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ggs (请到consumer爬文)
看板consumer
标题[建议] 各主揪请自己申请Blog或论坛
时间Wed Jul 8 22:22:17 2009
目前还在招兵买马阶段,要揪人要找资源,在板上很正常,人多嘛
等到团员「汇出分摊之诉讼费」之後,会有更多需要联络的事项
此时请主揪在自己的blog or论坛联络,以免文章被淹没而该看的团员没看到
讨论法律见解、通知出庭时间、法庭攻防记录,一样可以po在板上让大家讨论
据我所知,pixnet, roodo均有非会员私密留言的功能,团员可留资料不会外流
请各位主揪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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さくら:我爱你 我的恋人
请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长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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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9.130.40
1F:推 gh20502:了解~ 07/08 22:44
2F:→ liaing:我已经有去痞客邦请了~~~ 07/08 22:50
3F:推 eshew:我也去请了@@帐号DELLLAWSUIT 07/08 22:52
4F:→ eshew:中北区发问请移驾一下 07/08 22:52
5F:推 sodeass:以上二位主揪辛苦了 ~ 07/08 22:52
6F:→ sodeass:XD 改为前3位都很辛苦~~谢谢 07/08 22:53
7F:推 e04dell:我一样申请 e04dell 07/09 00:25
8F:推 ken0120:申请好的要不要发文通知?? 07/09 00:34
可在置底文 整理目前各地揪团兵力图 推文 更新进去
9F:推 ruinousdeity:原来已经申请了XD....我本来还在考虑中OTL 07/09 21:29
10F:→ ruinousdeity:犹豫的原因是几乎所有有意愿提告的乡民都在消费版 07/09 21:31
11F:→ ruinousdeity:另外开版势必分散人潮间接造成分区分团间资讯流通的 07/09 21:32
12F:→ ruinousdeity:的困难.真的要开可能还是得开一个不分区的 07/09 21:33
13F:→ ruinousdeity:让各区各团主揪都能在上面有篇至顶可以随时更新进度 07/09 21:35
会推荐blog因为这是对主揪最方便的方式
架论坛对没做过的人来说,也不是容易的事
当然有人要架给大家用也是可以。
blog应该是取代通告信的功能,有事直接公告,免的主揪BBS信箱爆掉
讨论法律见解、通知出庭时间、法庭攻防记录,还是可以在公开板面讨论
※ 编辑: sggs 来自: 124.9.138.239 (07/09 22:47)
blog都有订阅功能,可在其中一个blog订阅其他主揪的blog
有新文章时,订阅栏位就会更新。
※ 编辑: sggs 来自: 124.9.142.98 (07/10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