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f7forever (FF7Forever)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露天卖家欲擅自取消交易
时间Wed Dec 17 20:43:41 2014
※ 引述《guagin (AnnoyingEve)》之铭言:
: 我朋友被这个卖家乱吃单(卖家还承认忘记寄)
: 当初他不只订金,连全额都汇款了
: 他本来不想搞大,只想拿到商品
: 然後就好好和老板分析若没履行契约老板要负的法律责任(他是法律系的女生)但解释他只想拿到订购的商品(口气真的超好)
: 然後那个老板就口气开始超凶,还威胁我朋友用虚构的法律威胁,讲一堆还威胁我朋友说如果不道歉就要找人
: 我朋友很生气但很冷静的问她说要找谁,那个老板说法务
: 还说要告我朋友
: 结果我朋友跟老板说他是法律系的而且我朋友好像还真的问律师 那个老板就开始讲一堆悲情牌 然後隔天硬退款
: 律师是叫我朋友直接告,但是我朋友还在犹豫中
: 有人也跟这卖家买过?
: 我去看他一堆退款纪录,感觉也有人受害=_=
: 有岛民和他买过???
: 有实体店铺还这麽嚣张的店家真的好奇怪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Lge LG-D802.
分享一下个人有趣的经验。
之前我遇到规避拍卖费用标低卖高的卖家,
无聊就想说下标然後用轻松付付款这卖家的反应以及Y拍官方的处理态度。
卖家将商品设定1元起标无底价,运费NT$500,却在标题根说明写在欲售NT$2,800。
我出价1元後,卖家看到有人下出价就马上让我提前结标让我得标了。
然後就开始了......
卖家:「亲爱的买家您好,请问您是要自取吗」
买家:「我选的是宅配货运」
卖家:「您好,一台是卖2800元+运费300 汇款後通知我, 并告知收或资料 ,我会用货
运寄出 ,谢谢。」
买家:「已付款,请出货。」
买家:「请出货,若48小时内未收到您的任何回应将视为你不履行交易。」
卖家:「您好,我已经准备好物品,因为我这里显示您的付款金额为501元,刚去刷簿子
,确认您未补足差额,所以请您汇款後通知我,马上可到货运行寄出。」
「或我在开一个差额的卖场,请您下标?」
买家:「我已在这个卖场按照正常程序得标并依得标价格付款完成,得标价格也都是卖家
你自己设定的。请如实出货,否则视为你不履行交易,甚至诈欺报警处理,请君
自重。」
卖家:「1.本物件价款已明确列於标题内,你下标表示同意这金额,但你却未尽买受人之
义务付清款项,无交易之诚意,所以本次交易取消。2.你所汇的新台币501元,
本人已於103年12月4日退回,请查收。
3.由於你的留言,本人认为有加害个人名
誉的情形,这已属刑法『恐吓罪』及『妨害名誉及信用罪』范畴,望你自重。
4.另针对『诈欺罪』、『恐吓罪』、『妨害名誉及信用罪』、买卖双方及契约
缔结的各权利义务,麻烦请你先详读『民法』及『刑法』相关条文後再谈。」
买家:「建议你还是多研究一下法律吧,我的行为是不符合恐吓及妨害名誉的要件的,说
出去可能会被笑喔,噗......」
「另外,针对1.:一件商品的起标价、直购价、提前得标者、付款方式、运送方式
及运费都是卖家自己设定的。既然我会以你不希望售出的价格得标,这究竟是谁
的问题呢?」
......
「建议你从可以从这样的顺序研读台湾人民应具有的法律常识:国中公民课本→高
中公民课本→实用民刑法相关书籍。别再当愚民啦!」
(卖家不再有任何反应)
不懂却又爱搬弄法律的恶质(/愚蠢)交易者很多,不要随便被对方唬一唬就信以为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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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1.50.102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consumer/M.1418820224.A.07A.html
※ 编辑: ff7forever (1.171.50.102), 12/17/2014 20:54:09
1F:→ ff7forever: 文中我是用要上法庭来警告卖家,诉讼是合法手段,不构 12/17 20:58
2F:→ ff7forever: 成恐吓。 12/17 20:58
3F:→ ff7forever: 妨害名誉就更好笑了,非公开的言论不可能构成妨害名誉 12/17 20:59
4F:→ ff7forever: ,强制罪或性骚扰还比较有可能,不过我既没有言语性骚 12/17 21:00
5F:→ ff7forever: 卖家也没有用讯息淹没卖家的视窗,我还真不知道卖家能 12/17 21:00
6F:→ ff7forever: 告我什麽? 12/17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