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hew (eshew)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请教扙约是否成立的问题 (DELL)
时间Fri Jul 3 20:23:28 2009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长)》之铭言:
: ※ 引述《davidlhs (小信)》之铭言:
: : → JACK987:戴尔可以主张民法88条 以前官司都是败在这 07/03 19:21
: 第 88 条 (错误之意思表示)
: 意思表示之内容有错误,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
: 得将其意思表示撤销之。但以其错误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过失
: 者为限。
这条是说你的过失要很轻微才可以,轻微到法院认为这种过失常见到可以忽略
但要解释的话很麻烦,详阅(王泽监教授 民法总则397页以下)
我也很怕这条,撤销後契约法诉讼一定倒,
然後我就该另打侵权诉讼了~
: 当事人之资格或物之性质,若交易上认为重要者,其错误,视为意思表示
: 内容之错误。
: ===
: 如果没看错,那段绿色字套用在这次事件上,应该可以解读成
: "DELL如果想要撤销搞错的部分,那就必须不是DELL的过失才行"
: 嗯,网站上key错折扣如果不是DELL的过失,那...
: 怪我喽? XD
当然不能怪你,标价错是戴尔的问题
你要不是不知道戴尔标错,才不会跟她缔约,让自己陷於契约状态不稳定的风险
你的表意自由权被侵害,所以你也有这条的撤销权XD
所以才说要打侵权官司赢面才大~
8点半,冏我要赴约,现在只剩7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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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6.1.107
1F:推 kaoru7568:快去吧~ E大辛苦了 (还剩5分钟XD 07/03 20:25
2F:→ kaoru7568:另外问一下,我的情况是只订2台 5.5K的,看起来价格似乎 07/03 20:26
3F:→ kaoru7568:比0.5K合理(?),也没有大量订来卖,以这种例子应该不容 07/03 20:26
4F:→ kaoru7568: 楼楼上^插入"假设" 07/03 20:27
5F:→ kaoru7568:意被解释为我也有过失吧0.0 07/03 20:27
6F:→ Mikli:如果法院认定得撤销,那消费者只能主张善意信赖该意思表示为 07/03 20:51
7F:→ Mikli:有效,然後走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了。但如果到这步,我想乡民 07/03 20:52
8F:→ Mikli:大概也不会在意胜诉败诉与否了... 07/03 20:52
9F:→ solsol:我是觉得消费者赢机会是很高,但是要赢到全胜不可能 07/03 21:28
10F:→ solsol:大概从折扣1000获胜变成折2500.3000这样? 07/03 21:28
11F:推 wahaha99:应该是判出货吧,只是可能就是出一台两台这样 07/03 21:36
12F:推 davidlhs:其实我现在比较想争的是, DELL有没有错, 就算判决後 07/03 22:47
13F:→ davidlhs:他赔的比1000这个还少, 我都觉得OK~ 07/03 22:48
14F:→ eshew:他当然有错(挺) 07/03 23:00
15F:推 davidlhs:我也是 (挺) 我也希望他真的有错, 但感觉他在钻漏洞 07/03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