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老穷病懒臭废肥宅)
看板ask-why
标题[思辩] 死的连死刑犯都不如
时间Sun Nov 23 22:59:43 2014
现代,为了所谓人道,作奸犯科的死刑,往往用最快速,最少痛苦的方式,来达到死亡的
效果
但平常人,很多很多辛苦一辈子,却必须为了老化,疾病,意外,瘫痪,子女弃养,照顾
者虐待,无效急救等原因,痛苦至死,甚至痛苦而死
岂不是死的连死刑犯都不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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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amer: 所以应该废除死刑,结案。11/23 23:18
2F:→ meblessme: 也是一种答案,而我是支持开放安乐死11/23 23:38
3F:→ a001ou: 你若有研究安乐死就该知道 安乐死的问题在於放弃治疗的11/23 23:53
4F:→ a001ou: 标准目前根本无法界定 所以若说支持 那请问对於可安乐死11/23 23:55
5F:→ a001ou: 的标准您有何看法或想法?11/23 23:55
6F:推 gamer: 安乐死一样得先经历老化、瘫痪、被弃养、被虐待的过程11/24 00:05
7F:→ gamer: 无法达到你希望的快速最少痛苦死亡。11/24 00:06
施行上除重病,意外植物人等,尽量要有官方登记并有预告期,需偿还所有债务,或宣告
破产等,且要在特定机构由固定人员执行,随时可反悔,
清醒者也可登记预告无法清醒时的安乐死。
而无预告意外重病植物者等会有更长的预告期如两年
并且加强对於造成植物人之行为的法律处份
基本上无法隔绝无辜受害者,但绝大多数政策,也无法完全革除无辜受害者
并且禁止安乐死所造成的痛苦人数,并不会比因此无辜死亡被迫死亡者多,
况且这样,人类也会因此改变生涯规划以避免被冤枉安乐死
※ 编辑: meblessme (61.64.146.67), 11/24/2014 00:27:21
8F:→ meblessme: 我的理想是至少大部份人可以得到一个好死,清醒的人可 11/24 00:31
9F:→ meblessme: 以决定自己的死法跟死期,无意识者也可以减少清醒者的 11/24 00:31
10F:→ meblessme: 痛苦跟无意识的等待 11/24 00:31
11F:→ meblessme: 我的安乐死当然不会只有你说的那些人可以 11/24 00:33
12F:→ meblessme: 而是每个人都可以选择并接受安乐斯死 11/24 00:34
13F:→ KanoLoa: 我猜猜 每个人不包括未成年 11/24 17:28
14F:→ meblessme: 应该的,除非癌末 11/24 21:36
15F:→ meblessme: 否则未成年倒还是先不开放 11/24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