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Sil (Ryhpezlis)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婚姻是被赋予的权利?
时间Wed Dec 18 02:32:46 2013
※ 引述《flowergone (花儿)》之铭言:
: 有人跟我说婚姻是被赋予的权利
: 不是基本人权
: 所以同志不能结婚不是歧视??
: 总觉得有点怪怪的
: 因为这样我会觉得 投票不也是被赋予的权利
: 那黑人或女人不能投票也不是歧视吗?
我也觉得怪怪的,这是循环论证吧?
然後藏了一些前提
婚姻是被赋予的 ---> 同志没有被赋予
↑ |
| ↓
-------> WHY <-------- 同志不能结婚
| 不是歧视
| ↑
| 人没有基本人权是歧视 |
| ↓ |
---> 婚姻不是基本人权 --------
他建立的框架是:
在基本人权这框架下,属於"被赋予"的都不是基本人权
排除在基本人权范畴内。
换言之,基本人权这项目,可以已"被赋予"而限缩保障
所以呢,
1. 他没有解释权源:谁有权决定谁赋予谁?赋予什麽?
2. 没有解释为何同志不能
3. 没有解释基本人权涵盖范围,以及为何被限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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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163.196.57
1F:推 flowergone:我是在想 基本人权不是也是被赋予的吗@@? 12/18 11:45
2F:→ zeSil:所以要解释"被赋予"是什麽意思呀 12/18 13:32
3F:→ zeSil:他这权源是什麽? 这些都是可以挑战的 12/18 13:33
4F:→ NaoGaTsu:其实就只是赋权的既念,以我国来说就是宪法对公民的赋权 12/22 02:12
5F:→ NaoGaTsu:。没有在宪法保障内的基本人权,即便我们承认也认同那是 12/22 02:13
6F:→ NaoGaTsu:基本人权,实际上我们也无法实践这种权利。如今天的同性 12/22 02:13
7F:→ NaoGaTsu:婚姻权就是如此。 12/22 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