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mfoda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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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从塑化剂到毒淀粉、从怠惰到卸责,消基会
时间Fri May 17 15:49:16 2013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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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塑化剂到毒淀粉、从怠惰到卸责,消基会至监院检举食药局渎职!
5月13日媒体批露一则再度让国人惶恐不安的食品安全事件,卫生署
食品药物管理局(以下称TFDA)公布一项抽检结果,在74件淀粉类制
品中,有5件竟然违反添加「顺丁烯二酸」,目前台湾核准二十一种
化制淀粉,「顺丁烯二酸」化制淀粉不在核准名单,美国、 欧盟也
禁用。
这次被验出违规的商品包括日正食品「波霸粉圆」、莲发食品「九份
芋圆地瓜圆」、莲发(桦)食品「美浓板条」、天佑食品「关东煮黑
轮」、长胜(慈惠)食品「冷冻正宗黑轮」,被检出非法添加顺丁烯
二酸化制淀粉,违规产品全部下架回收,被媒体称为「塑化剂事件」
翻版!
2011年、也是5月,台湾爆发大规模的食品添加「塑化剂」事件,不
肖业者在合法的食品添加物起云剂中,违规加入不可进食品中的塑化
剂DEHP,受波及的食品种类包括果汁、果酱、浓糖果浆、水果粉及优
格粉等产品,政府紧急宣布下架回收,并宣布启动D-day政策,要求
自5月31日後,未检附不含六大种类塑化剂的检验报告证明,即必须
下架不得贩售。
然而,随着检调与卫生单位的循线追踪,各毒原料供应厂的下游业者
一一现形,愈来愈多的店家与食品又纷纷中「剂」!从一开始的五大
类,又查出烘焙面包业恐怕是下一个受害者;从夜市小摊到五星级大
饭店,都难逃被污染的命运,不知道已经有多少受污染的食品被消费
者吃下肚了。而被验出的塑化剂也不仅是DEHP一种、还爆出了DBP…
…,几乎每日一爆,卫生署先前祭出的D-day政策,彻底破功。
由於塑化剂DEHP是一种环境荷尔蒙,可能导致男性雌性化、影响生殖
能力,以及女性的性早熟,引发民众的恐慌,尤其受污染的食品以保
健类为大宗,竟然让消费者强身不成反受害!在各界的殷殷期盼之下
,消基会在2012年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日」当天,依《消费者保护
法》为300余名消费者提起团体诉讼。
消基会以民间纯公益团体的立场,虽然人力、物力、财力均很吃紧,
但为了替消费者争取权益,仍然接下塑化剂团体诉讼的业务,参与的
律师也都依《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未受领一分一毫的报酬。但让
消基会愤慨的是,我们的食品卫生主管机关面对类似的重大食安事件
,其态度却是一贯的颟顸与卸责!
* 发布、修法总是慢半拍,不怕民众吃下肚、不怕业者耍赖皮,TFDA显有怠惰!
这一次的毒淀粉事件之所以被揭发出来,与消基会在今年4月初发布
米粉不含米的检验报告有关。当时消基会的检验结果一经媒体批露,
立即引起高度的关注;其中米粉添加「化制淀粉」的问题也引起全家
超商的关注,每天都盯紧面包、包子、关东煮等厂商,要求补送是否
添加化制淀粉的资料。4月26日,全家内部发现部分厂商有异状,决
定主动送检多项食品。至4月30日接获「全国公证」的检验报告,才
知由长胜生产、天佑供货给全家的黑轮有异样,立即下架该商品,并
汰换厂商。
消基会质疑,TFDA在5月13日公布检验结果,新闻稿中指出在3月间就
接获相关举报,经密查近一个月後终於揪出不肖厂商,那麽为何没有
即时发布消息?又4月30日全家超商就已经得知黑轮产品使用问题淀
粉,并且立即下架,但此时卫生主管机关是否无所悉?其他通路是不
是仍然继续在贩售同一厂商提供的食品?另外,长胜食品表示,该公
司於4月28日起就听到问题淀粉的风声,於是停止出货,在这段期间
内,无论是生产业者或通路商,都已经得知食品受污染的事实了,且
长胜指称是向台南协奇购买的,那麽有没有人知道台南协奇的淀粉有
异?该公司是不是正常出货?TFDA迟至5月13日才公布相关的检验结
果,并要求下架,在这将近两个星期的时间内,问题产品是不是会被
不知情的消费者购买并且吃下肚?
再看2011年发生的塑化剂事件,揭发此一危害的卫生署研究员,於该
年4月7日就确认地方查缉送验的益生菌含有DEHP,但当时卫生署仅是
行文地方卫生局要求裁罚生产厂商,却未对外界发布警讯;到5月16
日确认原料来自昱伸香料食品公司,5月23日才召开记者会对外说明
,让无辜的消费者白白多吃了一个月塑化剂。
消基会曾一再提出呼吁,「食品履历」必须尽早建置完整,在塑化剂
事件爆发之际也召开过记者会公开要求;但类似的食安问题一再发生
,卫生署为了追查源头与问题食品的流向总是费时多日,置消费者身
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於风险之中!
TFDA局长康照洲日前针对毒淀粉事件指出,拟修法强制业者标示食品
履历及食材来源(苹果日报2013/05/15)。所以,现在才要开始准备
修法来强制业者标示食品履历和食材来源,会不会太迟了?
TFDA并且指出,本案违规使用未核准之化制淀粉,已违反《食品卫生
管理法》第12条规定,可处以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如
经评估相关产品足以造成人体健康危害者,则将依违反同法第11条第
1项第3款办理,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罚锾;亦会对是否
加重第12条之罚则进行研议,以加重业者责任。(TFDA官网2013/05/
14公告)问题是,难道政府不知道3万~15万元的罚锾,对业者来说
根本不痛不痒吗?为何一再发生重大的食安事件现在才要来检讨加重
罚则?
*消费者想听的不是「无影响」、「没伤害」,主管机关角色混淆!
毒淀粉事件爆发之後,TFDA说,根据目前搜集到的资料,顺丁烯二酸
的急毒性低,对人类不具生殖、基因毒性,也不具致癌性。又说欧盟
评估成人每公斤体重每天可耐受量为0.5毫克,60公斤成人每天可耐
受30毫克(TFDA官网Q & A专区),以此次检出顺丁烯二酸含量最高
的关东煮黑轮496ppm(百万分之一浓度)计算,每天食用该产品30公
克,仍在安全范围内,呼吁消费者勿恐慌。
但毒物学专家则提出警告,动物实验显示长期摄取顺丁烯二酸会伤肾
,且淀粉类产品多,如一碗米粉就有200公克,长期恐致肾小管坏死
、急性肾衰竭,须终身洗肾(注:我国洗肾比率为全球第一高,健保
年耗300亿元用於洗肾),并且,迄今无任何一个国家核准使用於食
品。
前面有提到,TFDA说,如经评估相关产品足以造成人体健康危害者,
则将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1条第1项第3款,可处业者新台币
6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罚锾,但试问如何证明其属「足以造成人体健
康危害者」?官方又公开说,「顺丁烯二酸的急毒性低,对人类不具
生殖、基因毒性,也不具致癌性」,岂不是已经帮业者开脱了?
再回到塑化剂事件,卫生机关也发生同样令消基会傻眼的状况,官方
於网站(公告「停止适用塑化剂污染食品之处理原则之Q & A」100.0
8.01)上宣称「未显示多少血液浓度或累计多久时间的使用会造成伤
害」、「塑化剂DEHP会被人体迅速代谢,72小时内有85%由粪便中排
出,其余部分则由尿液排出」等,竟被消基会进行团体诉讼之对造(
厂商)引用为答辩状反证内容,据以攻击消基会,实在让人搞不清楚
主管机关的角色!
*消基会诉求
有监於上述的种种事由,消基会认为,在食品安全的管控上,TFDA显
然有所失职、立场偏差,并且怠於修法,导致重大的食安问题一再发
生,TFDA必须负起责任,因此消基会基於替消费者权益把关的立场,
决定促请监察院调查TFDA有无怠忽职守情事!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
BOX:消基会针对毒淀粉事件的呼吁
(一)尽速修改《食品卫生管理法》强制建立食品履历、提高罚则
从塑化剂到毒淀粉,很显然地,现行法规已无法对业者产生吓阻作用
,卫生单位除了呼吁民众不要恐慌之外,对於强制建立食品履历的目
标却延宕多年,过轻的罚则也让业者有恃无恐,令人忧心下一次不知
道又有哪一处地雷被引爆,因此呼吁卫生主管机关加快修法的脚步、
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二)即早公布毒淀粉之去向与使用厂商(产品)名单
为安定民心并保障消费者食的安全,TFDA应尽速查明使用毒淀粉的厂
商到底有哪些?制成何种商品?是否仍在市面上贩售?并且向社会大
众公布。
(三)请立法委员支持消费者保护基金之立法
在塑化剂事件爆发之後,消基会即着手进行《消费者保护基金草案》
的研拟,目的在於可在食安意外发生之初,不必等待主管机关一一检
验确认受到污染前,就可运用经费收购可能受污染之虞的产品、清空
市场避免消费者误食,并且也可用以补偿消费者。其来源之一,则为
业者贩卖违法产品的不法利益。但消基会推动该草案的结果,却未能
获得各界的强力支持,至今都无法顺利立法。因此,消基会再一次恳
切地呼吁立法委员们,支持本项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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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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