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mfoda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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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不是退货、下架就了事!「黑心食品」消费
时间Mon May 27 11:41:3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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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退货、下架就了事!「黑心食品」消费者补偿机制空转,政府装瞎!
当全台消费者还因「毒淀粉」事件惊魂未定之际,食品业界的模范生
「义美」竟然也出包!桃园检方发现,该公司使用过期2年的「植物
性蛋白」原料生产「小泡芙」,紧急下架回收12万箱。
「义美」发出声明表示,因桃园龙潭厂主管认知错误,以为去年进口
的植物性蛋白原料,冷藏在摄氏2至5度冷藏库内,品质不会有问题才
继续使用。因该批小泡芙是去年7、8月间生产,即起接受今年7、8月
到期的产品退换货;同时,也向消费者表达歉意。
而牵涉毒淀粉事件的业者则更如滚雪球一般接连爆出!5月13日卫生
署食品药物管理局抽验74件相关食品,发现5件违法添加「顺丁烯二
酸」,查扣原料及制品25公吨,违规产品流向「7-ELEVEN」、「全家
」、「家乐福」等,业者均已回收下架,地方卫生局也展开源头追查
作业。这一查不得了,新北市24日查出知名有机食品「名记豆腐」的
豆花、连锁店「黑面蔡」、「小南门豆花」的粉圆检出毒淀粉,其中
名记豆花的生产原料「德细清粉」验出含有841.78ppm的「顺丁烯二
酸」,波及41家主妇联盟、39家里仁有机商店,都贩售毒豆花,1,000
多盒已被消费者吃下肚!而台中、彰化等地的卫生局,也在近日内陆
续查获摊商贩卖的肉圆也中箭,其中台中有摊商验出高达2,000ppm的
「顺丁烯二酸」。
*退货、下架之後,消费者补偿机制何在?
业者装傻,在有利可图下,黑心食品当然一爆再爆!
虽然「义美」在第一时间表示接受小泡芙的退货,但许多相关产品早
已被吃下肚,请问,消费者要如何退货?没有了包装、也没有购买证
明,消费者如何求偿?再者,「义美」使用过期大豆分离蛋白生产小
泡芙,过期的蛋白质如果孳生细菌,影响食用者的健康,在事过多时
之後,消费者已无从证明自己食用过相关食品,对健康造成了何种程
度的影响,这些损害又该如何善後?
事发至今已一周,「义美」却只声明接受消费者退货,迄今未对消费
者提出具体的补偿办法,好像就此了事。据悉,义美从2011年5月开
始使用过期原料,直到去年8月,估计问题小泡芙应该有36万箱、432
万包,如果以义美卖出的432万包泡芙、一包28元来算,营业额约有
1亿2000万。但至目前为止,已经下架或收回的究竟有多少包?继续
在市面上流通的问题小泡芙,还有多少?这些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问
题,还有待业者向社会大众提出说明。对於早已吃下肚、购买凭证也
早已不存在的消费者,业者应该积极思考如何对这些消费者提出更具
体的善後补偿措施。消基会认为,这反到是业者在近期之内应当更快
速、有效地加以补救的项目,而不只是对外认错,并决定对相关消费
者相关公益团体捐款,否则即是善後措施不足,易被外界解读为是一
种对消费者相关公益团体的「封口费」,岂不是为德不卒?
毒淀粉事件则是重演了2011年塑化剂风暴的历史。塑化剂事件中,销
售端的业者向供货商求偿高额的赔偿,但面对消基会代表消费者提出
的团体诉讼,反以消费者不能拿出有利的佐证证明塑化剂到底对身体
造成了什麽伤害,也无法证明损害与某业者产品间的因果关系,而拒
绝意赔偿。导致现在不管是毒淀粉或掺用过期原料的业者有恃无恐,
除了退货之外,从不表示要如何赔偿消费者。事实上,业者端销售金
额多少,帐上很清楚,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钱不吐出来,业者在有
利可图的情形,将继续大赚黑心钱。因此,赔偿的部分,至少要把黑
心钱还给消费者,业者称不知如何赔偿根本是装傻。
*不当利得追讨无门,相关法制空转5年、政府装瞎!
其实,消基会早在2008年「三聚氰胺」毒奶事件爆发之际,就已经提
出了追讨业者不当利得、用以补偿消费者的概念。业者贩售不法食品
是既定的事实,消费者吃下了不应该被添加至食品中的物质也是不争
的事实,但由於具体的金钱损失(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凭证,因时日经
过可能已不存在),以及无形的健康损害(食用之後对身体的危害)
,均难以明确化,导致消费者求偿之路几乎可说是到处碰壁。而所谓
的「团体诉讼」只是下下策,一来旷日费时,二来举证障碍多,更耗
费大量的社会成本与公益资源。
结果,这一类事件爆发之後,从「三聚氰胺」、「塑化剂」到「毒淀
粉」,再再证明由於政府的冷漠与延宕建立法制,导致业者尽获其利
、消费者尽得其害!2011年5月因塑化剂风波袭卷全台,消基会眼见3
年过去了,政府相关部门迟迟未能提出相关机制,乃自行着手草拟「
消费者保护基金草案」,於2011年10月正式推出,并透过立法委员及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希望将之列入《消费者保护法》中、确立法源
,该草案的主要精神有以下两点:
(一)警惕不良厂商、防止犯罪
不肖厂商因违反法令,於商品中添加有害人体健康或安全之成分、或
采行不当之产制过程,因此赚取之利润,本即为不法且不正当之获利
,应返还予消费大众。厂商因违反法令所赚取之利润如能归属「消费
者保护基金」,不仅可提醒厂商於制造或贩售商品时,更为谨慎小心
、善尽注意义务,亦能警惕其不违反法令,防止犯罪行为发生。
(二)安定人心、维护经济秩序
若市售商品有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及安全之事件爆发,不仅造成社会
动荡,消费者亦因恐慌心态拒买所有同类型商品,导致市场经济损失
。如有「消费者保护基金」之设置,可确保适时采取各项补救措施之
资源及经费无虞,如先行收购恐有危害之虞的商品,达到安定人心、
维护经济秩序的目的。
消基会认为,5年的时间过去,政府相关部门一再坐视类似的事件发
生後、消费者端无法获得补偿的制度缺失迄今未获得改正,仅是根据
《食品卫生管理法》对业者开罚3至15万元,无怪乎不肖厂商不当一
回事,纵使塑化剂事件後已修法提高罚则,情节重大者可开罚600万
元,但消费者的补偿机制仍然空转,业者损失轻微又不必面对消费者
的求偿,大赚黑心钱,试问如何收吓阻之效?政府在这件事情上,责
无旁贷,但政府却睡着了,难怪黑心食品一爆再爆!
更令人气愤的是,我们的政府该立的法不积极处理,因为自2011年10
月消基会推出「消费者保护基金草案」後,至今并未获得具体支持,
行政院却在日前通过的《消费者保护法》修正案中,增定「消保团体
发表检验结果後,应公布检验相关资讯并通知相关企业,如发表检验
结果有误,应更正澄清,并负相关民、刑事责任」的条款,藉以箝制
消保团体(其实是「消基会条款」)的检验权限。「黑心食品」泛滥
成灾,政府管理不善不说、还对民间团体绑手绑脚、向业者的立场倾
斜,实在「很奇怪ㄟ」!
* 消基会呼吁
(一)尽速透过立法追讨业者不当利得
从以上的叙述可以得知,在现行的法制运作下,根本无法对不肖厂商
产生吓阻功能,否则「黑心食品」问题不会一波接一波,不但损害消
费者权益,也重创我国际形象,让「MIT」的招牌蒙尘。消基会呼吁
行政院及立法院,加快相关法制的建立,由政府或消费者团体代消费
者追讨不当利得,不要再让业者有恃无恐、消费者平白受害。
(二)义美、毒淀粉牵连厂商应立即公布消费者补偿方案
这次发生使用期原料的「义美」,是国人心目中值得信赖的老字号,
创立至今79年,不晓得有多少台湾人从小吃到大,也因此,小泡芙出
包的事件重创了爱用者的心。消基会认为,要挽救企业形象,最重要
的工作就是尽速提出消费者补偿方案,既然「义美」身为国内食品业
的模范生,就要有模范生的行事态度与表现,发生错误时应该以高规
格对消费者拿出诚意、用大企业的大气魄面对,而不是与消费者在一
包20多元的事情上算计而已,否则就跟塑化剂牵涉的厂商无二!
而牵涉到毒淀粉风波的业者也一样,不是把产品下架就没事了,对已
经吃下肚的消费者该如何给予交代?消基会呼吁厂商秉持诚信经营的
原则,以最大的善意提出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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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gicgreet:希望你们对义美以外 也可以这麽强硬. 05/27 15:37
2F:→ magicgreet:居然拿塑化剂还有这次事件跟义美作对等 实在可笑 05/27 15:38
3F:→ fireflyyen:整篇文章看下来根本会误导人只有义美罪大恶极 05/27 19:03
4F:→ fireflyyen:麻烦针对那些统一那些黑轮做处理可以吗? 05/27 19:04
6F:→ magicgreet:暴更大的出来了,是不是又要怒罚义美了 05/31 12:00
7F:推 yiloca:含毒统一呢 怎麽不说?? 06/02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