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ny0615 (椰子)
看板consumer
标题[问题] 卖家商品退费是否需要连商品运费一起退回
时间Sun Jul 1 02:39:37 2012
最近夏天到了,自己拍卖里的夏季商品也很多人买
有生意当然开心,不过最近发生了几件事情有点争议....
关於我里面也写了本商家不接受七日监赏期,无法接受者请勿下标
不过还是有没看的人会来下标,实在是无法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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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a先生退货以後要退给a先生货款
商品价格为500/超商取货付款运费60
我们仅退还500元的商品费用,另外还扣除了跨行转帐10几块吧
a先生则抗议说连同运费的六十元也要退还,并且还要补贴他退货的运费150元
a先生要卖家我退还710元新台币
请问目前该如何处理
运费是快递公司收走的,商品也没有问题
对我来说这笔运输费用是来交换做为看到实际商品的费用,卖家我应该不需要退款吧...
(你付我运费我送过去给你看,你不喜欢再送回来给我,互相互相)
(总不能说我进到一家店家,结果店面的东西不喜欢要求店家给车马费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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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状态是有两件纷争
一件是商品没有问题,只是出货时抽样检察外观雾面烤漆沾染到指纹而退货
而且已经使用过(保温杯........)
要我们退商品费加上我们记过去的运费
退回来的时候买家使用货到付款160元做为他自己的运费补偿(这招很精阿...)
目前收到存证信函以及回信,是消基会里面的人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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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件案件是他买了两件一次性商品(使用後无法复原的那种)
使用一件後他想退货,两件一起退货(用过跟没用过的一起退)
目前表是无法让对方退使用过的那一件,仅退没有使用的那一件
该买家所购买的第二项相同商品是以加购价所买的,我以我们仅接受退退加购价的金额100元
对方就火了。
日前收到高雄市政府经济发展局的发函(等等这干经济部什麽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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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目前对於运费到底该不该退为忐忑的状态
我觉得我不用退阿说实在话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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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9.6.231
1F:推 phantomli:如果是在网路上卖东西出售,而非二手物品出脱,就构成个 07/02 10:18
2F:→ phantomli:人的企业经营者,所为的网路交易买卖,有消保法特种买卖 07/02 10:18
3F:→ phantomli:适用,那个自己说不接受七日监赏期云云,没有效力。 07/02 10:19
4F:→ cabin2501:犹豫期内解约消费者不需负担任何费用 07/05 01:14
5F:→ cabin2501:他甚至可以发存证信告知解约 你商品不回收是你的事 07/05 01:16
6F:→ cabin2501:经发局底下有消服中心当然是它发文给你 07/05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