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ntaineer (Luke)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我需要付钱吗?
时间Fri Feb 26 15:02:35 2010
※ 引述《gitans (阿左)》之铭言:
: 昨天一个朋友请我吃饭,我们选了一家泰国餐厅,接着就是点菜,
: 然後菜来了我们当然就吃了。
: 吃到快完的时候,朋友突然接到一通电话,然後就说他有事情得马
: 上离开,接着他就去付帐,然後要我慢慢吃。
: 朋友离开之後,老板娘匆匆的跑过来跟我说刚刚我们的汤没有算到
: 钱,所以少付了五十块。
: 这种状况之下,被请客的我需要付钱吗?我也不知道刚刚我朋友到
: 底付了多少钱?
: 後来我选择相信了老板娘的说法,离开的时候拿了拿了五十块给她
: 。虽然老板娘一直道歉,但是我觉得这间餐厅的这种做法相当失礼
: 。今天是我朋友请我吃饭,结果最後却让被请客的我出了五十块,
: 这个金额当然不多,我也付得起,但是就是非常失礼的事情。我还
: 没有告知我朋友这件事情,如果他知道,也会觉得这间餐厅真的很
: 失礼。他请客,结果还让对方付钱,真的是很糟糕。
: 这种状况下如果我坚持不付那五十块,是否在法律上站得住脚?
请教,今天当场银货两讫之後,卖方如果「可以证明」因为疏失
而少算了一些钱,卖方是否就有权要求买方付钱?又如果「无法证明
」少算了一些钱,卖方是否有权要求买方付钱?
原PO的案例,如果是付现,那店家极有可能拿不出证明原PO的朋
友少付了五十元,而推文又一面倒的认为需要付钱,所以才会有这样
的疑问。
至於半途离席失礼,我觉得看起来还好,会这样都是很重要的事
,好朋友不会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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