作者aloke (你不懂我的烦)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婚姻和性自主 ?
时间Fri Jul 15 12:27:52 2011
我的问题就卡在,为什麽普遍的观念可以接受
"我们契约约定你只能跟我发生性行为" (婚姻关系)
却不能接受
"我们契约约定你跟我发生付费的性行为" (性交易)
这中间被 "交易" 的都是性行为阿...
对於生命我们就很一致,不管有没有契约约定,
我们都不会允许一个人去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 ~
(所以你付钱或求别人杀你,别人也不会就可以合法的杀你,
所以医院只会让你 "安乐死",不会 "帮助你死",所以死刑
要被讨论要不要废掉...)
言论自由也是基本人权,当然这不代表就可以随口乱讲话,
但不是说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扞卫你说话的权力"
性自主的问题为什麽不能这样套 ???
"虽然我不同意多位性伴侣,但我誓死扞卫你找性伴侣的权力"
(同不同意多位性伴侣是另外一回事)
因为目前我们是是 "立法剥夺已婚者自由找性伴侣的权力"
应该说婚姻契约关系包括很多部分,例如债物、财产,但那些都
"非基本人权",婚姻契约中去约定这些怎麽分还可以接受...
但性自主被这样约定,不就是互相物化了对方吗 ?? (把 "性" 当作财产来拥有)
我们也不会在婚姻契约里面订定结婚後就什麽话不能讲,什麽地方不能去吧 ?
(言论和行动的自由阿)
e兄提到的离婚的方式来 "夺回性自主",不过离婚不会离一半,夺回性自主的
同时财产可能也被均分了 ~ 这样看起来还是把性跟物视为一类的不是吗 ?
再继续想,假如社会允许买春,那是不是我们会变成已婚者不能买春,未婚者
可以买春 ??? 还有什麽其他东西是已婚者能买,而未婚者不能买的例子吗 ??
※ 引述《e1q3z9c7 (鸡霸)》之铭言:
: 婚姻关系中双方约定「不得与第三者发生性行为」
: 既然是双方约定则旁人无从置喙(就跟SM不构成伤害罪一样)
: 然而问题在於
: 如果某方不愿意继续婚姻关系呢?
: 台湾目前采「双愿离婚制」
: 对於单愿离婚者则没有任何配套
: 就好像你不想工作了,但老板仍有权逼你继续一样
: 实在不太人道
: 这时就会产生「物化」的问题
: 因为不愿离婚者已将欲离婚者视为禁脔
: 这才是问题所在
: ※ 引述《aloke (你不懂我的烦)》之铭言:
: : 因为现在小三、炮友的议题在社会上正夯 ~
: : 让我想到个问题...
: : 性自主应该也属於基本人权吧 ?
: : 那为什麽法律和道德都要规范一个人结婚/交往後就不能有性自主
: : (不能跟名义上的对象外的人有性行为) ?
: : 这样的观念不就像是契约约定拥有对方的基本人权吗 ??
: : ..如果是这样,同时又不开放买春卖春 不是很怪吗 ?
: : 既然性自主可以被契约约定 (像物一样的被拥有,而不是基本人权),
: : 这样拿来买卖也不奇怪不是吗......
: : 请问这问题出在哪边呢 0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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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0.7.103
※ 编辑: aloke 来自: 111.240.7.103 (07/15 12:37)
1F:推 skyviviema:法律并没有剥夺已婚者自由找性伴侣的权力 是赋予已婚 07/15 12:57
2F:→ skyviviema:者能够互相约束对方找其他性伴侣的权利 通奸罪配偶不 07/15 12:57
3F:→ skyviviema:提出告诉的话是不会成立的 07/15 12:58
4F:→ noonee:就社会安定的观点来看 限缩的自由不会制造太多明显问题 07/15 13:17
5F:→ noonee:但是开放性的自由却会 如果说吃东西是人身自由 07/15 13:18
6F:→ noonee:那戏院捷运禁止你吃东西是否也是侵害你的人身自由? 07/15 13:18
7F:→ aloke:戏院捷运禁止吃东西是因为妨害到其他人的自由阿 ~ 07/15 13:19
8F:→ aloke:性行为不是强迫的话,没有妨害到任何第三者吧 07/15 13:19
9F:→ aloke:...=强迫也没有妨害到第三者..XDD 是对方) 07/15 13:19
10F:→ noonee:当这项自由会影响他人甚至社会的时候 限缩的自由非常常见 07/15 13:19
11F:→ noonee:吃东西为什麽一定会妨害到他人呢?想想? 07/15 13:20
12F:→ aloke:回s大,所以我们道德上确实是很矛盾的噜 ? 07/15 13:20
13F:→ noonee:一个人自己关起门来吸毒 也不会影响他人啊 07/15 13:20
14F:→ aloke:ya 所以我也不认为关起来吸毒有问题 07/15 13:21
15F:→ noonee:所谓的不影响他人很多是乍看之下的 长期来看还是会有间接 07/15 13:21
16F:→ noonee:响的 通常会限缩的自由 不是统治者一开始就设定如此 07/15 13:22
17F:→ noonee:就是累积长期经验之後得到应该限缩的结论 07/15 13:22
18F:→ noonee:前者会被要求开放自由 後者就会时常有争议性 07/15 13:22
19F:→ noonee:所谓乍看没影响但是会有影响的例子 例如 07/15 13:25
20F:→ noonee:吸毒会强烈影响人的判断 所以关起门来吸毒顶多减少社会 07/15 13:25
21F:→ noonee:生产力 但是一旦无法即时吸到毒 就会不择手段做出一些事 07/15 13:26
22F:→ noonee: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第三者和性交易也是一样 关起门来 07/15 13:26
23F:→ noonee:自己做不会影响谁 可是一旦被很在乎的人知道就会发生事情 07/15 13:27
24F:→ noonee:更进一步来说 性交有怀孕生小孩的可能 如果完全公开合法 07/15 13:28
25F:→ noonee:怀孕了该怎麽办?限制堕胎还是生下来?基於人权应该生吗? 07/15 13:28
26F:→ noonee:那这个交易意外发生的产物谁来养?意外产生的生命的人权 07/15 13:29
27F:→ noonee:从抚养到教育 谁来负担? 07/15 13:29
28F:→ aloke:hummm 这麽说起来有道理,因为性行为牵涉第三人的基本人权 07/15 13:31
29F:→ aloke:(小孩的基本人权...) 07/15 13:31
30F:→ noonee:相似来说 捷运禁止吃东西主要是清洁和干扰他人的问题 07/15 13:33
31F:→ noonee:看不出有长远性的影响 但是大家愿意遵守让环境清洁也不错 07/15 13:34
32F:→ noonee:戏院禁止吃东西就相对奇怪 一方面看不出有长远性影响 07/15 13:34
33F:→ noonee:一方面却又允许在戏院吃自己卖得东西 显然限缩自由的理由 07/15 13:35
34F:→ noonee:有矛盾 於是造成争议 07/15 13:35
35F:→ aloke:非常感谢 ! 07/15 13:37
36F:推 visorkk:婚姻是一个相互负责的制度 假如一放没有尽或没有办法尽 07/15 14:14
37F:→ visorkk:他在婚姻中应尽的责任 那对方随时都可以求去 这是双方自愿 07/15 14:15
38F:→ visorkk:进入这个制度当中时都已经清楚得知的游戏规则 07/15 14:16
39F:→ visorkk:当然你可以靠悲我得癌症也 我很可怜阿 我没有错阿 07/15 14:17
40F:→ visorkk:但是你得重大不治的恶疾的时候你没办法照顾你老婆 07/15 14:17
41F:→ visorkk:你的责任没有尽 她就有权走 其他离婚事由也同理 07/15 14:18
42F:→ visorkk:与其说是一种限制 更精确的说 是双方都愿意对对方负起 07/15 14:19
43F:→ visorkk:相当的责任 所以才结婚 套到通奸上 也是的 07/15 14:20
44F:→ visorkk:结婚的时候双方都愿意负起对对方忠贞责任 如果一方没负起 07/15 14:21
45F:→ visorkk:那对方就可以求去 07/15 14:21
46F:→ Oikeiosis:话说用小孩子来解释限缩性关系 我是不能接受的... 07/16 00:17
47F:→ Oikeiosis:不过竟然能够说服这位原po 人类的思维还真是奥妙呀 07/16 00:18
48F:推 geniussilly:不能接收还未出世的"人"权+1 07/16 00:58
49F:→ aloke:hummm 跟朋友聊一下确实不太通...如果以小孩人权的观点来说 07/16 01:59
50F:→ aloke:那不就连婚前性行为的自由都要被限缩了...... 07/16 01:59
51F:→ noonee:这就是为什麽保守观念会反对婚前性行为的原因 07/16 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