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ukayu (君君)
看板consumer
标题[问题] 瑜珈会馆退费问题
时间Mon Aug 15 12:12:30 2011
想要请问一下
昨晚在路上不小心拿了传单就被业务缠上
当时因为没什麽事情 又对瑜珈有点兴趣
就被带进去会馆里
总之经过一番介绍後 有点被半强迫的加入会员刷了卡
一共是刷了1920*24
每个月信用卡都会自己刷1920 要持续24个月
当下马上後悔 但又很弱无力反驳也无法逃脱
因为当下我并没有带信用卡在身上
是用电话查询确认身分方式向我的信用卡公司要到卡号刷了卡
业务表示要我日後补上信用卡的影本
後来回家越想越觉得不开心
虽然我对瑜珈有兴趣 但我实在不喜欢这种半强迫的感觉
而且要24个月 缴1920 也是一点点小负担
我想问 我想要退费 要怎麽样比较占的住脚呢
我是昨天晚上才刷卡的 而且当时因为我时间问题 无法马上使用
他帮我延後会期 9月才开始
也就是说 我的缴费期间是2011/8~2013/7
但我使用会馆时间为2011/9~2011/10 (有多送一个月 合约上有)
当然我也什麽都没有用过 也没有上过体验课程等
在消基会网站上看到
应依照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96年8月15日
实施)办理:
五、(解除契约)
消费者於缴纳入会费後七日内,未使用企业经营者设施者,得要求解约并请求退还已缴费
用。
属访问、邮购买卖者,仍适用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九条及第十九条之一规定。
六、(终止契约及其效果)
双方得终止契约。
消费者契约终止时,企业经营者应就消费者已缴费用依下列方式之一,扣除一定费用後退
还:
一、依签约时单月会籍使用费用乘以实际经过月数(未满十五日者以半月计,逾十五日者
以一月计)。
二、无法提供认定签约时单月会籍使用费用者,按契约存续期间比例退还消费者已缴之费
用,作为退费金额,企业经营者得依退费金额百分之 (不得逾退费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收取手续费,
双方未为前项约定时,以最有利消费者权益之计算方式为之。缴交入会费後七日内未使用
设施者,得要求解约并请求退还已缴费用。
可以用这个跟他谈吗
我没有印象中我的合约有提到退费及转让事宜
但如果合约上有提到不能退费 我是不是就真的都不能退?
ps 当时签约时 业务并没有谈到有关任何退费事宜
因为昨天才刷 我也什麽都还没使用到
1920*24算下来也不是小数目
想请大家帮我看看有什麽办法和他谈 对我比较有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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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9.145.194
1F:推 ericno1:访问购买 08/15 15:00
2F:推 sggs:访问买卖,七日内直接退。七天内没拿到钱,就先丢存证信函 08/15 21:14
3F:→ hyukayu:谢谢楼上两位 已经办理了 只是他说要两个礼拜後 08/16 11:55
4F:→ hyukayu:才会退我支票 可是我没有缴钱 为什麽是拿支票? 08/16 11:56
5F:→ hyukayu:是要我到时候拿支票到我信用卡银行缴掉这笔费用吗 08/16 11:56
6F:→ sggs:没刷退就是要你自己缴掉,有任何文件可证明你已申请退费吗? 08/16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