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nie4816 (温妮奶小姐)
看板consumer
标题[请益] 书展..退书
时间Tue Feb 2 23:04:46 2010
书展结束了,只能说我们自己没有做好功课....
搞的现在不知道该怎麽办..
昨天和朋友一起去逛书展,看到一套童书。
当时在场的工作人员和我们推销,说有送很多东西啊,对小朋友很好之类的话
朋友想说刚好家里有小孩,觉得2万多,如果真的对小朋友好的话也很值得
28800分12期,一期2400,朋友先付了400的订金
签了一张注明书展专用的分期付款契约书。
今天朋友和我说,家人知道她买了这套书之後很反对,要她去退书
当时我们想,七天之内,也没有拿到任何书籍(因为书商说要用寄的)
应该是可以退掉,我们打给当时和我们推销的那个推销员
对方先是说书已经从台中寄出了,没办法退,又说因为是书展,不适用七天的监赏期
这个时候,我们已经觉得大概是没有希望可以退掉了
後来我们上网查了相关的案例,看到有人说,如果订购人未满20岁
这张契约书是没有法律的效力,也就是说,朋友签的契约书是没有作用的
打给消保会,得到的答案是,这种案例很少可以成功,毕竟是书展
如果一定要退,需要书商同意,并支付违约金
之後我们又和书商连络,向对方告知朋友未满20,没有法代的同意,契约书无法生效
书商却说,她们公司18岁就算是可以签订合约了,又说她们有法律部门
要我们不要为了这套书,闹上法庭,我们自己会很难看
到这边....想请问版上各位
1.如果书商说她们公司18岁就可以签订合约,那我朋友这张契约书是真的有法律效力吗?
2.书商已经说把书寄出来了,这两天应该就会到,我们该签收吗?..
我们真的就是太笨...没有做功课,也没有看清楚契约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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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40.137
1F:推 VitAss:满20岁为成年 成年人方具行为能力 满7岁以上之未成年人为限 02/02 23:30
2F:→ VitAss:制行为能力人 依民法第77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意思表示及受 02/02 23:31
3F:推 legist:书展的话 或许有可能会被认为不属於访问买卖的范围内... 02/02 23:31
4F:→ legist:不过未满20的话 就稳赢的了... 02/02 23:32
5F:→ VitAss:意思表示 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许 你朋友既然未得法定代理人 02/02 23:32
6F:→ VitAss:之允许 该契约当然无效 18岁是虎烂的 02/02 23:33
7F:推 godofxbox: ^--事後也不予承认 02/02 23:39
8F:推 roura:如果令友人购买此套丛书时尚未满二十岁,那就请爬文 /未成年 02/03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