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085 (MICKEY)
看板consumer
标题[问题] 店家没收订金
时间Tue Dec 4 23:49:04 2012
100年02月01日在店面购买一双NIKE X-GIRL球鞋
订价6280 我付订金4000
当时鞋店没有我的size
我付订金4000总价6280
店家给我收据,收据上头也没写日期
店家在100年12月中打电话叫我去拿鞋并且说鞋子涨价要多付500
我与店家说100年12月底会去拿
12月底我没有去拿家中有事情父亲住院
101年01月我打电话跟店家说我要改邮局汇款请寄货到我家
店家说 "时间拖太久鞋子已经卖出"
我 "那可以改换货?"
店家说 "不可以鞋子已经卖出,并且要没收4000,也不会让你换货,你时间拖太久了
,店家有权力没收订金"
我听了傻眼...
我想请问各位这样我要怎麽办?
店家给的收据没写日期我也不清楚何时可以去拿,
并且怎麽可以说店家有权力没收订金
我不想白白被没收4000元!现在社会赚钱难啊!
我已申请调解,但我毕竟是一般人无法跟奸商伶牙俐齿斗!不然事情不会拖怎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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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30.125.226
1F:推 asdfghjklasd:他没权力没收.这什麽店啊,太抢了 12/05 01:19
2F:推 najoy:卖出是卖家的问题 你已付订而且几乎全额 你等了10个月耶 12/05 01:41
3F:→ najoy:你不是要退订而是仍需购买 无货也愿换款 是店家的问题 12/05 01:42
4F:→ najoy:调解下去吧 不是你的错 12/05 01:42
5F:→ najoy:没收订金是前面几篇买婚礼那个状况才对 12/05 01:43
6F:→ magicgreet:靠都年底了你还在说年初的事XD 12/05 01:48
7F:推 depravity:超出你说要去取的期限是可以当作你违约没收没错啊 12/05 01:49
8F:→ sindyevil:你答应去年十二月底要去拿但是没有拿就违约啦(好歹那时 12/05 09:40
9F:→ sindyevil:也电话过去或者请人拿或者跟店家更改交付方式) 12/05 09:41
10F:推 phantomli:其实本件症结点在於「买受人有无继续履约之意」,在一般 12/05 10:40
11F:→ phantomli:情形,付了定金却反悔,不愿意继续履约把余款付清,此时 12/05 10:40
12F:→ phantomli:出卖人是可以没收已付定金的(民法第249条2款),惟若买 12/05 10:43
13F:→ phantomli:受人并无不履约之意思,只是在交付尾款之义务履行有所迟 12/05 10:43
14F:→ phantomli:延(依本件情形,拿鞋是权利,拿鞋同时付尾款是义务), 12/05 10:44
15F:→ phantomli:则出卖人应依「债务不履行之给付迟延」去处理,即请求迟 12/05 10:47
16F:→ phantomli:延利息(同法233条)、替补赔偿(同法232条),另或解除 12/05 10:49
17F:→ phantomli:契约(同法254条以下)并回复原状(同法第259条)~个人 12/05 10:50
18F:→ phantomli:以为约定12月底付尾款,隔一个月打电话变更取货方式实已 12/05 10:51
19F:→ phantomli:迟延,只是出卖人未行确认履约意思,即没收定金、转卖他 12/05 10:52
20F:→ phantomli:人,这部分也站不住脚~只是原PO若跟店家各持己见,争执 12/05 10:54
21F:→ phantomli:是否有履约意思,可能就要请法院裁判公断。(还好尚在时 12/05 10:55
22F:→ phantomli:效内,不至於在时间上吃亏~) 12/05 10:55
23F:→ magicgreet:因为有说要涨价,可以用249看看.. 12/05 11:01
24F:→ magicgreet:痾打错是264 12/05 11:02
25F:推 phantomli:涨价部分,一度让我考虑是否为「代买」还是「买卖」,後 12/05 11:09
26F:→ phantomli:来觉得仍应是买卖,只是在价金部分有更新过的合意。就这 12/05 11:10
27F:→ phantomli:部分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效益不大(而且要件不太合,原PO 12/05 11:11
28F:→ phantomli:应该是有同意新的报价,双方之後只剩拿鞋、付尾款这二件 12/05 11:12
29F:→ phantomli:事而已~) 12/05 11:12
30F:→ sindyevil:涨价那段,要看原PO当时有没同意,当时可以拒绝仍依原价购 12/05 19:40
31F:→ sindyevil:入,如果这时店家拒绝而不卖,那原PO可以要求店家返还两倍 12/05 19:41
32F:→ sindyevil:定金. 如果店家可以举证他在原PO未如期履约後曾努力和 12/05 19:42
33F:→ sindyevil:买方联系未果等又是不一样的情形. 12/05 19:43
34F:→ magicgreet:都快一年了我觉得超有难度.. 12/05 20:49
35F:→ MOMO085:谢谢各位给的宝贵意见.店家10月後打给我通知我领鞋子,我12 12/05 23:01
36F:→ MOMO085:月底没去领鞋子,我的意愿很清楚"我要付清尾款领鞋" 12/05 23:03
37F:→ MOMO085:店家却说要没收全额订金并且说"店家有权力没收订金" 12/05 23:03
38F:→ MOMO085:我会好好跟消保官说明,感谢大家给的意见, 12/05 23:04
39F:→ MOMO085:如果还有意见请大家踊跃发表!谢谢! 12/05 23:04
40F:→ SoFanCy:去年初的事,现在才讲 12/06 00:03
41F:→ najoy:回楼上 原PO年初订鞋 店家年底才可交货~ 12/06 00:05
42F:→ sindyevil:所以对方在预定领货日超过後有再通知你要领货吗? 12/06 15:42
43F:→ MOMO085:我12月底没有去领鞋,店家也没有打电话叫我去领鞋 12/07 00:27
44F:→ MOMO085:我1月打电话去问店家他就回覆我"日期拖太久订金没收" 12/07 00:28
45F:→ sindyevil:那一月迄今没有其他动作(愣 12/07 11:58
46F:→ enterpirse:店家可有义务提醒消费者要记得履约,尤其履约是消费者 01/06 23:58
47F:→ enterpirse:的义务时?我认为没有 01/06 23:59
48F:推 phantomli:是没有这义务,有做是服务好,但同样的,他也没有不解约 01/07 11:22
49F:→ phantomli:就没收的权利,契约既在,双方的给付义务就存在。 01/07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