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uli (akuli)
看板band
标题[转录][创作] 「2008淡水艺术舞动街坊」徵件系列活动 …
时间Thu Jul 10 17:26:17 2008
※ [本文转录自 MelodyLyric 看板]
作者: csrtaiwan (力譔堂) 看板: MelodyLyric
标题: [创作] 「2008淡水艺术舞动街坊」徵件系列活动-词曲徵件活动
时间: Thu Jul 10 14:01:49 2008
我的家乡我的歌~淡水词曲徵件 活动徵件时间:97/7/1~97/7/31
http://www.tamsui-fly.com.tw/
主办单位:台北县政府 、淡水镇公所
承办单位:力譔堂整合行销股份有限公司
~用音符谱写出对淡水最真切的情愫,以文字抒写描绘在地最真实的景像~
透过歌曲,传达对淡水最真挚的情感,亦成为地方最具生命力的表徵。本活动希望藉由词
曲创作让民众与淡水谈情说爱,抒发对淡水人、地、事、物之情感,细细回 味记忆中的
淡水,用歌声诉说对淡水的情感,以音乐纪录淡水的古蹟、人文、自然等不同面向,带领
民众驰骋於跃动的旋律、沉醉於动人的词意中,激荡出艺术淡水的火花,营造属於淡海风
情的新脉络。
本活动将於97年8月10日公布初选入围名单,入围者将於97年8月23日进行现场表演决赛,
8月30日「淡水360°艺术嘉年华」闭幕晚会上获奖者将再次显身手,欢迎民众前往一赌丰
采。
一曲永流传,徵求词曲创作人才
徵件办法
参赛作品资格
曲风不限,藉由词曲创作抒发对淡水人、地、事、物等的情感,以个人与淡水的经验作为
创作的起点。歌词须以国、台语发音为主,且须是全新创作未曾发表过、无抄袭之作品。
报名资格及件数限制
1. 年龄、国籍不限,每一件作品词、曲如为多人共同创作,仍视为一件,以一人代表报
名及领取奖金。
2. 每一个人至多可报名三件作品。
参赛作品规格
1. 参赛作品须以国、台语发音之词曲为主。
2. 参赛作品须附光碟( CD格式或WAV档)一式六份。
3. 每件作品总长度不得少於3分钟。
4. 参赛作品非原创、总长度不符规定,或发表作品人与申请人不同,或报名表填写不完
整,或报名文件不齐全者,均视为资格不符,不予受理。
报名期限、方式
1. 即日起至97年7月31日止,以挂号邮寄或专人送达至:110台北市信义区松德路25巷33
号,并於信封注明「报名我的家乡我的歌~淡水词曲徵件」。
2. 挂号邮寄以邮戳为凭,专人送达以97年7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3. 洽询电话:02-2759-1977*18
报名文件
1. 报名表一份。
2. 重制证明书一份。
3. 切结书一份。
4. 每件参赛作品单曲CD六张。
5. 歌词、曲谱各六份(以A4纸张缮打)。
评审公布时间
第一阶段评选结果於八月初网路公告,入选者并将於8月23日淡水观潮码头进行现场表演
决赛,其他办法请详见活动专属网站www.tamsui-fly.com.tw
(一)初审於97年8月10日公布入围名单
(二)决审於96年8月23日决赛现场公布得奖名单
奖励名额及颁奖
‧ 创作特优奖─奖金新台币10万元整及颁发奖状乙只
‧ 创作优等奖─奖金新台币 5万元整及颁发奖状乙只
‧ 创作甲等奖─奖金新台币 2万元整及颁发奖状乙只
‧ 创作佳作奖 ─奖金新台币1万元整及颁发奖状乙只
‧ 网友最夯奖─奖金新台币5仟元整及颁发奖状乙只
评审
(一)评审团
1. 由承办单位遴选并报请淡水镇公所同意後,聘任专业音乐工作者等五人,组成评审团
负责评审事宜。
(二)评审标准
1. 歌词意境,演唱流畅:占评分比重35%
2. 旋律优美,演奏技巧:占评分比重35%
3. 符合淡水意象,风格独特:占评分比重 30%
注意事项
1. 参赛作品非原创性作品、作品总长度不符规定,或发表作品人与申请人同,或报名表
填写不完整,或报名文件不齐全者,均视为资格不符,不予受理。
2. 每组每名限报三首,参赛作品概不退还。
3. 参赛作品必须为首次公开发表作品,如被发现有抄袭成分将取消参加资格
4. 参赛作品为淡水镇公所拥有作品使用权,以用复制、出版、刊登、展览、宣传、推广
等用途。
5. 评审结果以评选团决定为主,参加者不得异议。
6. 活动简章如有未详尽之处,由淡水镇公所保留解释权利。
7. 依所得税法奖金所得超过新台币13,333元,须扣缴15%之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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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5.1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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