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rorinpns (什麽鸟鸟跟鸟鸟)
看板customers
标题Re: [讨论] 店家规范与客人素质之探讨
时间Tue Feb 6 11:05:20 2007
针对店家所设的规定
我这里有些话要说
因为现在这个年代 爱兴讼的讼棍一堆
动不动就我来一句 我告你 就会让人不胜其扰
况且主动张贴标语 店家才能有免责
就像我们买产品一定要附产品说明书一样
所以要有充分告知消费者的义务 然後如果消费者将自已置於法律无法保障行为
就应该自已为自已的所作所为负责 法律也没有义务保障这种人
所以就原PO的公司 我想张贴标语这件事并不代表水准落後
而是整个台湾近年来的改变 要自由 要权益 要过了头 都忘了权利与义务是一体两面
这种要告就来告 让我不爽我就告 的风气愈来愈盛
所以原PO公司的做法很正确 我建议可能会发生争议的工作场所都能采用这种方式
※ 引述《mesia (用不着教我当老师)》之铭言:
: 这篇有点离题 所以我简短说
: 店家的规定往往都是要使客人能够照着店家所希望的方式去做
: 或说是 让店家比较好做事
: 发生争执时也才会有个依循
: 但我前几天居然发生"遵照店家的规定 反被店员当成澳客"的事情
: 详情可见消费者版3164篇
: 对照速食店大声叫骂的妈妈
: 有时我真搞不清楚到底是客人自己要做澳客
: 还是店家逼着客人要做澳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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