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llBeeWayn (喵喵叫的蜜蜂猫)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试用?监赏? 到底能不能用?
时间Fri Dec 23 01:27:05 2011
※ 引述《onceheart (吃)》之铭言:
: 老妈看上了电视上万把元的蔬果机
: 不过他有之前买豆浆机 买来"供"的经验(觉得不好用)
: 所以我就请她问销售员 用了不满意能不能退货?
: 不过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 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九条:「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对所收受之商品不愿买受时,得於
: 收受商品後七日内,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经营者解除买卖契约,无须说明理由及负
: 担任何费用或价款。邮购或访问买卖违反前项规定所为之约定无效。契约经解除者,企业
: 经营者与消费者间关於回复原状之约定,对於消费者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不利者
: ,无效」
: 我上了网路看了一些规定 像pchome
: PChome Online线上购物的消费者,都可以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享有商品货到日起
: 七天犹豫期的权益。但犹豫期并非试用期,所以,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状态、而
: 且完整包装;请注意保持商品本体、配件、赠品、保证书、原厂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或资
: 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损毁原厂外盒。
: 法规中只说 要回复原状 但pchome直接说了 只能犹豫不能试用
: 我想问的是 网路购物到底能不能试用呢?
这题应该算是满经典的问题 & 答案
消费者保护法
第 19 条
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对所收受之商品不愿买受时,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内,
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经营者解除买卖契约,无须说明理由
及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
邮购或访问买卖违反前项规定所为之约定无效。
契约经解除者,
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间关於回复原状之约定,对於消费者
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不利者,无效。
第 19-1 条
前二条规定,於以邮购买卖或访问买卖方式所为之服务交易,准用之。
消费者保护法施行细则
第 17 条
消费者
因检查之必要或因不可归责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收受之商品有毁损
、灭失或变更者,本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之解除权不消灭。
再来是很常被引用的 消保法字第○九二○○○○三一八号
http://cpclaw.cpc.gov.tw/cgout/LawContentDetails.aspx?id=GL000309
连会坏掉的食物都可以退了(还有最近闹很大的手机APP也可以退)
试用一下蔬果机很过分吗?这绝对是检查之必要吧?
当然,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契约解除时,当事人双方回复原状之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契约另有订定外,依左列之
规定:
一、由他方所受领之给付物,应返还之。
二、受领之给付为金钱者,应附加自受领时起之利息偿还之。
三、受领之给付为劳务或为物之使用者,应照受领时之价额,以金钱偿还之。
四、受领之给付物生有孳息者,应返还之。
五、就返还之物,已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费用,得於他方受返还时所得利益之限度内,请求
其返还。
六、应返还之物有毁损、灭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还者,应偿还其价额。
=============================
引言很长,给END的人的心得
如果你要跟PcHome(或是其他大型网购店家)玩七日游戏(不管是合理还是不合理)
谨记,
在你装箱返还的整个过程中,每一个步骤都要拍照录影存证
有不少案例是退回去之後,因为一个刮痕而被要求赔钱的
(小店家不是直接硬不给退,要不就是认栽让你退)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180.163
1F:推 onceheart:恩 所以就算pchome 说要全新才能退 也是不合理的? 12/23 10:10
2F:→ onceheart:看了回答之後我打算 就是试用完也不说 包装完整回复 12/23 10:12
3F:→ onceheart:省得被刁难 12/23 10:12
4F:推 onceheart:我帮老妈在电视购物取消订单 还被骂 干嘛为难人家 12/23 10:21
5F:→ onceheart:後来估狗一下 购物电话 发现还被卫生局开罚过 = = 12/23 10:22
6F:→ onceheart:感谢您的回答 12/23 10:23
7F:推 sggs:帮m 12/23 21:08
8F:推 phantomli:结论同此篇,但所引消保法字第○九二○○○○三一八号函 12/29 10:08
9F:→ phantomli:只能说明「网购生鲜亦有19条之适用」,而无法说明「试用 12/29 10:08
10F:→ phantomli:/试吃」之後的退货。比较妥当的解释,是引该法第12条2 12/29 10:11
11F:→ phantomli:款将该定型化契约因违反第19条之立法理由而无效。 12/29 10:12
12F:→ liaing:刮痕的话~~我建议这样,跟对方说明假如有刮痕要赔偿的话OK 12/29 17:50
13F:→ liaing:就扣多少钱,但是换下来的东西麻烦寄来给我,运费我出~~ 12/29 17:50
14F:→ liaing:因为钱都给了,那换下来的零件算是我购买的,是我的@@ 12/29 17:52
15F:→ phantomli:未必可以这样请求喔,因为「修复」不见得会有替换下来的 12/29 18:32
16F:→ phantomli:零件,但修复费用还是得出~ 12/29 18:32
17F:→ phantomli:另外依民法259条6款(上面红字那行),如果商家以「美观 12/29 18:34
18F:→ phantomli:受损」而主张属毁损无法返还,则仍须偿还该物的价额(相 12/29 18:35
19F:→ phantomli:当於买下来~)所以,各位还是手脚轻一点、小心点~ 12/29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