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umi (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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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瑜珈会馆解约
时间Wed Jul 3 18:41:05 2013
事实经过:
5/28签了瑜珈会馆一年的约,原先预订6/3开卡上课,因体验券上未使用完毕,
业务mail给我们签名以延後开卡时间,但这部分行政到现在未处理,
所以到今天会籍还是6/3开始。
会馆缴费方式包含入会费.手续费和每月费用,最短一期为一年月缴,
签约时先缴手续费1000元和第一个月和第十二个月的费用,入会费配合活动免收。
自6/17上到昨天,发现安排上瑜珈反而多了许多额外的压力,有意解约,
业务说自签约算起,已经过一个月了,所以要解约的话,第二月必须上完,
另外缴一个月的违约金。
问题:
1.计算日期从签约日起算合理吗?
2.签约协议书上面的中止课程,写依台北市短期补习班管理规则第三十三条
规定办理退费,所以收一个月的违约金是否正常?
3.瑜珈会馆申请为补习班合理吗?入会费手续费不是健身中心才收的?
4.目前她说她能展现最大的诚意就是收三个月,让我们上到月底,
请我们星期一在第三月扣款完毕去解约,解约需要注意哪些项目?
信用卡扣款需要注意什麽?需要寄存证信函给他们吗??
※ 编辑: cuteumi 来自: 114.25.8.19 (07/03 18:57)
※ 编辑: cuteumi 来自: 114.25.8.19 (07/03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