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ikeiosis (怎麽啦)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罪不及妻孥??
时间Mon Jun 11 02:37:23 2012
推文这里的质疑有几点:
1.隐匿、收受赃物者都不是偷窃者 应该无罪
2.酒驾的乘客有连带责任 所以连坐法仍然存在
3.所有的法理原则都是人订的 人当然可以打破
我认为这三种看法不算全错 但是并没有有效的反驳到我本来的立论
另外板友引用了日本的新法 这跟台湾的现况不同 文後一并说明
1F:推 meblessme:如果这样的话 同理 收受赃物又哪里有罪呢06/10 11:32
2F:→ meblessme:偷的并不是收受的人 而隐匿知情使用都没有罪06/10 11:33
3F:→ meblessme:不是吗06/10 11:33
4F:→ meblessme:再来 如果连坐是错的 那酒驾为什麽可以连坐到乘客06/10 11:35
5F:→ meblessme:从各国新闻来看 如果真的想立法什麽原则都可以被抛弃的06/10 11:37
6F:→ meblessme:而不想立法的 没有原则也会创造出原则来 不是吗06/10 11:37
7F:→ sopher1990:酒驾什麽时候可以连坐到乘客了?!06/10 15:27
8F:推 souldragon:不知情的在法律用语上叫善意第三人 通常是没罪没错啊..06/10 17:04
※ 引述《Yenfu35 (广平君)》之铭言:
: → sopher1990:酒驾什麽时候可以连坐到乘客了?! 06/10 15:27
: http://ja.wikipedia.org/wiki/%E9%A3%B2%E9%85%92%E9%81%8B%E8%BB%A2
: 日本在2007/9/19修正《道路交通法》,
: 对提供车辆或酒类饮品给酒驾者,以及同车乘客皆施以惩罚;
: 若命令酒测值超标的人开车,则与酒驾者同罪。
: 酒醉驾驶
: (已不能安全驾驶。此时骑脚踏车也有刑责。)
: 提供车辆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圆以下罚金。
: 提供酒类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圆以下罚金。
: 同乘者:若已知驾驶者已醉到无法安全驾驶,却仍放任他开车,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圆以下罚金;
: 否则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万日圆以下罚金。
: 带酒气驾驶
: (呼气酒精浓度0.15mg/dl以上。此时骑脚踏车等轻型车辆也可能违法。)
: 提供车辆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圆以下罚金。
: 提供酒类者: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万日圆以下罚金。
: 同乘者: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万日圆以下罚金。
: 所以不久前,新闻才提到有人建议仿照这个例子、
: 惩罚提供车辆、酒类者或同乘者。
首先 我们必须先说明清楚什麽叫做「罪止一身」
这个定义的要求很明确 就是人只为了自己的行为而受罚
如果因为自己无法干涉、决定的别人的行为而受罚 就违反了这个原则
收受赃物罪本身跟偷窃罪无关 是因为「助成」他人侵害财产权而成罪
所以收受、使用赃物的人「本身」没有去偷窃 就不触犯窃盗罪
但在知情下收受赃物的行为 另外触犯了「赃物罪」
这里很清楚的 帮助犯罪 是一种犯罪 并不是说帮助犯罪是原来犯罪的延伸
也就是说 即使收受赃物罪成罪 也是符合罪止一身原则的刑法系统
现在台湾对於酒驾的责任到底有没有连坐到乘客身上呢?
这件事情比较复杂 我们要区分成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这两点来看
在民事责任上
根据74年台上字第1170号
要旨:
驾驶机车有过失致坐於後座之人被他人驾驶之车撞死者,後座之人系因藉驾驶人载送而扩
大其活动范围,驾驶人为之驾驶机车,应认系後座之人之使用人,原审类推适用民法第二
百二十四条规定依同法第二百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减轻被上诉人之赔偿金额,并无不合。
显示在民事责任上 後座之人与驾驶人是同有责任的
然而 同有责任也不是因为连坐 而是因为使用人与驾驶人同有责任
使用人可以决定是否搭乘以及行车路线 当然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但是刑事责任则否 因为刑事责任禁止类推适用、罪刑法定
所以只要没有法令明确规定酒驾同乘者的责任 酒驾的刑责还是由驾驶人单独负责
换句话说
酒驾的同乘者 在现行法令下有不同的民刑事责任
但是两者都是服从「罪止一身」原则
而日本新修订的法令将提供酒类、车辆、共乘予酒驾者规定为犯罪
其中也明确规定「已知驾驶者醉到无法驾驶」
这还是回归到共乘者「本身」的行为
即使台湾仿照这个新法令立法 我相信也跟日本一样不会动罪止一身原则
当然所有人为的原则都可以打破 不过既然被称为是「原则」
就也不会这麽轻易的被打破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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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184.138.99
9F:→ meblessme:个人认为 如果妻孥知情并使用作恶得来的资财 就该连坐 06/11 12:14
10F:推 souldragon:赃物罪和偷窃抢夺强盗侵占等是分开的 法律比你想得还细 06/11 13:39
11F:→ souldragon:就算是共同正犯同罪名 法官也会斟酌个别状况刑度有别 06/11 13:40
12F:→ souldragon:不是连坐就要判得都一样 罪及他人时通常会是另一种罪 06/11 13:42
13F:推 meblessme:不是犯罪人罪刑不同是合理的 我只是想阐述 06/11 14:23
14F:→ meblessme:妻孥并非无辜 这样的想法而已 06/11 14:23
15F:→ Oikeiosis:以前清朝的大清律例规定 家人收贿 处罚家长 06/11 15:44
16F:→ Oikeiosis:家长犯法 全家流放 大概就是你想要的连坐效果吧 06/11 15:45
17F:→ Oikeiosis:中国用连坐法 连坐了几千年了 好不容易有更理性的法制 06/11 15:46
18F:→ Oikeiosis:实在没有必要回头去用秩序、伦理优於理性的旧法制 06/11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