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ffpan1024 (jeffpan1024)
看板consumer
标题[问题]手机配赠耳机维修争议
时间Tue Nov 29 10:37:25 2011
11/3购入htc sensation xe手机。(这是我第一支智慧型手机)
11/7发生人为事故,导致手机配送的beats耳机毁损(系人为损坏)
11/9 向神脑提出耳机维修,并表示愿负担维修费用。
11/10神脑退修。表示该款耳机非新品瑕疵,无法更换,
且因为是htc与beats合作下第一款耳机,神脑方面
无法维修(技术面问题),建议可向htc特约店购买。
11/11前往htc特约店询问该耳机,该耳机采与手机配送,
无单卖。建议向htc原厂请求维修服务。
11/11向htc客服专线(女性客服)说明状况,并要求维修。
客服表示可再询问神脑维修,并表示若神脑仍拒修,
客服方面亦可协助沟通。
11/11再次去电神脑,神脑仍表示,他们只会修手机,并无能力修复耳机。
11/12第二次去电htc客服(男性客服),客服表示该款耳机有特殊性,
系为beats公司与htc合作下第一款耳机,htc这边与耳机厂是
采1手机搭配1耳机方式,若为新品故障则可换新品,若为人为
损坏,因htc并无直接取得beats的技术,所以无法提供维修,
请消费者见谅。
11/12向消保会线上申诉提出申诉,并说明相关事件经过。
11/28接到县市政府公文要求於12/1出席与htc消费争议协商。
11/28(当日下午): 接到自称是htc客服部主管来电,提出私下和解要求,
他说:「当时客服可能没表达清楚,并非拒绝维修,
而是维修该款耳机,要寄去国外,来回运费,
外加等候时间,会造成消费者更大困扰,
所以才直接告诉消费者结论是无法维修。
Htc方面经讨论,觉得客户在新品购入7日内就发生人损,
表示深感同情,承诺用网路价2000元打84折方式给予特殊1680
元,外加本人愿协助出180元,共计1500元的价格提供给客户
购买该款新耳机。希望能接受和解条件,不要出席该协调会。」
当事人对客服部这麽"体贴入微"以客为尊的举动激动到,
这客服主管要不是太没Sense,就是出包小客服伪装的(我严重怀疑这个可能性),
不然这种反应方式实在不像htc大厂所做出来的官方回应。
Htc竟然要上网才知道自己耳机的售价,拿到的价格还是网路价格,你搞笑啊。
我当下表示觉得还要劳动客服部主管代出 180元实在太惶恐。
并婉拒了这项和解条件。对於主管进一步探询底线的问题,
也拒绝回答(你还是请你们htc代表花高铁来回车票南下吧,
我也请假陪你玩好了)我们当着消保官面前讲好了,
说实在1500元,真的不是甚麽大钱,请假的成本加一加就不只这个数了。
但我不爽的是整件事情的处理态度,我从头到尾都表明要付钱维修的意愿,
htc与beats整合上环节出问题导致无法出现维修,非消费者在购买之初所能预
见,也非消费者所能解决的问题。你们叫我去特约店我就去特约店问,你们叫
我电洽神脑,我就电洽神脑。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拖延将近1个月,最後搞
到这样。一开始如果告诉说我维修成本过高,经报价我可能自己就放弃了,或
者你直接让我用批发价格重买,我也感到可以接受,毕竟是人为损坏,我认了。
但htc这样回应我实在无法接受。一开始修也不能修,买也买不到,最後闹到
消保官才要搞私底下和解,真令人火大…
想请问,我不接受私下和解是对的吗?
因为我还是觉得要当面讲,白纸黑字写清楚才是正理,
而且我不能接受客服的态度。
另外出席协调会需要带甚麽东西?
目前我想到:1.损坏耳机残骸、2购买发票3.HTC有限保固书4.消保法中有利条文
5.其他厂牌手机保固书(想要举证同行他牌相关处理方式)
6.神脑的报修退修单
PS:文有点长,请见谅,也请大家提供宝贵意见
有後续进度,我会继续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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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0.82.99
※ 编辑: jeffpan1024 来自: 140.130.82.99 (11/29 10:42)
※ 编辑: jeffpan1024 来自: 140.130.82.99 (11/29 10:44)
1F:推 phantomli:你需要把保固内容看清楚,毕竟人损不属瑕疵担保,而若无 11/29 10:52
2F:→ phantomli:「保修」之类的约定,其实该请求站不住脚。即便站住脚了 11/29 10:53
3F:→ phantomli:,得到一个「国外送修」的处理,其後的运费及维修费用高 11/29 10:53
4F:→ phantomli:低,较之与打折购新品的价差,都可以做为考虑的点。有时 11/29 10:54
5F:→ phantomli:候,坚持要用在对自己有利的地方,比较划算~ 11/29 10:54
6F:→ phantomli:本件的法律争议不大,只是该公司或许不愿此事曝光,影响 11/29 10:56
7F:→ phantomli:消费者对此商品之购买意愿。就这点来讲,拿他牌的保固处 11/29 10:57
8F:→ phantomli:理才有意义,不然就法律而言,他牌如何做,跟本件契约当 11/29 10:57
9F:→ phantomli:事人(公司与消费者)没有任何关系~ 11/29 10:58
10F:推 yspen:你也知道耳机是自己弄坏 不晓得你在激动、惶恐、不爽什麽 11/29 12:12
11F:嘘 WinterDust:拿a的做法问b为啥不这麽做(摊手)这种问题很有趣 11/29 13:33
12F:→ WinterDust:就跟客人跑来跟你说a店卖比较便宜要杀价 11/29 13:34
13F:→ WinterDust:那干嘛不去找a店买 11/29 13:35
14F:→ bunnys:不需要回报吧,问题就在你身上,有啥好回报的 11/29 14:08
15F:嘘 depravity:要不是她觉得商誉值钱根本可以不理你 XD 11/29 14:36
16F:嘘 sindyevil:如果一开始就说无法维修 不管是否付费 你会怎样反应? 11/29 14:59
17F:→ jeffpan1024:谢谢大家宝贵意见...我要说明一点是,我一开始就强调 11/29 17:12
18F:→ jeffpan1024:是人损,也愿意购买新品或花钱维修,但HTC表示不能用 11/29 17:13
19F:→ jeffpan1024:买的、也无法维修,我才会这麽气。 11/29 17:14
20F:→ jeffpan1024:他其他牌耳机都可以修,也可以购买,就唯独这支不行. 11/29 17:16
21F:→ phantomli:我想,大家嘘你的原因不是因为出於人损,而是你觉得他「 11/29 17:17
22F:→ phantomli:有责任」要帮你修~~(其实没保修就没有) 11/29 17:19
23F:嘘 bunnys:补充完不嘘不行,似乎不照你的意思就不行 11/29 18:01
24F:→ BluePlume:为什麽我觉得嘘的点和原po的文有出入?? 11/29 21:45
25F:→ BluePlume:原PO一开始就表明知道是自己的疏失导致东西毁坏。 11/29 21:47
26F:→ BluePlume:也做好花钱修理或是买新品的准备。 11/29 21:47
27F:→ BluePlume:但搞了好久才得到一个不能修也不能买的答案。 11/29 21:50
28F:→ BluePlume:竟然如此一开始明说不就得了,叫消费者东奔西跑很好玩? 11/29 21:51
29F:→ BluePlume:不过这也提醒了大部份持有该耳机的消费者要爱护自己的耳 11/29 21:55
30F:→ BluePlume:机,因为目前坏了是买不到也修不了啊= = 11/29 21:55
31F:→ najoy:11/3送修开始到11/12约一周多的时间你也得到无法修的事实 11/30 02:44
32F:→ najoy:即是自已弄坏的 对方也没有不愿修呀 htc的问题在哪里? 11/30 02:44
33F:→ najoy:最後对方愿意新品降价卖你你也不要 是觉得太贵吗? 11/30 02:45
34F:嘘 depravity:问题在股价跌太多了 (误) 11/30 03:01
35F:→ BluePlume:我发现我自己的解读能力真的要加强了... 11/30 10:24
36F:嘘 sindyevil:这争点在於保固是否有包含消费者要求有偿维修这部分 11/30 10:25
37F:→ fireflyyen:看完了 所以你的诉求点到底是什麽?= = 11/30 15:04
38F:→ fireflyyen:看完了 所以你的诉求点到底是什麽?= = 11/30 16:24
39F:→ fireflyyen:...重复推到 抱歉 11/30 16:24
40F:嘘 tokyoavon:这种事不嘘不行 12/01 19:05
41F:推 ChrisBear:附送耳机的金额当然有包括在手机费用内 12/02 00:28
42F:→ ChrisBear:本来就要负瑕疵担保责任 人为要看买的时候还是自己用 12/02 00:29
43F:→ ChrisBear:自己用就没有主张瑕疵担保适用 12/02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