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mis (已出狱a甲级战犯)
看板eWriter
标题Re: [问题] 有人知道「夜明叶」这个人吗……
时间Sun Oct 11 11:49:26 2009
※ 引述《bloodyshan (Die Young)》之铭言:
: 可以说出:「老实说,我会路过这里只是因为在岛上似乎有人在「期待」我得赏……」
: 看到真的很想揍他……
我也很想揍你,这个版是拿来给你人肉搜寻用的吗?
如果真要说到教养两个字,我看你也好不到哪去。
教养是拿来要求自己不是拿来要求别人的,别人没教养,若你有内涵,又管他说了什麽
脏话?
他自造口业,你又何必放在心上,甚至跑来这版询问这人是何方神圣?
你自己想想看,问了能怎样?让这版上的「大大」知道这件事又能怎样?其实都不能怎
样,既然如此,为什麽不放下心魔,让这件事就算了?
你想想看,要是你口中的叶某也有在这版,又恰巧看到你这文,以你对他的了解他岂会
轻易放过你?如此你们两人恐怕又会造了许多口业,何必呢?
真心劝你,个人业障个人承受,不要以为对方先造了业,你就能把自己造的业也算到他
身上。也不要以为对方态度语气不好,你就有资格用同样的语气批评对方。
: 以上。
: 小弟并非要寻求一个公允的评判,
: 若版友对小弟的作为有意见,也请私下来信,
: 一来小弟不希望因个人行为让本版变得乌烟瘴气;
: 再者,小弟真是看不过这位「夜明叶」的话语,
: 已经豁出去杠上他了,所以本就没有需要什麽理由或支持。
: 感谢,占了版面很抱歉!
施主,多想个几分钟,你其实可以把时间省下来写参奖作品,下次别再造业了。
谨言慎行,沉默是金,这些老生常谈不是没道理的。
人当花心力努力提昇自己的精神,而不是把精力浪费在这些口水上。
最近其实并没有在学佛的烟酒生夏木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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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说,要有光,於是有了光之美少女!
http://www.anobii.com/people/herm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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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7.94.151
※ 编辑: hermis 来自: 140.117.94.151 (10/11 11:51)
1F:→ white07:我对这篇文章的翻译:劝原PO别跟白目吵架,搜寻出他是什麽 10/11 18:25
2F:→ white07:身分并不影响他所说的白目话,不如吵完就算了继续写稿去 10/11 18:26
3F:→ white07:翻译完以後,夏目属性傲娇确认(盖章) XD 10/11 18:28
4F:推 bloodyshan:嗯嗯,感谢建议喔^^这世界总还是需要激烈性格的QQ 10/11 19:05
5F:→ bloodyshan:譬如h大这篇就很适合当典范~扰版抱歉,真的 10/11 19:07
6F:→ white07:其实我个人不会觉得扰板啦 这里本是服务所有网路小说家的 10/11 19:11
7F:→ white07:地方 来这里发泄我觉得也很好啊~ 10/11 19:12
8F:→ hermis:哼,我才不吃你们这套勒....=3= 10/11 22:42
9F:推 egozentriker:来人 喂夏目公子吃一筐诚实豆沙包..... 10/12 01:13
10F:→ scores:世界变了 夏目竟然也开始劝人不要造口业 10/13 12:31
11F:推 neozhou:夏目换个路线了啊? 10/15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