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kzing (苹可菱)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店家告我分享的心得不属实...
时间Sun Jan 9 03:12:29 2011
我今天去做了笔录了
我看到对方的笔录 差点没昏倒
她说她翻了顾客名单找到我 要我把文章删了
但我说 态度好不好 很主观 我不删你能拿我怎样
又说我硬要预约她们的店 还自己给了预约金(谁会自己说要付预约金阿!!!!)
还说我迟到一个小时 到了以後恼羞成怒
还问我说 她店里哪里服务不好 为什麽要伤害他 但我说不出话来 等等等...
把我讲成很像竞争业者故意去他店消费 再来写这篇文章的感觉
但事实是...
她打来要我把优仕网的文章删了 我也请求优仕网删了(我把优仕网的mail列印给警方)
它有说不删要告我 虽然我删了 但我不满意他的做法和处理态度
因此我打给他 除了跟他说文章已经删除 也告诉他为什麽不检讨店家品质
我告诉他 态度差 她竟然说『有很差吗? 消费者有时候也该检讨自己!』
我说『或许态度问题很主观 但你们店的消费确实让我不舒服』
还有当天 我确实有迟到 但是是10~15分钟
文章虽然都删光了
但去搜标题 还是看的到标题露出 但根本看不到内文
她就认为我没删 因此就告我
我很想让大家看一下文章
但我目前也只有图档 也不想让这文章在曝光
免得店家又说他因为我的文章都要吃安眠药才能入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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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0.27.60.28
1F:推 sggs:那你只好自己洽法律顾问,评估要怎麽做 01/09 19:59
2F:→ sggs:你给的资讯不足,板友也无从帮起 01/09 19:59
3F:→ magicgreet:自己都不太确定的东西就上网说,你胜律实在不高 01/10 13:54
4F:推 hoboks:诽谤罪是即成犯 删不删其实对於成罪於否不会有影响 顶多 01/11 14:19
5F:→ hoboks:在量刑上可以考虑减轻 01/11 14:19
6F:→ hoboks:若有自信不会被告的赢 其实对方都告了 就不要删了 01/11 14:20
7F:→ hoboks:人民对於意见的表达法律需要给予极高度的包容 01/11 14:20
8F:→ hoboks:只是你争取到对意见的表达 换来的代价就是跑法院 01/11 14:20
9F:→ hoboks:看你觉得跑法院换这点意见表达自由划不划算 01/11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