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in531xx (吉他手 喵喵)
看板consumer
标题[讨论] 关於抗议游行
时间Fri Jul 3 23:01:31 2009
之前那篇抗议游行的似乎不见了?
原po文者有要当召集人纠团游行吗?
或者是有哪位大大愿意当召集人????
记得几个小时前 已经有二十几个人报名了
如果有大大愿意当召集人 我第一个报名
一定到~
暑假这时间来的刚刚好
天亡dell也
学生乡民们放大假了~~~
统一整合大家集合的时间
游行反击上新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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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8.99.86.94
1F:推 f21490310:而且没打工很闲 (泪目) 07/03 23:02
2F:推 ydauser:嗯对呀不见了XD? 07/03 23:03
3F:→ justin531xx:被呆尔蟹了吗? 我这篇要河蟹 先拿4.6亿出来!! 07/03 23:04
4F:推 sggs:说真的要聚集上千人很难,认真准备小额诉讼可能比较好 07/03 23:05
5F:→ justin531xx:上新闻把事情闹更大 增加事件曝光率 07/03 23:06
6F:→ justin531xx:不能被洗掉 07/03 23:06
7F:→ ppttcc:都不用上班上课没其他行程吗? 07/03 23:07
8F:→ justin531xx:我是这麽想的啦,之前的PO文者有提出这个想法,我认为 07/03 23:07
9F:→ AndiDeris:个人以为 目前还是小额诉讼为优先 07/03 23:07
10F:→ justin531xx:用意很好,如果有人召集我绝对参与 07/03 23:08
11F:→ ppttcc:会游行通常金额达数十万以上时才有那种动力~ 07/03 23:08
12F:→ AndiDeris:上街头是万不得以的手段 07/03 23:08
13F:→ justin531xx:能够有人统一一天的时候,桥好大家时间,就可以上了 07/03 23:08
14F:→ AndiDeris:逤诉求没充分准备就上场 小心被模糊焦点扣帽子 07/03 23:09
15F:→ AndiDeris:若 07/03 23:09
16F:推 add2451:那个发文才22岁 没搅头 不意外~ 07/03 23:18
17F:推 a411120:真的去游行很容易被污名化... 07/03 23:25
18F:→ jerryhsin:大家消消气吧!我觉得先从法律着手比较实际喔!加油 07/03 23:27
19F:推 losvin:游行很容易被污名化+1 话说本版板规在哪呀? 07/03 23:31
20F:推 luckyman186: 只要大家从心里打定主意此生不买呆哦 阿呆就输了 07/03 23:32
21F:→ luckyman186:有想要买呆哦的亲朋好友也赶紧把她们从苦海中救出来 07/03 23:33
22F:→ jerryhsin:大家要记得寄存证信函喔~~~我已经寄啦~~~坚持下气~~ 07/03 23:35
23F:→ djarum:我比较认同直接从法律着手 07/04 00:12
24F:推 Alexkign:其实我在想 OMG执行长如果能出来带头应该有很大的影响力 07/04 00:22
25F:推 eggdoegg:我比较认同游行~去总统府前面一定上新闻 (by 我的经验) 07/04 00:22
26F:推 jerryhsin:游行真的是下下策,马总统看到了,然後呢?只会让呆鹅笑 07/04 00:33
27F:→ jerryhsin:呆鹅就会用游行来讽刺我们台湾的野蛮!衣锭要从法律走 07/04 00:33
28F:→ ppttcc:要游行也要主管机关同意吧~用法律程序比较有效! 07/04 00:40
29F:推 lmdpapala:「游行真的是下下策」赞成~~ 没有强制力 只会被说暴民 07/04 00:43
30F:→ Mpower:不可能 07/04 01:18
31F:推 davidlhs:林总就不要想了, 他的下单量真的太大, 合理性就会...了 07/04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