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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网购厂商送错商品一个月後联系我该如何 …
时间Fri Aug 5 21:01:30 2011
我把事情简化一下:
你的订单是 B
你哥订单是 A
厂商把 A + B 都寄给你,你没注意就全部签收,你哥没东西跑去跟厂商要
厂商就补寄 A 给你哥。
所以你哥的订单是没问题的,他付了钱东西有拿到,争点在你多签收了没订的东西。
既然是用宅配寄送,我猜测应该是网购,那麽请参考消费者保护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70001
第 20 条
未经消费者要约而对之邮寄或投递之商品,消费者不负保管义务。
前项物品之寄送人,经消费者定相当期限通知取回而逾期未取回或无法通
知者,视为抛弃其寄投之商品。虽未经通知,但在寄送後逾一个月未经消
费者表示承诺,而仍不取回其商品者,亦同。
消费者得请求偿还因寄送物所受之损害,及处理寄送物所支出之必要费用。
因此我认为法律面对你们有利,厂商要钱可以不必理他。
若厂商纠缠不休,建议直接向消保官申诉,请消保官看谁有理。
※ 引述《sadsumo (光司)》之铭言:
: 讲起来事情蛮复杂的,我哥六月底时订购蛮多电脑周边寄到我这边
: 因为我住长辈的房子,这些周边是长辈一些国外工作的同事要的
: 我反正拿到就收着,我也不清楚到底是订了哪些东西
: 反正有宅配送来,我看订购人是我哥,住址也没错,当然也就签收起来
: 七月初的时候,长辈就把这些东西都拿到大陆。
: 现在厂商说,东西多寄一件
: 订购人是我哥,签收的人是我,这件东西原本要寄到我哥住的地方
: 厂商弄错寄来我这,我哥一直没收到这件东西,就跟厂商询问
: 厂商说六月30已经寄出,但我哥跟他要宅配单号跟记录,结果厂商没回单号
: 然後厂商可能也确实查不到记录,就也补寄一件到我哥住处
: 他们还跟我哥电话道歉说这订单拖那麽久,是因为之前有公司员工离职
: 我哥也没多想就以为没事了
: 隔了一个月,七月底时厂商打来给我哥,说明出了问题
: 当时厂商的说法是以为是寄送到我这商品规格弄错,订低阶的送来高阶的。
: 所以要我哥补价差
: 今天他们又打来说,表示不是规格弄错,而是多送一个商品到不正确的地址
: 也就是我哥在他那边住址订了A,在我这订了B,厂商一开始说他把比较贵的A寄我边
: B没有寄来,所以我哥写信去询问後,他们就也寄了一个A到我哥那边
: 现在是说他们把A+B都寄来我这里了,而我哥那边後来也寄了一个A
: 所以他们多寄了一个A,只是我哥也不知道(因为他只收到一个A)
: 我哥有点生气,因为他说他在跟厂商交涉过程中,写了很多信询问为何A都没到
: 同时还要求宅配单号给他查,厂商一直不提供,然後拖一周後
: 又突然打给他说终於要出货,之前拖那麽久是因为有员工离职
: 他怎麽会想到是发生这种奇怪的状况
: 因为寄到他那边的A物订单中,应该根本没有我这的住址
: 厂商说已经准备书面资料要寄给他,可能是签收单一类的证据
: 厂商表示他们会负担运费,请我哥找出东西下落寄回台湾归还
: 我哥下订单时没有弄错住址,而且他还是用不同帐号登入订购的
: 他开始也不知道为何厂商会送到我这边,因为订购记录上应该不会有我这的住址
: 後来猜想很可能是厂商自己在整合资料时出错(订购人的姓名都是我哥)
: 商品目前可能在大陆或英国两地其中之一,其实我弄不清楚
: 因为是我舅的同事要的,东西一个月前就都拿走了,就算找的回来
: 要怎麽处理?因为是电脑零件,长辈请帮买也是电脑不熟
: 应该也是带过去後再找当地店家帮忙组装的。
: 现在厂商咬定了签收单据,我想我应该确实有签收,因为订购人是我哥
: 但签收人是我,要是找不到商品,我该怎麽办呢?是跟我哥一人赔一半吗?
: 因为金额好几千圆,觉得实在很衰,平白无故损失几千圆
: 请问我有什麽办法可以据理力争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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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12.197.121
※ 编辑: sggs 来自: 124.12.197.121 (08/05 21:02)
1F:推 fireflyyen:原来如此 毕竟寄错物品的是厂商 责任当然由厂商承担 08/05 21:37
2F:→ fireflyyen:而非收件者要去负责 08/05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