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trl5566 (控制哥56)
看板ask-why
标题[请益] 为何行政院可以提法案版本?
时间Tue May 20 17:58:41 2014
常说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
但是目前审理中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其中就有一版本是行政院版
这样不是有点矛盾吗?
行政权应该无权过问立法权吧,但又为何行政院也能提版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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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hjkl1478:这算是提供意见由立法院决定 所以不算过问立法权 05/20 18:47
2F:推 e1q3z9c7:三位一体 05/20 19:44
3F:推 gamer:实务上大部分的法案都是行政院提的..... 05/20 22:53
4F:→ gamer:行政院只有权提案,没资格审核,不算侵犯立法权。 05/20 22:54
5F:→ gamer:而之所以要给行政院有提案权是因为1.行政权拥有最多的资源 05/20 22:55
6F:→ gamer:可以针对法案的细节与人民需求做调查,提出较为合适的法条 05/20 22:57
7F:→ gamer:2.行政权在执行过程可能会遇到一些过往法例没有考虑到,或 05/20 22:58
8F:→ gamer:是根本没有法例的情况,给行政权提案权可以较为有效处理这 05/20 23:00
9F:→ gamer:类问题。 05/20 23:01
10F:→ kougousei:行政院只有提案 要不要过是立法院的事情 05/21 09:28
11F:推 sw3939889:大部分法案行政院来提出是正常合理现象,就如同自己做 07/31 21:34
12F:→ sw3939889:事,那边需要改进新增自己最清楚,我们需注意的部分是 07/31 21:34
13F:→ sw3939889:,提出的法案是否行政中立具公共性及是否具公共利益, 07/31 21:34
14F:→ sw3939889:或是此法案是不是肉桶立法,一切最後当然是立法院通过 07/31 21:34
15F:→ sw3939889:才算数 07/31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