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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炒掉业务到底有什麽好值得赞许的啊 就像是你被诈骗 结果钱拿回来 就这样? 不是应该送他吃牢饭吗? 建议宏达 1.提告该业务妨碍商誉 要求赔偿 2.协助苦主提告业务诈欺 3.宏达身为雇主,要连带赔偿给苦主(据资讯所知是一瓶酒?)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0.90.19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ar/M.1762502247.A.A09.html
1F:嘘 CHENCHEN666: 没出过社会的键盘义士喔 11/07 15:59
2F:推 demon1412: 看戏来说…这样的确很爽,但换做我是当事人…想到未来 11/07 15:59
3F:→ demon1412: 可能要出庭,我就懒了 11/07 15:59
4F:推 A80211ab: 苦主应该没兴趣告 都退车了 弘达可以告业务侵占 11/07 16:04
5F:→ A80211ab: 不过不能解释为何车底盘问题这麽大却拿出来卖 11/07 16:05
6F:推 jasonis08: 因为没看到宏达出事,就打着正义的旗帜讲一些自己遇到 11/07 16:05
7F:→ A80211ab: 所以要低调也不会告 11/07 16:05
8F:→ jasonis08: 也不会做的事,好了啦够多篇了,可以散会了啦 11/07 16:05
9F:→ maniaque: 笑死,这麽爱当正义小超人? 11/07 16:06
10F:→ maniaque: 伤最重的是车商,都不想提告了,当原PO时间很闲欧 11/07 16:08
11F:→ maniaque: 人家生意做到这麽大,分寸拿捏还需要你教?你开顾问公司? 11/07 16:09
12F:推 TopGun2: 车商怎麽会是伤最重的? XDD 11/07 16:09
13F:→ maniaque: 连权衡利弊都做不到,当啥顾问小朋友? 11/07 16:09
14F:→ fit: 业务A掉的是车商的钱,他该吃的是背信+侵占 11/07 16:10
15F:→ TopGun2: 隐匿车况卖到赚到,现在原价买回而已。 继续钓下面一位 11/07 16:10
16F:推 ru04hj4: 那是业务跟老板的事 11/07 16:14
17F:→ charmingpink: 原po跟车商都各退一步解决了原文也没修改删除好端 11/07 16:15
18F:→ charmingpink: 端在那边 看到那篇觉得不ok不跟那家车商买就好了 11/07 16:15
19F:→ charmingpink: 硬要叫原po提告追到底 结果没比原价拿回好你们会负 11/07 16:15
20F:→ charmingpink: 责损失? 11/07 16:15
21F:嘘 chiuoerice04: 老话一句 律师费你出啊 11/07 16:22
22F:→ maniaque: 太多正义嘴炮人了...... 11/07 16:29
23F:推 Livina: 原PO本来也是建议弘达来告,又不是叫原原PO去告,弘达要证 11/07 17:02
24F:→ Livina: 明自己的清白确实应该要告一下才对,不要只是怕事就自己吞 11/07 17:02
25F:→ Livina: 我是没钱跟弘达交关,不过有钱人可能遇到弘达自己要注意点 11/07 17:03
26F:→ Livina: 业务敢这样玩,绝对不是一个人或单一事件这麽简单 11/07 17:04
27F:推 timn0225: 原PO这样就给五星评价~这才是问题所在~之前更新那个积极 11/07 17:08
28F:→ timn0225: 现在........ 11/07 17:08
29F:推 sted0101: 是不是没被原厂教训过? 11/07 17:10
30F:嘘 chiuoerice04: 他第二点不就叫车商帮助原原po去告吗== 原告不就原 11/07 17:10
31F:→ chiuoerice04: 原po 11/07 17:10
32F:→ maniaque: 宏达要ptt乡民教怎做生意?? 11/07 17:13
33F:推 VVade: 宏达具续拍片卖奶妹 11/07 17:21
34F:嘘 superpie007: 你哪根葱 11/07 17:28
35F:嘘 SimACC: 双方都善意解决了,这麽仗义应该自己开一间超有良心车商。 11/07 17:29
36F:推 Livina: 这三点应该分开讲吧!第一是弘达应该要告到底,第二是如果 11/07 17:40
37F:→ Livina: 原原PO要告,弘达要全力协助,包含诉讼费用之类的,第三点 11/07 17:41
38F:→ Livina: 照原原PO说的,就是一瓶酒,这就看双方自己能不能接受了 11/07 17:41
39F:→ Livina: 怎麽一堆人好像只看得到第二点 11/07 17:43
40F:→ Livina: 乡民不是最爱看到血流成河,这麽这次这麽怕麻烦人家了 11/07 17:44
41F:推 Adonis7088: 车祸 撞死人 双方和解 完全没用到乡民力量 11/07 17:47
42F:→ Adonis7088: 结果乡民干得比谁都大力 结果这次 利用乡民力量逼宏达 11/07 17:47
43F:→ Adonis7088: 出面处理 结果合意和解 乡民却不能讲话了 ??? 11/07 17:48
44F:→ Adonis7088: 双标到不可思议 网路奇景 11/07 17:48
45F:推 TopGun2: 几篇看下来,看到某些推文很急不要告 XDDDD 11/07 17:51
46F:→ maniaque: 笑笑啦,那些要人家告的,就出张嘴而已,不会赞助律师费欧? 11/07 17:57
47F:→ maniaque: 跟没出过社会,没去法院折腾过一个样子 11/07 17:58
48F:推 Livina: 所以原PO不就说了,弘达要协助原原PO提告,当然是要弘达出 11/07 17:58
49F:→ maniaque: 连基本的 Tims is money 的成本观念都荡然无存,笑死人 11/07 17:58
50F:→ Livina: 律师费啊!不然什麽叫支持? 11/07 17:58
51F:→ maniaque: 是不知道律师费一审要几万吗??? 11/07 17:59
52F:推 alwang: 叫宏达告自己业务员 提醒社会大众我宏达底下业务员没好货 11/07 17:59
53F:→ maniaque: 楼上你拿实际行动,你出啊 11/07 17:59
54F:→ alwang: 真有这种公司? 这提议有好笑 11/07 17:59
55F:→ Livina: 骗钱被抓到就还钱,没被抓到就算赚到罗!乡民也懂洗地吗? 11/07 18:00
56F:推 Cishang: 这麽善意以後就不要PO文阿 自己去善意不就好了 良善何需 11/07 18:01
57F:→ Livina: 弘达退回骗来的钱,业务换一家车行继续骗,无事一身轻 11/07 18:01
58F:→ Cishang: 发文 骗三岁小孩吗? 11/07 18:02
59F:→ Cishang: 以後这类文要不要禁止 反正都是善意 何需出张嘴 11/07 18:03
60F:→ Livina: 叫奶妹出来拍道歉影片又刷一波流量,难怪台湾诈骗这麽泛滥 11/07 18:03
61F:→ Cishang: 还是你想的就是这种文全都不要发最好了 11/07 18:04
62F:推 TopGun2: 可怜 诈骗之岛不是叫假的。 急着帮车行洗地笑死 11/07 18:05
63F:→ TopGun2: 如果车行珍惜自己的商誉,应该告死那位业务 11/07 18:06
64F:→ TopGun2: 这本来就是车行该做的事而且要让原车主知道进度 11/07 18:06
65F:→ TopGun2: 车行如果嫌麻烦息事宁。人就不要怪别人有其他的想法 11/07 18:07
66F:推 Yoimiya: 只有炒掉业务根本只是基本中的基本 这也有人能吹? 11/07 18:07
67F:→ TopGun2: 我可不可以合理怀疑业务是被推出来挡箭牌的 11/07 18:08
68F:推 TopGun2: 如果车行也是受害者 ,这种证据确凿的诈骗行为, 提告是 11/07 18:11
69F:→ TopGun2: 基本的好吗 11/07 18:11
70F:推 jdkj1110: 弘达不给试车就很诡异,让人想到车有问题硬上 11/07 18:13
71F:推 TopGun2: 跟吃到有蟑螂的餐点一样,商家退钱给你就好,再送你一汤 11/07 18:16
72F:→ TopGun2: XD 11/07 18:16
73F:推 re340: 一来一回就洗了290万的现金流 有够扯 11/07 18:18
74F:推 omanorboyo: 不是什麽都要走法律的 和解条件乔好就好 11/07 18:20
75F:→ omanorboyo: 法律就是一个浪费双方时间的东西 11/07 18:20
76F:推 TopGun2: 台湾会被称作诈骗之岛不是没有原因的 11/07 18:21
77F:→ TopGun2: 息事宁人的心态, 难怪台湾郎一直被骗 11/07 18:21
78F:→ TopGun2: 我指的是车商要告业务 11/07 18:22
79F:→ Arashi0731: 最好只是业务跟店家之间的背信问题,证人也要出庭好吗 11/07 18:25
80F:→ Arashi0731: ? 11/07 18:25
81F:推 TopGun2: 好啦好啦什麽事乔好就好以後大家被诈骗自己摸摸鼻子算 11/07 18:26
82F:推 atbhao05: 一台有撞 其他台应该没撞吧 11/07 18:36
83F:推 NTHUlagka: 有些人不知道是车商找来喜地的还是怎样 这样就满足了 11/07 18:39
84F:→ NTHUlagka: 笑死 台湾诈骗岛果然有点道理 11/07 18:39
85F:嘘 wang56: 奉劝大家不要小心说话,不然会被归类到洗地族贴标签 11/07 18:42
86F:→ wang56: 这版目前风向就是只能说弘达很糟,不然直接贴标签处理 11/07 18:43
87F:推 benny3579: 可能有网军在洗地吧 这间原本在ptt讨论度又不高 突然 11/07 18:45
88F:→ benny3579: 一堆人护航 11/07 18:45
89F:嘘 george31708: 你谁啊 关你什麽事? 11/07 18:47
90F:嘘 apple94: 你要告人家,也先查点法律再说嘴吧 11/07 18:49
91F:→ wang56: 要小心说话才是,避免被贴标签洗地就糟糕 11/07 18:53
92F:推 kingkinggod: 商家最重要不是商誉吗?一个亿来亿去的大车商告个小 11/07 18:59
93F:→ kingkinggod: 业务很难?哪里麻烦,笑死 11/07 19:00
94F:推 TopGun2: 楼上突破盲肠 XDdd 11/07 19:02
95F:→ maniaque: 事主本人有想过要告吗?有吗?没有,对吧,那当事人 11/07 19:03
96F:推 lskqre456: 弘达好弘达赞宏达呱呱叫!先有宏达後有天地!弘达 11/07 19:03
97F:→ lskqre456: 就是二手车商的北极星!在混屯漆黑的市场照亮我们 11/07 19:03
98F:→ lskqre456: !是企业标竿社会榜样国家英雄民族救星!oh~您是多 11/07 19:03
99F:→ lskqre456: 麽的伟大且无敌的存在~蟹老板! 11/07 19:03
100F:→ maniaque: 已经划下句点,旁人要鼓噪什麽告来告去? 11/07 19:03
101F:→ wang56: 话说之前阿慈,也遇到业务乱搞事件,这版有乡民要求提告 11/07 19:04
102F:→ wang56: 吗? 11/07 19:04
103F:推 zxc8424: 业务乱搞本来就无解...开过公司的都知道 11/07 19:05
104F:→ wang56: 乡民如果当时没要求阿慈提告争议的业务,这就很玄了 11/07 19:06
105F:推 jasonis08: 撇除处理得好不好这件事,有些人到底在气什麽啊超好笑 11/07 19:10
106F:→ jasonis08: ,跟你又没关系,是你也是受害者还是怎样?吃瓜吃到走 11/07 19:10
107F:→ jasonis08: 心是哪出啦 11/07 19:10
108F:→ k7881683: 说不定整间都这样玩ㄏㄏ 11/07 19:11
109F:→ wang56: 看破但不要说破,走心成这样也很厉害 11/07 19:11
110F:嘘 s1041243: 哈哈诈骗在你我身边然後说人吃瓜,下次就是你受骗 11/07 19:24
111F:→ charmingpink: 我如果遇到车商肯原价买回就偷笑了 11/07 19:28
112F:→ ga047768: 弘达还不知道怎麽做吗?这不就有个免费法律顾问 11/07 19:51
113F:→ soy5566: 当告人是在走菜市场喔? 11/07 20:13
114F:推 OldWang911: 推一个,你真的有心要帮助大家防范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11/07 20:15
115F:→ maniaque: 欧,道德绑架大招出来了??? 11/07 20:28
116F:→ maniaque: 当事人写的的钜细靡遗经过,还不够学习欧?? 11/07 20:29
117F:→ maniaque: 小狮之前那件调表车事件,一样也是和解签,卖方赔钱,结案 11/07 20:31
118F:嘘 LBJshit: 你当大家都没事 整天跑法院喔 11/07 20:35
119F:嘘 pink0926: 说不是次元切割我不信 除非告业务 11/07 20:36
120F:→ pink0926: 认同业务乱搞很无解 但我不认为公司商誉是可以被乱搞 11/07 20:38
121F:→ pink0926: 反正我先认定就是开次元切割刀 而且不给试车就很诡异 11/07 20:38
122F:→ pink0926: 当然我也认同不是人人都很闲要跑法院 但那是针对社畜 11/07 20:39
123F:→ pink0926: 业务性质的本来就工时弹性 维护商誉告他我认为合理 11/07 20:39
124F:→ maniaque: 告了能证明什麽? 网红拍了片,道了歉,监督不周,用人不当 11/07 20:42
125F:→ maniaque: 还需要再花上一堆成本去告? 11/07 20:42
126F:→ maniaque: 要是业务跳出来指责是被栽赃被抹黑被迫辞职 11/07 20:43
127F:→ maniaque: 那才有所谓的透过司法扞卫商誉的发动理由 11/07 20:44
128F:推 TopGun2: 弘达这种等级车商每年一定有聘法律顾问。既然有给钱不用 11/07 20:44
129F:→ TopGun2: 白白不用 11/07 20:45
130F:→ maniaque: 当两造各说各话,司法程序才有价值跟意义 11/07 20:45
131F:→ pink0926: 我认同你说的 告了确实只能证明用人不当督导不周 11/07 20:45
132F:→ pink0926: 但这个等级的车商没有聘顾问我也不信 11/07 20:46
133F:→ pink0926: 你今天买车 出问题直接切割业务就好 这个做法我不认同 11/07 20:46
134F:→ maniaque: 真是佩服这堆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乡民..... 11/07 20:46
135F:→ TopGun2: 笑死,强烈的帮别人担心跑法院很花时间 XDDD 11/07 20:47
136F:→ pink0926: 我只是陈述现况 不是不食人间烟火 他不是做小生意 11/07 20:47
137F:→ maniaque: 没有人有本事让所有人都满意都认同 11/07 20:47
138F:→ maniaque: 做生意就是这样子 11/07 20:47
139F:→ pink0926: 你今天说路边那种卖五万十万的 我还可以用你的角度去看 11/07 20:47
140F:→ maniaque: 有路人不认同处置方式?,蟹老板也只能说很遗憾 11/07 20:48
141F:→ maniaque: 他不需要也没有义务讨好每一个人 11/07 20:48
142F:→ TopGun2: 说别人不食人间烟火,显示自己才是很有社会经验的人 XD 11/07 20:48
143F:→ maniaque: 毕竟,日子还是要过, 11/07 20:49
144F:→ maniaque: 穷究於司法追诉,还不如做好自己的本业 更实际 11/07 20:49
145F:→ pink0926: 就跟我们也不一定要认同你 但至少我还可以用其他角度看 11/07 20:49
146F:→ maniaque: 打官司,只有律师有赚钱,告诉人不会因为这样有饭吃的 11/07 20:50
147F:→ pink0926: 就像你一昧的为挺而挺 而不是陈述客观事实 11/07 20:50
148F:→ maniaque: 会在那边起哄要告到死的,又有几位亲自实证走过提自诉??? 11/07 20:50
149F:→ maniaque: 算了吧....一堆乡民只是想单纯看热闹而已 11/07 20:51
150F:→ pink0926: 没人说要告到死 不要预设立场 11/07 20:51
151F:→ pink0926: 大家只是想看到底是不是 次元切割 11/07 20:51
152F:→ pink0926: 业务多好切割 有在做生意的又不是不知道 11/07 20:52
153F:→ wang56: 所以是指那位老板切割员工,没售後处理? 11/07 20:55
154F:→ pink0926: 等他们解释吧 不知道是不是次元切割 但至少原价买回了 11/07 20:55
155F:→ pink0926: 认真说 杰运 小施 都比他好 同等级的车没试车他们不让买 11/07 20:56
156F:→ wang56: 要切割员工,干嘛还买回,又不是傻了 11/07 20:56
157F:→ pink0926: 这个不让试车真的很诡异 出事直接切割业务 我看不下去 11/07 20:56
158F:推 TopGun2: 所以被诈骗百万千万的,反正钱是追不回还来的,摸摸鼻子 11/07 20:57
159F:→ TopGun2: 认了,自己再赚比较实际,谁叫你笨。这种心态,难怪台湾 11/07 20:57
160F:→ TopGun2: 政府也懒得重罚诈骗犯,Xdd 11/07 20:57
161F:→ wang56: 前几篇不就有人提到小施影片针对不试车有发过影片,打脸乡 11/07 20:59
162F:→ wang56: 民认知 11/07 20:59
163F:→ pink0926: 切割 跟 买回 是两件事情 虽然最终导向都是顾及商誉 11/07 20:59
164F:→ pink0926: 我自己在杰运跟小施都买过 都是过车才买 体验至少很好 11/07 21:00
165F:→ pink0926: 会跟捷运买是因为小施不卖那个牌子 虽然近年有在卖了 11/07 21:00
166F:→ wang56: 杰运真的不错,但小施就.不予置评 11/07 21:00
167F:→ wang56: 一堆改装改管影片这种yt挺不下去 11/07 21:02
168F:→ wang56: 改声浪发影片还那麽高调,反观杰运很多实测用心多了 11/07 21:03
169F:→ pink0926: 小施的车目标族群很明确 平价好养易上手 11/07 21:04
170F:→ pink0926: 刘老板的车种够多 小施不卖的 他会卖而且还拆车开箱 11/07 21:05
171F:→ wang56: 小施其实也没很糟,只是他的群众很双标,一直帮小施招黑 11/07 21:10
172F:→ wang56: 很爱捧一踩一堆 11/07 21:10
173F:→ pink0926: 我认真说 我不懂车 所以我倾向找服务好的车商 11/07 21:11
174F:→ pink0926: 杰运 小施 是目前我体验过的名单 甚至觉得他们比原厂好 11/07 21:12
175F:→ wang56: 杰运目前评价还是比较高,分店也更多售後更好 11/07 21:13
176F:→ wang56: 北中南都有据点,光这点就屌打 11/07 21:14
177F:→ wang56: 有能力的老板,不会只在同一个地方,而是能服务到各地区 11/07 21:15
178F:→ wang56: 拓展规模 11/07 21:15
179F:→ pink0926: 我认同 因为我想要的车是从高雄拖上台北的XD 11/07 21:16
180F:→ pink0926: 所以我就很讶异有能力 却不好好服务的蟹老板 不给试车 11/07 21:18
181F:推 hydeless: 其实不懂车不用大声嚷嚷 11/07 21:20
182F:嘘 onspeed: 所以告不告对你有差吗?你都看到这次事件弘达的处理方式 11/07 21:22
183F:→ onspeed: ,难道告赢弘达你就会跟弘达买车?你要无偿帮忙原PO处理 11/07 21:23
184F:→ onspeed: 法院所有事情?你以为跑法院很简单吗?上班族请假花一堆 11/07 21:23
185F:→ onspeed: 时间处理,还不一定能拿到钱,光时间成本就划不来了 11/07 21:23
186F:推 timn0225: 有能力扩大赚钱不代表正派有良心 11/07 21:23
187F:→ pink0926: 我也认同不懂车不用大声 11/07 21:24
188F:→ pink0926: 只是因为我也是弘达的观众 11/07 21:24
189F:→ pink0926: 很难相信有好感的车商居然是这样服务 11/07 21:24
190F:→ pink0926: 不然就跟你说的一样 懒得看 11/07 21:24
191F:→ onspeed: 不是要帮弘达讲话,反正他要坚持二手车不能试车,车子有 11/07 21:26
192F:→ onspeed: 问题只能原价买回,赔钱就是法院见,大家知道他的真面目 11/07 21:26
193F:→ onspeed: 就不会跟他买了 11/07 21:27
194F:推 zark07222: 说白了,车主应该也不敢跟宏达玩啦,车主是什麽咖,而 11/07 21:29
195F:嘘 yiyin330: 人家是卖车的不是律师事务所耶 11/07 21:29
196F:→ zark07222: 且个资全都对方手上,他敢上网炮宏达已经算是很带种了 11/07 21:29
197F:→ zark07222: ,再玩下去又是另一回事了,车主见好就收已经算聪明了 11/07 21:29
198F:→ zark07222: ,再弄下去,真的家破人亡都很有可能! 11/07 21:29
199F:推 palapalanhu: 没修改删文就不错,网路上人人都是正义超人,现实 11/07 21:32
200F:→ palapalanhu: 遇到都软趴趴 11/07 21:32
201F:推 wheat1130: 哈哈哈哈哈 11/07 21:49
202F:推 fegat: 人家当事人都接受了 一堆人在喊烧 无聊 11/07 21:52
203F:推 ppppp367: 一开始原po来这边讨拍 後面这样处理五星?" 11/07 21:52
204F:嘘 yiyin330: 家破人亡咧又一个在幻想 11/07 21:52
205F:→ wheat1130: 我只要知道二手车只能看,就要决定要不要买。我就会离 11/07 21:52
206F:→ wheat1130: 开了 11/07 21:52
207F:→ wheat1130: 不用牵扯太多。 11/07 21:53
208F:→ yiyin330: 赔偿谈不拢上法院车商哪有差,做得好好的去惹事干嘛 11/07 21:53
209F:推 horb: 你没错。但实务上有点困难 11/07 22:07
210F:推 jasonis08: 原po看起来不想惹事,我是支持有说人家诈欺诈骗的乡民 11/07 22:09
211F:→ jasonis08: 去匿名检举,我相信司法会还给大家一个公道,毕竟你们 11/07 22:10
212F:→ jasonis08: 可以直接说诈欺诈骗应该是有相当有利的证据了吧? 11/07 22:10
213F:→ jasonis08: *力 11/07 22:10
214F:→ ga047768: 如果法律能在2个月内给结果,一定吉屎他! 11/07 22:28
215F:推 warm0808: 可以不要再讨论垃圾了吗 11/07 22:32
216F:推 lolicat: 消费者才倒楣吧 车商?给下属去处理就好 伤个鸟毛? 11/07 23:26
217F:推 Timzy: 两边应该都没背景,都纸老虎 11/08 00:12
218F:→ Timzy: 高来高去而已,但是弘达卖事故车已成事实 11/08 00:12
219F:嘘 Magic0312: 没拿到钱的时候说不在意钱,拿到钱後说五星好评,呵呵 11/08 00:13
220F:→ Magic0312: 呵呵,当初帮他手动置底护航的人我真的是笑死 11/08 00:14
221F:推 Timzy: 一个送酒,一个要用名表买车,看到没 11/08 00:15
222F:→ Timzy: 好像自以为江湖人士,结果却用最文明的方式解决XD 11/08 00:15
223F:→ Timzy: 真要说卖二手车水很深,也不知道深在哪 11/08 00:16
224F:推 whitePlume: 没被发现就没事啦~ 11/08 00:28
225F:推 rainsilver: 告下去也没什麽用 台湾就这样 11/08 00:31
226F:推 Timzy: 做生意还是要长久啦,这种搞法被人抓包,真的一传十十传百 11/08 00:33
227F:嘘 ludwig0201: 不懂法律别乱建议 11/08 00:35
228F:推 timn0225: 被诈骗,来ptt拉乡民造舆论,拿到钱,是非对错无所谓了 11/08 01:18
229F:→ timn0225: ,还给诈骗公司五颗星,难怪乡民情何以堪。 11/08 01:18
230F:推 lizardc1: 律师费你出吗 事主觉得ok就此打住了 还节外生枝喔 11/08 01:22
231F:→ AlphaMC: 被侵占/背信却不以为意,当然让人觉得业务离职只是在演戏 11/08 01:39
232F:→ AlphaMC: 啊,同时也是让其他业务知道只要没闹大,隐匿车况、背信 11/08 01:39
233F:→ AlphaMC: 、侵占都随你干,这样你还愿意去当下一条鱼吗? 11/08 01:39
234F:→ ActionII: 开始出现神奇的推文瞜 11/08 02:51
235F:→ ActionII: 消费者不告是怕时间成本,车商不告白白损失信誉 11/08 02:52
236F:→ ActionII: 上面都说车商损失很大,那他们还不告人自清喔== 11/08 02:53
237F:→ ActionII: 车商有过错、消费者站理,车商都会直接提告了,这种情 11/08 02:56
238F:→ ActionII: 况屡见不鲜 11/08 02:56
239F:→ ActionII: 何况现在车商也是受害者 11/08 02:56
240F:推 NekomataOkay: 搓 11/08 05:11
241F:推 ctes940008: 你以为告了老板需要出庭喔?给律师去处理就好啦。 11/08 05:18
242F:→ ctes940008: 业务败诉的话,律师费他要承担啊。 11/08 05:18
243F:→ ctes940008: 上面说闹大会家破人亡的,这里是墨西哥吗? 11/08 05:20
244F:嘘 Giovinazzi99: 当大家生活很闲?不是你的事在那边假正义 滚吧 11/08 05:31
245F:推 Reki1351: 商誉不值得花时间处理 好喔 11/08 05:47
246F:→ aqwe: 告要花上至少两三年以上才会定谳,乡民早忘了 11/08 07:09
247F:→ ga047768: 所以我才说,一直重提某车商之前的案例,对那个车商不一 11/08 07:40
248F:→ ga047768: 定是好的。 11/08 07:40
249F:→ DMM: 炒掉可以再回聘 11/08 08:57
250F:推 ALDNOAH5566: 业务大不了换家继续骗反正没人会找他麻烦 11/08 09:10
251F:推 VSshow: 帮推,正常不包庇且为了扞卫商誉的老板会是你这种思维,然 11/08 09:21
252F:→ VSshow: 後一定会积极提供证据,让苦主胜诉机率增加,原价买回是基 11/08 09:21
253F:→ VSshow: 本的,讲的跟出去上班含劳健保是福利一样 11/08 09:21
254F:嘘 smile521688: 难怪鬼岛是诈骗天堂 11/08 09:56
255F:推 jasonis08: 好了啦,不就是没惩罚到弘达跟你期望值不同现在才一堆 11/08 10:06
256F:→ jasonis08: 人瞎鸡巴乱讨论吗?别在用那个假正义包装了啦,而且弘 11/08 10:06
257F:→ jasonis08: 达真的去告,你会追後续吗?这串文没人讨论了也不会有 11/08 10:06
258F:→ jasonis08: 人在意真假啦别装了 11/08 10:06
259F:→ david8339: 看就知道没出社会或是骑劲战的87 11/08 10:48
260F:推 kplpop: 买得起fun car的人时间也很宝贵好吗… 大家不是吃饱闲闲 11/08 11:09
261F:→ kplpop: 追求正义 11/08 11:09
262F:推 joiedevivre: 不是要原po去告(谁敢跟89上法院) 是让大家知道车商 11/08 11:14
263F:→ joiedevivre: 原po只是利用玩ptt拿到补偿就装死了 不过这样也好 11/08 11:14
264F:嘘 rinkai: 好啊正义哥,律师费你出 11/08 12:04
265F:推 issac: https://maps.app.goo.gl/Hqb8KkVjFYTrNWF66 11/08 12:11
266F:→ issac: 店家本来就保证 车况不符 原价买回 11/08 12:13
267F:推 TopGun2: 不实赔一万 XDDDDDDD 11/08 12:13
268F:→ issac: https://maps.app.goo.gl/HbissKaJFQcjpN8M6 应该要有认证 11/08 12:25
269F:推 smallcooo: 推这篇 11/08 13:06
270F:嘘 aikopake: 你好会讲喔 11/08 13:12
271F:→ jerki: 车商跟你演个戏不用太认真 不想名声搞臭而已 11/08 13:14
272F:推 c654321000: 钱你出 大家认同吗 11/08 13:41
273F:推 k078787878: 可怜 11/08 14:38
274F:→ xulzj524: 宏达不对业务提刑事就是假的 11/08 15:16
275F:→ xulzj524: 今天是因为车太烂太夸张被发现 11/08 15:16
276F:→ xulzj524: 阿如果是那种看得出来听不出来的 11/08 15:16
277F:→ xulzj524: 事故车 非原版车 11/08 15:16
278F:→ xulzj524: 被当原板车卖 11/08 15:16
279F:→ xulzj524: 车商不就得利了 11/08 15:16
280F:→ xulzj524: 如果这次都没有异音 11/08 15:16
281F:→ xulzj524: 非原版被当原板卖 11/08 15:17
282F:→ xulzj524: 买家没发现 11/08 15:17
283F:→ xulzj524: 除了业务贪走的3万 11/08 15:17
284F:→ xulzj524: 车商是不是也多赚好几万? 11/08 15:17
285F:→ xulzj524: 而且最一开始 宏达根本没人要鸟他 11/08 15:21
286F:→ xulzj524: 是爆文炎上了 11/08 15:21
287F:→ xulzj524: 才有後续 11/08 15:21
288F:推 g7063068: 提刑事有什麽用,会当二手车业务的是有多少能赔,双手一 11/08 15:46
289F:→ g7063068: 摊进去关,自己的律师用在这种咖小,浪费时间,商人逐利 11/08 15:46
290F:→ g7063068: 为重 11/08 15:46
291F:推 jasonis08: 对啊,肯定是假的,假的肯定有明确诈欺嫌疑,你可以去 11/08 16:10
292F:→ jasonis08: 告啊,稳赢的局应该要手刀制裁诈欺犯没问题吧? 11/08 16:10
293F:嘘 rsmaxzo: 字先打对吧 11/08 16:46
294F:推 timn0225: 什麽人才会护航垃圾的诈欺,浅而易见。 11/08 18:29
295F:→ fit: 告诈欺喔??应该告背信和侵占比较容易胜诉啦! 11/08 19:43
296F:→ fit: 话说回来,除非那个业务员被抓到更多侵占的案例,要不然车行应 11/08 19:44
297F:→ fit: 该不至於会为了3万提诉讼,这种小钱,很多人都是闪给他过就好 11/08 19:45
298F:→ xixixxiixxii: 官司难打,耗时又费钱 11/09 01:21
299F:推 Hua0722: 弘达很有钱找一堆网军洗推文带风向啊 11/09 08:21
300F:推 usan: 真的一堆网军在洗地,如果不是网军,那我真的对他们判断能 11/09 08:54
301F:→ usan: 力感到堪忧 11/09 08:54
302F:→ pink0926: 一堆智力堪忧的言论 无脑挺 不是网军就是社底洗风向 11/0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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