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nsss (新天堂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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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评论] 纪录片的政治──反思与对话
时间Tue Jan 1 17:55:56 2008
第二期纪工报
http://docworker.blogspot.com/2007/12/blog-post_8513.html
纪录片的政治──反思与对话 (郭力昕)
纪录片工会的蔡崇隆导演,嘱我为《纪工报》针对纪录片与商业合作的专题,提一些
意见。《纪工报》在一定程度上,首先是这个专业领域的「圈内人」(即纪录片创作
者)彼此鼓舞士气、交换经验、激荡思考的园地。我做为一个外围的、但关切纪录片
文化发展的人,首先要反思的,就是我对於此议题的发言位置;也就是,对於一个不
以拍摄纪录片为主要或唯一谋生方式的人,我谈论这个问题、或评断其中涉及之道德
议题的正当性在哪里。
纪录片在任何地方的生存空间,一般都不大,在台湾当然也是个辛苦的工作领域。如
果说,纪录片在台湾社会的生存条件是辛苦的,那麽,剧情片的创作者恐怕条件更差
、更辛苦;其实,以台湾政府向来漠视文化、或者只当它可服务政治时才会被「重视
」的历史事实来看,没有哪一个文化艺术领里有主体性、独立性的创作者或团队,不
是苦哈哈的在困顿中挣扎向前。
漠视文化的政府与立法部门,当然需要我们一起谴责、施压,让它的文化政策逐渐明
确,而不是无奈地接受一个像是宿命的文化生态与政治现实,然後被困在看似不能改
变的既定条件里,思考纪录片要怎麽生存下去。则在这个意义上,先不说纪录片「应
该」是什麽,我们也需要先问:在所有文化艺术创作者都必须一面集体改变文化生态
与政治现实、一面在现有之恶劣条件下坚持创作方向时,为什麽纪录片创作者,特别
觉得需要急着把自己的创作条件弄得更好?我这样提问,是基於一个前提,即成为纪
录片创作者,一如决定成为舞者、或剧场工作者等等,是一个自发、自由的决定。
纪录片职业工会的成立与壮大,因此意义重大,在此我先要向推动此组织成立的杨力
州导演、与其他合力促成它诞生的同业致敬。此工会有它必要的功能,如相互鼓舞/
协助、争取纪录片工作者基本之相关劳动权益、等等。但我以为它更需要开展其积极
功能,即团结专业者的力量、并串连关心纪录片文化的外围者的支援,以有步骤和策
略的长期的集体行动,争取一个更合理、更有利於纪录片文化相对独立地多元发展的
文化生态。
例如,以工会组织结合文化社群的力量,强力要求公广集团大幅度增加鼓励拍片的补
助方案、管道、与播映时段/节目,并改变对作品版权之不合理的、甚至形成剥削创作
者的现行制度,以及对作品审查/评监机制的更专业化,等等。如果能集体改造纪录片
的制作生态,那麽创作者不是可以在较好地保有自主性的条件下继续生存、发声吗?
对商业合作的依赖,不是可以相对减低吗?
纪录片工作者若没有意愿以集体的力量争取这样的工作条件与专业空间,那麽就免不
了有些人要往跟商业机制打交道的方向走,以争取个别的制作、行销、流通机会。我
并不认为我们需要不由分说地反对纪录片与商业合作的任何可能,也不认为来自商业
的赞助、或透过商业方法的行销,必然是罪恶的。我在乎的是,透过商业的赞助或行
销,如何影响或决定了纪录片的拍摄内容、观点角度、选材方向。
如果一个纪录片能像例如Michael Moore的作品那样,提出重要的问题、揭露较深一层
的事实,让更多人因此有机会接触、思考这些问题(无论赞同或反对影片的论点),
则我赞成他做为手段的各种商业操作,甚至可以(辩证地)接受他拍纪录片的一些有
争议的方法(因为笼统的说,我认为大是非比小道德重要些)。然而,台湾的商业资
助者,至今仍普遍缺乏一种赞助的文化,即不干涉拍片者内容与(广义的)政治立场
,不期待从其资助的作品中、得到列出赞助者名称之外的任何形式的立即利益回馈。
若台湾现下的资助者,不能做到许多国外出资者可以做到的这些事,那麽我以为纪录片
创作者对於商业「合作」这件事,就应该三思、或抗拒这个诱惑。
纪录片如果接受带有条件的商业赞助,则我们会很容易得到现在台湾「主流」纪录片的
这种文化现象,也就是影片若非服务一种特定的意识型态或商业目的,就是创作者得承
载某些无形压力(例如可能是票房的、或至少作品之能见度的),而必须从题材到手法
上都选择以通俗/媚俗的口味为之。拍摄手法的通俗好看,完全没有问题;在某个意义
上,其实最好每部纪录片都能有这个能耐。但基於商业效果考量,随之而来的对题材的
妥协与观点的取舍,则是个严重的问题。台湾这几年上了院线的、或被商业资助的「主
流纪录片」里,不碰政治议题,或题材里缺乏政治观点,或在社会议题/(弱势)人物
题材里、没有对政经社会结构稍多一层的问题意识与提问意愿(我不相信这些纪录者完
全没有提问的能力,除非他/她一直活在迪士尼世界里),难道跟前述台湾式的商业赞
助概念和效应,会完全无关吗?
有人也许会说,纪录片为何不能容许各种内容类型、或创作方向,而一定得所有纪录片
都谈弱势、论政治、且拍得沈重悲情?我前面说过,纪录片不见得要动辄悲情肃穆,拍
得好看、抓住观众情绪,是更好的策略与更难的技巧;我也绝不认为纪录片就是关於关
切弱势/边缘族群的媒介,台湾纪录片普遍较缺乏对社经优势社群的题材,是一大空洞
与问题。但是,纪录片虽然无须尽是关於(狭义)政治的题目,但我以为一切纪录片的
题材,不能没有任何「政治问题意识」。纪录片的政治,简单的说,就是在任何题材里
,要提供观者对生活周遭或更大范围之世界的理解与认识。这个理解与认识,当然必须
离开只是提供事物表象的真实、或浅层廉价的感动情绪。用苏珊‧桑塔格的话来说,即
「理解(understanding)这件事,必须从不接受这世界的表面样子开始。一切理解的
可能,都根植在这个说『不』的能力上。」(《论摄影》)
这两三年台湾受到商业资助、甚或只是受到某种商业因素影响的「主流」纪录片,在题
材上或方向上,有着益发甜美、温馨、感人、软性的励志片倾向,或娱乐片功能。作品
里有励志或娱乐的功能都很好,只要娱乐效果是同时而来的,或励志功能是在对这个世
界先有了较深刻复杂的认识之後发生的。否则,观众无法从影片里看清楚问题或现象的
根源,就先很快的被引导到一个励志或感动的情绪里,这种浅层人道关怀式的情绪或讯
息,只是继续制造对认识的遮蔽、与对行动的瘫痪。纪录片创作者,若执意往这样的方
向去鼓励纪录片文化的发展,我以为对这个文化就要负起蒙蔽复杂之真实的责任。
如果一个纪录片导演没有兴趣也不擅长去触碰、揭露、探讨复杂的政治社会问题,或在
题材中做相关的提问,只有兴趣拍励志片、娱乐片、或展现其电影「作者」的导演才华
,那麽,他们应该去为公部门拍宣教片(公部门的宣教片也很重要,但一向难看之至,
毫无说服力)、或为慈济大爱拍片、或直接去拍剧情片──那些都不需要、或不必然需
要触碰政治或复杂的现实脉络。
杨力州导演在今年夏天的新作《水蜜桃阿嬷》,及其所引发的相关事件,是一个值得所
有投身纪录片工作的人思考、警惕的最新例子。对於商周或格林这些主流商业媒体,会
怎样剥削这个影片与纪录对象,虽然需要谴责,但并不太令人惊讶;坚守主流价值的保
守商业媒体如商周,永远会玩这一套。力州是否应该一起承担商周的恶行与责任,不是
我讨论的兴趣;我关切的是,这事件对力州与我们,究竟能得到怎样的反省。
力州才华横溢、与人为善、谦抑退让,有着诸多做为创作者与「人」的优点;但是近年
的作品一路往温馨感人的方向走去,终究是要出问题。不说别的,仅是一直要把「善良
」、感动、温暖这些修辞或概念,放在话语或作品里,成为拍摄纪录片的最大或最终意
义,这些东西就非常有机会被剥削、操纵成为有价商品,然後还能反弹回来伤到创作者
自己。一位在真实世界里纵横十几年以上的纪录片老手如杨力州,恐怕不能再继续如此
「纯真」的看待纪录片创作了。
纪录片的工作,是一个选择,与志业。它的本质或前提,即是政治的。一个对影像创作
有兴趣的导演,可以将自己的才华与努力,在其他的电影形式里,转换成「作者」、或
文化明星、或利润受益者这些意义;它们都没有问题,别人也无权置喙。但是在纪录片
的文化里,才华与努力应该成就的,是让人们因为拥有理解而使社会进步。我希望是站
在这个位置上,对此议题提一点其实是常识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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