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tpp (蔡小皮)
看板eWriter
标题Re: [问题] 解除版权合约需要注意些什麽?
时间Fri Mar 12 18:46:44 2010
※ 引述《qqfish1001 (愚鱼於娱)》之铭言:
: 最近刚好有解约 这个约还颇无奈的
: 我的第一本和第二本书多年前由红色出版
: 後来两三年前红色被麦田并购
: 当时的编辑说麦田会把所有版权和作者等等事宜一起带过去
: 可是事实证明
: 麦田只要他们要的作者 例如痞子蔡和精灵这些知名度比较高的
: 所以当时一些作者就默默被踢出来了 我就是其中一个
: 後来我找到了尖端 请尖端帮我出那本麦田不肯出的书
: 所以接下来我的作品都交给了尖端
: 当然 在红色出版被并购之後 当初的作品也成了绝版
: 所以我想到要把原来的作品版权拿回来再改写重新出版
: 但是约签了五年 表示我必须再等一段时间
: 可是老娘真的很不爽当初麦田和红色对我们这些作者的处理
: 我也不想等那些合约自动废弃 我决定主动解约
: 打电话给城邦 过程当中也是转接来转接去
: 我顿时觉得当初那些作者根本就跟皮球一样
: 後来接到一个小出版社的小姐
: 她很无奈地告诉我说当年很多东西在交接的时候都不见了
: 她也是很无奈被派来处理这些事情
: 我跟她说我要解约的部份 或许跟她没任何关系
: 所以她很乾脆地说要寄解约书给我
: 经过一个月的书信往返 中间我打了两通电话去催
: 城邦终於在解约书上盖了章承认解约的部份
: 收到热腾腾的解约书当下 虽然只是薄薄一张纸
: 可是心情还是满复杂的
: 或许对那些出版社来说根本没什麽 只是一本不卖的书罢了
: 但对作者来说 拿回版权的感觉就跟小孩回到自己身边一样
: 我强烈建议 就跟出版社谈看看吧
: 另外我想问一点 出版社有权力限制作家不能当其他出版社的专栏作家吗?
: 这是我最近遇到的问题 我在合约上并没有看到这点
: 因为签的合约只有说出书的优先权 没有提到不能当短文专栏作家
: 这个部份我想请问要是出版社反对 是有权力限制的吗?
: 谢谢各位作家的解答
:
有几个论点可以厘清:
1. 红色与麦田虽同属城邦集团,但却是完全不同的两家出版社。
所以理论上并不存在版权、作者可以「带过去」麦田的论点。
麦田也没有「并购」红色。
那应该只能解读成红色「请」麦田帮忙处理作者或书之类的问题,
简单说,就是基於同一集团的情分,请麦田处理烂摊子。
2. 合约中通常会有一条「终止」条款,通常在合约最後。
你的合约中应该也有这一条。
如果乙方(即出版社)破产、倒闭或结束营业,
甲方(即作者)有权立刻终止契约。
所以实际上并不存在「解约」这种问题,当出版社结束营业,
合约即宣布终止。
当然为了更保险起见,再签一份解约书会更好。
3. 站在城邦集团的立场,「解约书」当然是能不签就不签。
一般而言,解约书是在正常情况下,作者想在版权期限到达前,终止合约。
让我们跳开作者的思维,一般合约签订後,任何一方想解约,
本来就得看对方的脸色,而且对方也没有一定要跟你解约的义务。
如果解约是签约者的权利,那麽合约就没有签订的必要了。
因为签完了约随时都可解掉,那干嘛签?
4. 据我所知,红色确实在交接时少了很多东西,所以城邦肯解约,
其实也算是不错的。
但还是老话一句,红色若倒,作者即有权终止合约。
有些人乾脆不甩解约书,直接另行出版。
或乾脆寄份存证信函告知出版社,我要终止合约即可。
因为这时终止合约已是你的权利。
你苦等解约书,坦白说,只是造成双方的困扰而已。
5. 若是一般情况作者想解约,比方书签了五年,但才过两年作者想解约怎麽办?
答案很简单,出版社肯解约就解约,不肯解约那当然就是不肯解约。
这是合约的精神。不肯解约不代表对方机车。
6. 出版社有没有权利限制你当专栏作家?
这问题跟出版社有没有权利限制你吃麦当劳一样。
合约上若没有注明,出版社限制个屁,你又在乎个鸟。
但因为你的合约中有「优先出书」的条款,
所以如果将来你的短文要集结成书时,才会碰到问题。
7. 个人觉得「优先出书条款」完全站在出版社立场,
这条款严重对作者不公平。
如果可以,下次签合约就拿掉。
如果你要拿掉,对方不肯,那麽你可以不签约。
可是如果不签约,我的书就不能出版了啊。
那就不要出版。
可是我很想出版啊。
那就签约。然後遵守合约精神。
言语之间,可能直接了点,因为是就事论事,只能说白。
若有冒犯之处,请见谅。
我个人认为,喜欢写东西很好、研究东西该如何被出版很好、
东西将被出版时研究选哪家出版社很好、出版了研究该如何促销很好、
出版了若大卖研究自己该如何掌握筹码跟出版社谈判很好。
但在这麽多很好的同时,我们是否该留下一些时间审视自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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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76.71
1F:推 Giddens:推最後一句 03/12 19:07
2F:推 Kooroano:我只负责写,其他交给出版社去搞(每次合约都没看就签) 03/12 19:12
3F:推 Kooroano:至於QQ鱼说的城邦制式草约第二条第三款(听说不能打出来 03/12 19:16
4F:→ Kooroano:如果你的草约上还有,记得跟编辑说拿掉…… 03/12 19:17
5F:推 qqfish1001:总之那次的事件根本就像个罗生门 编辑也讲的不清不楚 03/12 19:53
6F:推 qqfish1001:当初只跟作者保证 麦田会将作者全数收揽过去 03/12 19:56
7F:→ qqfish1001:结果跟事实完全不一样 不过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 03/12 19:58
8F:→ qqfish1001:很谢谢原po还特地写了这篇 让我也上了一课 谢谢 ^^ 03/12 19:58
9F:推 funnyjoe:推荐这篇文章 03/12 21:51
10F:推 white07:推整篇文章 但最後一句... 纯粹是在谈解约的问题,作品优 03/12 23:10
11F:→ white07:秀与否这点在此被提及,似乎有点偏离主题了 03/12 23:10
12F:→ white07:但这篇文章真的很实用 谢谢分享:) 03/12 23:12
13F:推 fonshinlian:推~很直的字句,但其实很值得大家思考:) 03/13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