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elove5566 (56)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HP笔电的申诉对象?
时间Fri Nov 4 03:14:53 2011
※ 引述《litlan (爱咪凯文)》之铭言:
: 标题: Re: [问题] HP笔电的申诉对象?
: 时间: Sat Oct 29 00:06:14 2011
:
: 推 phantomli:消保官的瑕疵定义恰与我国民法同。东西不是刚买回去发现 10/29 22:57
: → phantomli:有瑕疵,才是瑕疵,民法第356条第2项,即承认「依通常检 10/29 22:58
: → phantomli:常之检查不能发见之瑕疵」。电子产品不是外观无损、可开 10/29 22:59
: → phantomli:机,即认为无瑕疵。若因内部零件有问题,导致出现不正常 10/29 23:00
: → phantomli:现象,纵与购买相隔一段时日,因属机件问题,仍在瑕疵担 10/29 23:01
: → phantomli:保范围,亦为保固期内非人为因素之特约保障意义。 10/29 23:02
: 推 phantomli:所谓的HP让步,其实是误解,民法对於瑕疵担保,赋予买受 10/29 23:05
: → phantomli:人:1.换货权(民法第364条)、2.减价权(同法第359条) 10/29 23:07
: → phantomli:、3.退货权(同法第359条)及4.损害赔偿请求权(同法第 10/29 23:08
: → phantomli:360条),上述四种权利,得择一行使,而非「让你退,是 10/29 23:08
: → phantomli:公司让步」,其实这是法律上义务,且为买受人的形成权, 10/29 23:09
: → phantomli:此权利行使,不须出卖人同意。所以,全退不只是合理的答 10/29 23:09
: → phantomli:案,也是合法的答案。(不知道上面二位在嘘什麽,为了怕 10/29 23:10
: → phantomli:从事这行的人对於这种法律的基本规定有误解,所以特意推 10/29 23:11
: → phantomli:文解释法律规定,以正视听~) 10/29 23:11
看到p大的讨论感觉还蛮有趣低....
来讨论一下法律问题好罗.....
假设厂商无保固条款.....
今天买完笔电....店家交付笔电後.....
理论上商品的危险负担已移转(民373)
而物之瑕疵担保偶认为应该是担保物品交付前出现的瑕疵.....
若是像本例交付後出现的瑕疵.....
双方对於瑕疵出现在交付前或交付後有争执......
该由厂商负举证责任举证设计无问题....商品在交付前并无瑕疵吗?
或是连交付後出现的瑕疵都可以由厂商负责?(偶觉得这点应该比较不可能...)
: → phantomli: ^也 10/29 23:16
: → phantomli:本件的争议不在於「瑕疵可不可以退」(很明显,依法律规 10/29 23:17
: → phantomli:定是可以~),反而是在於「是否属於瑕疵」,这是二个不 10/29 23:18
: → phantomli:同的概念。从来文看,HP之工程师无法证明系出於人为,则 10/29 23:19
: → phantomli:消保官依据民法瑕疵担保规定帮消费者行使权利,并无不妥 10/29 23:20
: → phantomli:。 10/29 23:20
: 推 sggs:感谢phantomli的说明 10/29 23:24
: → litlan:好热闹喔~ 10/29 23:30
: 推 justsaygood:GJ 10/30 00:33
: 推 cyh33:很多东西真的是使用用问题才出现,尤其是内部零件问题。 10/31 08:41
: → cyh33:那消费者因为买到坏品维修多次往返,浪费的时间精力怎麽算. 10/31 08:41
: → cyh33:有时候3C产品,就是如此令人头痛,都不知什麽问题. 10/31 08:42
: 推 tompy:phantomli解释的真详细 10/31 11:23
: 推 sindyevil:恭喜原PO 推phantomli的解释 11/02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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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178.104.146
1F:推 liaing:应该要分出来~~就以PO文中的笔电好了~~因为有保固贴纸 11/11 22:56
2F:→ liaing:消费者仅能检视外观及使用功能(开机後功能正常),但是无法 11/11 22:57
3F:→ liaing:去检测到主机板电容等在里头的东西,如果HP工程师检测时无 11/11 22:58
4F:→ liaing:认定是人为因素时,应该就归到给付瑕疵,而且这部份是无法 11/11 22:59
5F:→ liaing:在最先前一开始就发现的,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得归责於出卖 11/11 22:59
6F:→ liaing:卖人的给付瑕疵,而该瑕疵无法整修或是该瑕疵对消费者产生 11/11 23:00
7F:→ liaing:无法合理使用时,买受人应依民法有解约之权利。 11/11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