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强哥)
看板consumer
标题[问题] 想请教退汇的法律意义
时间Fri Jul 10 13:24:30 2009
时间不多了,我先请教板上熟悉实务见解的强者:
我们电汇成功之後,又因为他帐户关闭,导致被退汇,
其法律意义是否是:未完成给付的动作?
而会导致不符合其信件中七日内汇款的规定,而会使原订单变无效?
其实我认为原来买卖契约的效力才是关键,跟有没有汇款好像意义不大?
我的理由是:若契约成立,那不管有没有汇,都还是成立;
反之若契约不成立,有汇款也没有用。
而且那个七日不汇款的解除条件在我看来
根本就不是该买卖契约的内容之一部,
而是嗣後出卖人另行附加之未经合意的条件。
但因为我不懂实务上是怎麽操作的,麻烦请有实务经验者分享一下。
也因为我自己确定被退汇了,也想知道,我该不该领回退款?
有否法律上之风险?
我是以告到底为我的前提要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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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22.252
1F:→ eshew:领回吧,放着也不会生利息 07/10 13:26
2F:推 hotshuni:我也想知道... 这样退汇感觉很差 07/10 13:28
3F:推 lmdpapala:退汇能否视为单方面取消订单的非法强制手段? 有用吗? 07/10 13:35
4F:→ solsol:因为7日条款没有违背对消费者明显不公原则,可能有效 07/10 14:06
5F:→ solsol:不过有证明自己有主动汇,法律上可以当作理由,可以反驳 07/10 14:07
6F:→ eshew:现在有没有七日条款都没有大关系了(茶) 07/10 14:10
7F:→ legist:eshew大对於我的见解有没有什麽想法呢? 07/10 14:30
8F:→ eshew:简单的说就是异常条款,约款不成立 07/10 14:34
9F:→ eshew:的想法是这样,但高雄团的大大谘询过律师,律师认为有成立 07/10 14:34
10F:→ eshew:我 07/10 14:35
11F:→ eshew:6448篇 07/10 14:36
12F:→ eshew:消保法14条!!!!大大与我所见略同!!!! 07/10 14:37
13F:→ legist:谢谢你,如果契约有成立,那汇不汇都一样了。七日的部分我 07/10 14:37
14F:→ legist:认为根本就不是契约的一部分,所以不用管他。 07/10 14:38
15F:→ eshew:为了保险,我还是请团主们录了音 07/10 14:39
16F:→ legist:(7日条款不成立的理由同你所提,一样是消14) 07/10 14:39
17F:→ legist:我卡在没有录音设备,但现在我并不知道我能否拿别人的录音 07/10 14:40
18F:→ legist:在我的诉讼中作为证据...? 07/10 14:40
19F:→ bairn:手机应该都有录音功能吧!试试看 07/10 15:01
20F:→ eshew:你若要跟团,别人的录音会在你的订单上作为全辩论意旨考量 07/10 15:34
21F:→ legist:我倾向是开团XD 故可能他团的东西无法变我这里的全辩论意旨 07/10 16:24
22F:→ legist:to bairn, 我的手机偏偏没这种功能呀XD (我是善甲狼) 07/10 16:25
23F:→ eshew:GO AHEAD!! 07/10 18:30
24F:→ eshew:其实你自己开团後高雄团主的录音可以作为你的辅助证据 07/10 19:04
25F:→ eshew:但要作为建接证据或直接证据还是要你调通联出来啦 07/10 19:05
26F:→ legist:调通联也只有几点几分跟谁通话而已 也没有录音内容~~ 07/10 22:57
27F:→ legist:我想就用消14比较乾脆XD (只是如何用不了消14就比较麻烦了) 07/10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