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ddens (九把刀)
看板eWriter
标题Re: [资讯] 可米瑞智电影百万小说奖
时间Mon Sep 28 03:07:17 2009
※ 引述《bloodyshan (Die Young)》之铭言:
: 不好意思前文恕删0_0
: 小弟想藉这个话题请问一下
: (因为有许多专家还有知名小说家!)
: 角川轻小说的版权归属部份他这样写:
: 9.获奖作品之出版权、商品化权利及着作财产权等皆归属主办单位所有。
: 这个部份的白话版是什麽呢XD
我想,就是这东西除了出版小说实体书外、要改成漫画或电影或动漫或电视剧
等等之类的权益,都是主办单位的。
所以奖金少的比赛根本不必考虑参加。不划算,或许也没必要一次让渡这麽多的权利。
但相对的,如果奖金够猛,
加上主办单位真的有办法把你的作品多元化衍生成各式各样的媒体产品,
我觉得,不妨别计较太多,而且根本就很值得。实话说得奖後作品改编的机会大增。
当然------奖金要够猛啦!!!
我的经验是,
我不喜欢那种,参加了比赛,得奖後就规定要签约给出版社N年的卖身契,
因为我有固定合作的两间出版社,合作也很愉快,
所以之前我不考虑参加皇冠百万小说奖,跟温世仁百万小说奖,
这两个奖我记得都是要签两年或三年的出版约给他们,
於是放弃。
还是那句话,新手就别想太多了,既然没有既有出版设的包袱,
新手就豪迈一点,
皇冠跟明日都是好出版社,可以因为得大奖被签下卖身契说不定也是一条好路。
通常短篇小说奖的状况就单纯太多了,过去我得的三个短篇小说奖,
过三年後版权都回到我自己手中,但奖金只有五万块钱,我想这是关键吧呵呵。
总之拿下一百万先!
三年不用为生活唉唉叫,写得可以更自由,更快乐。
还没拿到一百万,倒不必先发愁版全会不会卖不合。想太多啦!
: 没有着作权人格,是不是保留改动权?
小说实体书的部份,我猜------出版社根本不会管你啦!
你的剧情角色名称出版社也懒得改动,顶多叫你改顺一点,
他们绝对不会不经你同意就改。如果有,告诉我,我帮你干他。
但如果作品要改拍电影要改漫画,我觉得,大家都是创作人,谁也不想被管很多,
不妨释放极大的自由给对方去做,
若对方的天空大点,即使手残,风筝还是比较好放,
目前为止我自己卖出五部电影版权,我都不想管对方即将怎麽改我的作品,
能帮忙我会尽量帮,对方请我出主意我也很乐意,
但比起以上,我宁愿花时间去写新作品,跟管控好我自己要拍的电影,
我的作品有被改烂的,但也有改到让我非常惊喜的,我都当是运气啦。
.......写新作品永远比改旧作品、关心旧作如何被改编来得重要,
我是这麽认为的。
: 但智财出让,应该也表示不管主办单位怎麽搞
: 奖金领了就是被买断的意思吧0_0?
: 本篇如有不妥之处还请版主提醒小弟必自D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9.192.156
1F:推 bloodyshan:非常感谢刀大回答!(完全意料之外>"<)占用了你的时间呢 09/28 03:36
2F:推 bloodyshan:最後一段真的非常值得深思...再次感谢分享>"< 09/28 03:40
3F:→ bloodyshan:发现打错字了竟然没用 您 orz 09/28 03:42
4F:→ Giddens:您个蛋啦~~~~~~ 09/28 03:56
5F:→ bloodyshan:0_0||(我跟刀大真的不认识请各位不要学习错误示范) 09/28 04:30
6F:推 Kooroano:比如说盆栽的床戏超过60分钟就属於改得很惊喜(误) 09/28 06:10
7F:推 F23ko:得奖後就规定要签约给出版社N年的卖身契 ← 皇冠.... 09/28 06:19
8F:推 funnyjoe:文章看到中间才想说台湾才可以卖出五部电影版权阿... 09/28 06:45
9F:→ funnyjoe:结果果然是刀大XD 09/28 06:46
10F:→ funnyjoe: 谁 (打错字) 09/28 06:47
11F:推 white07:感恩解答大推! 09/28 09:52
12F:推 loopuntil:台湾可以卖超过五部电影版权的在上一代应该只有琼瑶和以 09/28 12:17
13F:→ loopuntil:经过世的古龙= = 09/28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