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ean ( 寻˙找)
看板documentary
标题[新闻] 系列人权记录片「妇女人权」
时间Tue Apr 25 01:09:06 2006
虽然是旧文(今天才看到...)
系列人权记录片「妇女人权」
传统文化思想中,男和女一出生就有不平等的待遇。生男称弄璋,生女叫弄瓦。女儿家从
小就被告诫要遵从三从四德,不但比男性矮一截,若是遇到不幸事故,往往就被视为祸水
或扫把星。
中外对於妇女的贬抑皆然,而具体女权思想和运动,最初争取的偏向於个体的权利,那是
第一波;後来又扩大成社会、文化、制度面,是为第二波。国际上自1960年代开始有了第
二波的妇女运动,在1979年国际上出现了「消除一切形势对妇女的歧视公约」,简称CEDAW
,具体考虑那些可能带有歧视的因素,如文化、社会、司法等,而影响妇女的基本人权。
1970年代是台湾妇运的开端,现今的副总统吕秀莲在当时是一个非常主要的推动者,在国
外留学期间她接触到妇女运动思想,回台後成立了拓荒者出版社,以此作为基地来推动台
湾妇女地位的运动。後因美丽岛事件入监,而其它妇运推动者如李元贞、梁双莲等人,认
为台湾的妇运不应该就此结束,於是成立了妇女新知杂志社,重新探讨妇女定位的问题。
妇女新知的言论,在当年是惊世骇俗的。因为它不符合故旧文化男尊女卑的思想;大部分
的男性长久享有优势,担心「家变」;少数的女性自己模糊不清地认为那是一群另类的女
人在标新立异。
1980年代解严以後,随着民主化,很多的妇女团体也纷纷成立,在性别平权的领域中,各
妇女团体继续就各自所长,近年来持续推动了妇女参政、法律改革及修正、性别平等教育
,以及对弱势族群女性的关注等。
跟世界各国比较起来,台湾的妇女运动在短时间内的成果是非常让人羡慕的,我们有许多
法案通过:如因彭婉如事件,在1997年1月通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而邓如雯因家暴
杀夫案,促使1998年6月通过「家庭暴力防治法」;也在1998年修改民法亲属编中不符性
别平权项目,并於2002年将夫妻财产制修改;为促进两性工作权的平等,也在2002年3月
通过「两性工作平等法」;而2004年通过「性别平等教育法」,进一步让性别平权的观念
自小扎根;更於2006年2月开始实施「性骚扰防治法」。法令的推行与修订是近年来妇女
运动显着的成果,政府也因应这些议题责成组成了许多机构,并设置113专线,提供民众
申诉及救援谘商服务管道。另外,最近另一备受关注的议题为—「性别主流化」。
性别主流化的意涵,就是希望国家必须要有一个明定的政策,检查所有的政策、法律、
体制,是否符合性别平等的精神;也同时考虑、评估政策是否会为不同性别带来负面影响
。性别主流化,不只是要让女性获得权益,也希望男性或弱势族群,都能享有公平的待遇
。
妇女运动是从妇女的经验、角度出发,想要改变社会上不公平的现象;而社会的不公平,
资源的分配的不平均,其实并不只限於性别的变相而已。如果能从性别的不平等,进而
看到其它形式的不平等,同时把这种精神推广到其它不同处境的个人身上去,那麽未来
将会是一个更和谐、更和平的社会。
教育部制作一系列人权纪录片於公共电视频道播出,4月15日(周六)中午12:00播出「
妇女人权」,敬请按时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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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所有的事物 都是
因为懂得珍惜 所以反而更害怕失去?!
也或许是 害怕或感应到流逝的状态了 所以开始学着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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