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qualmusic (Cosmajoonitist)
看板ask-why
标题[请益] 侧录的证物有效吗?
时间Fri Mar 2 00:50:56 2012
刚才在苹果日报看到这篇
http://tw.nextmedia.com/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0301/112515
我记得在美国多半的州侧录都是犯法的
侧录当证物也是无效的
(毒树毒果理论?这个我不是很了解,这理论有的时候适用有的时候似乎不适用?)
台湾的情况如何呢?
之前吴敦义选市长的时候的电话被录音的时候我就想问了
不过那个时候还太小不知道该问谁,也还不知道批踢踢(那时候好像也没批踢踢) XD
想请板友帮忙解惑一下,感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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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are all in the gutter, but some of us are looking at the stars.”
—Oscar Wil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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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83.11.72.200
1F:推 souldragon:要看情况裁量 程序违法时"得斟酌人权及公益认定证据力" 03/02 01:22
2F:→ hermitwhite:在台湾,公开场合的录音都是合法的;私下通讯的话只要 03/02 01:27
3F:→ hermitwhite:获得其中一方同意或者是其中一方自己录音,也是合法的 03/02 01:28
4F:→ hermitwhite:(但後者的情况如果把这纪录公开则视情况可能违法) 03/02 01:29
5F:→ Equalmusic:把记录公开是指公开散布吗?那提供当证物就不算罗? 03/02 10:34
6F:→ hermitwhite:这个我就不太确定,根据纪录本身的性质会关系到不同的 03/02 10:52
7F:→ hermitwhite:法令。例如你可以把上司讲的话都录起来没问题,虽然不 03/02 10:54
8F:→ hermitwhite:当地处理这纪录可能会因泄漏业务秘密而违法但应该可以 03/02 10:55
9F:→ hermitwhite:作为证物没问题(Google可以在执法机关要求时提供你的 03/02 10:55
10F:→ hermitwhite:帐户资料也是类似的思维)。但若纪录关联到国家机密时 03/02 10:56
11F:→ hermitwhite:会不会有不同规范?这我就不知道了。 03/02 10:57
12F:→ Equalmusic:原来如此,感谢 03/03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