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nroya (海馥羽)
看板eWriter
标题Re: [问题] 请问这样的同人可以发表吗
时间Fri Jan 15 00:41:07 2010
原文吃光光
: 推 dream2:我的认知是有商业行为就不行 01/14 06:32
: → windi15:纵没有商业行为我也认为不行! 01/14 08:28
: → simochiya:如果只是写作练习可以,但当作个人作品除非经过原作(包 01/14 09:12
: → simochiya:含漫画作者及其出版社、动画公司及如果有的原案)同意, 01/14 09:14
: → simochiya:不然违法可能性很高。即使是写作练习也要注明原作资料跟 01/14 09:15
: → simochiya:跟声明这是写作练习会比较保险。 01/14 09:16
: 推 flysonics:当然违反法律= = 同人志那种东西已经是原作群睁只眼闭只 01/14 11:39
: → flysonics:眼才能卖的fans取向产物了 更别说"人物剧情基本上相同" 01/14 11:39
: → flysonics:这种东西就算写好也只能拿来练习 不能比赛不能销售... 01/14 11:41
以上皆同意,同人小说写得再好,也只是自己练笔+为原作宣传罢了
「同人小说」这种文类下笔之初,二次创作者便没有任何立场及合法性
不能商业化、不能投稿,顶多只有证明「这是你写的」的权利
因此姿态最好趴得够低,永远保持谦虚、原作至上的态度…………1
除非是负向的戏谑恶搞,告诉大家原作有多雷之外,
我甚至认为po文时「有义务要为原作作正面宣传」…………………2
要发表,我会建议发在该动/漫/游戏/轻小说专板
真要出版的话,也只能在同人志圈子里打转…………………………3
(1、2、3都有先行避责、躲进同类群众中寻求保护的意味;但不代表这样就变合法
又,独立在非相关板面公布的话,不但被注目的可能性低,亦容易被怀疑是抄袭)
: 推 Jackalxx:跟原公司洽谈小说化成功後就合法了(误 01/14 12:00
泪推正解。但有多少人谈得成呢?orz
: → egozentriker:不管有没有商业行为都是对原着及版权拥有者的侵权 01/14 12:38
: → egozentriker:但是直接改作小说 没有加入自己的创意 就算是同人练 01/14 12:39
: → egozentriker:习 也比一般的同人要更容易引起争议 当然 我认为写作 01/14 12:40
: → egozentriker:练习的方式有很多种 作品跟习作的定位也要分清楚 01/14 12:40
大推第二、三句。就算是同人,也要加上自己的东西(不一定是加自创角色)
不然练习就没意义了。
: 推 funnyjoe:人家只是想写又没关系 01/14 12:58
话是没错,但最好慎选公开平台、注意态度,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 → obscurenight:说真的,这个不太能算是同人创作 01/14 15:17
: → obscurenight:而且有原版的在,大家何必去看这个只是翻译版本不一样 01/14 15:18
: → obscurenight:的东西呢? 01/14 15:18
: → obscurenight:真的想写的话还有很多其他东西可以练习,比方说[百题] 01/14 15:18
: → obscurenight:找个百题的题库来练笔,效果绝对比去"翻译"动漫画好.. 01/14 15:20
非常同意。
说句难听的话,要为原作出小说版也是官方的事,轮不到二次创作者
二次创作顶多是写些脑内补完、怨念、主线之外的推测等自己燃给自己看的东西
但「翻译」原作是非常非常不推荐,风险高获益低(这里的获益是指写作经验值)
关於练笔的话,个人是认为:
初期→同人小说可以写多点,用既成的世界观及人物设定,难度低
而且因为有爱的关系,比较有动力完成它,不会半途而废
中後期→以百题练习、徵文练习、原创小说为主,
同人小说变成因爱而写的,不再是练笔的主力
最後,提供林依俐小姐的网志「IGT侦探趣味」中的一篇文章
〈10分钟就懂的抄袭基准讲座〉
http://elielin.chu.jp/blog/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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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120.14
1F:推 Midlight:原来如此 感觉致敬和抄袭挺暧昧的...0.0 01/15 11:16
2F:→ jcsbpaxe:…同人跟所谓的二次创作不一样,同人这个词常被搞混 01/20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