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su04 (带着兔子闯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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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请益] 网路拍卖纠纷与存证信函
时间Tue Aug 13 23:29:15 2013
※ [本文转录自 LAW 看板 #1I2a_Ljr ]
作者: nsu04 (带着兔子闯天涯~) 看板: LAW
标题: [请益] 网路拍卖纠纷与存证信函
时间: Tue Aug 13 23:25:06 2013
在网路上购买了鞋子
卖家标示自己位於新竹
并且有LINE联系
因此放心经由LINE下单购买
但是收到商品发现有严重瑕疵
商品寄件人为CKK-中国贸易
并且附有电话与分机
打过去後 发现为东风航空货运承揽有限公司 的电话
对方表示要自己只是货运公司
请我们跟LINE的卖家联络 如果联络不上
三天後才有办法处理
因为中间经过假日 因此周一东风才帮我联络
但是迟至周二卖家才主动联系
因为明天就是收到货品的第七天 (8/7晚上19:00收到商品 货到付款)
所以想先寄存证信函 以免拖过七天监赏期
请帮我看看这样内容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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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K-中国贸易东风航空货运承揽有限公司大鉴:
本人於民国一百零二年八月四日,经由贵公司网购系统购买货号正版***商品贰双,
货品售价共计新台币贰仟陆佰圆整。八月七日晚间十九点收到鞋子後
,发现有严重瑕疵,
本人於八月七日晚间十九点五分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九条
(邮购或访问买卖消费之特殊解约权)规定要求台端退货,
但是一直未有正面的回应,显有故意拖延之可能。
因本人实在无法长期忍受台端这种不负责的态度,特以存证信函通知,
请台端务必於文到三天内派人前来取回鞋子并退还货款,
如果未能於本人要求期限内解决问题,
本人将循法律途径处理,并依民法第203条规定,
自催告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计年利率百分之五之法定利息,
请台端自重,务必配合,切勿自误,以免讼累!
***敬上
中华民国一百零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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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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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5.135.2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nsu04 (114.45.135.2), 时间: 08/13/2013 23:29:15
1F:→ najoy:瑕疵担保与7日犹豫期无关 有瑕疵就是要换货给你 而7日犹豫期 08/15 22:31
2F:→ najoy:计算方式是收到货後7日内通知到卖方即可 收回商品到卖方手上 08/15 22:32
3F:→ najoy:这段时间不算在内 08/15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