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反迫迁?台北华光社区vs台南铁路工程东移
时间Fri Aug 23 17:25:29 2013
※ 引述《anita3027 (斗蛐蛐儿)》之铭言:
: 反对方则着眼於历史因素和部分(我个人觉得是)浪漫派对於「家」的想像等等
: 「华光社区的历史成因,也就是国民政府来台时,许多人负担不起正常住宅,
: 只好在当地自觅落脚处,而政府也发了门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容纳「违建」,
: 直到如今突然说拆就拆,甚至替居民冠上侵占国土的罪名。」
: 到底什麽样的价值观比较合情合理?
: 或者有没有更圆融的说法和做法?
根据巴西法律,占有土地如果5年内没有人出面提出法律异议,就被认为合法。
而是台湾的土地法律是采登记制,必经过政府的登记所有权才得以确立。
法律是人定的
你可以透过立法改得像巴西一样
问题是
是真的想这样,还是只是因为滥情想让一些人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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