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hao (雾里的爱乐人)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新闻] 购物遭追讨价金 消费者傻眼
时间Fri Jul 3 22:06:16 2009
※ 引述《Qr0101 (衣橱)》之铭言:
: 今天中华日报新闻
: 购物遭追讨价金 消费者傻眼
: http://www.cdns.com.tw/
: 记者施春瑛/南市报导
: 台南市有名消费者到店家购买电子辞典,依标价刷卡付了钱,但是
: 隔天却接获店家通知,表示标价错误要再追讨一千元,不知该如何是
: 好的消费者求助消基会。消基会南区分会表示,买卖契约在当场就已
: 经成立,店家不能要求随意更改价金,所以消费者可以不予理会。
: 这名消费者向消基会申诉指出,日前他到店家选购电子辞典,其中
: 有台电子辞典标价七千五百元,他觉得价格便宜也合理,当场刷卡买
: 回。不料隔天接到了店家的电话,表示那台电子辞典的价格标错了,
: 实际上是应该卖八千五百元,要求他再刷卡多付一千元。
: 消基会南区分会主委林瑞成律师表示,这显然不合理,消费者在购
: 买时契约就当场成立,而且消费者付钱履行完毕,银货两讫,店家不
: 能要求更改价金。他进一步指出,店家是以七千五百元作为要约吸引
: 消费者,买家也只有给予价金七千五百元的承诺,超过的部分消费者
: 不需支付。
: 林瑞成说,之前网路上就发生多起价格标错而引起争议的案例,商
: 品可能因为少标一个零,马上变成「下杀一折」,这种情况因为是业
: 者自己的疏失,业者得自行认赔。
看起来这边讲到的事情跟DELL事件是个很好的类比
这边是付了钱,隔天店家又要消费者多加一千元
DELL是客户刷卡电汇,然後DELL翻脸不认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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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music, no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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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9.49.58.213
1F:推 justin531xx:群起效尤? 07/03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