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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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古人的地籍制度
时间Thu Feb 21 23:16:11 2008
※ 引述《siathy (hmm)》之铭言:
: 我有几个困惑已久的问题
: 想请问一下古人的地籍制度的问题
: 在古代应该也有类似地契之类的东西
: 但不知道是否很容易伪造或造成纠纷呢?
: (古代的铜钱似乎也很好仿造?)
: 古代的空地很多
: 比方说深山里的一大片空地 是否皆已为有主地?
: 在什麽东西都是皇帝的东西的概念下
: 是否有无主地先占的概念?
: 如果部分人烟稀少的地方的土地为无主地
: 为何未曾造成大量受地主欺压的佃农远离市区到深山去开垦?
: 是否仅因为人是群居的动物
: (就好像台北物价高 大家还是拼命的想来台北)
: 就算所有无人烟的土地皆为政府所有
: 理论上乡民侵占了盖房子 十几二十年内政府也没有人会去拆除违建吧
: 古时候发生战争时 居民逃避到深山里自给自足
: 以中国的幅员广大 应该也就能逃离战争的迫害了吧?
: 这样的情况发生的多吗?
: 感谢大家的回答
下面是一篇非常有名的大佳腊垦荒告示
台湾府凤山县正堂、纪录八次、署诸罗县事宋,为垦给单示,以便垦荒裕课事。据陈赖章
禀称:窃照台湾荒地,现奉宪行劝垦章。查上淡水大佳腊地方有荒埔一所,东至雷匣秀朗
,西至八里分干脰外,南至兴直山脚内,北至大浪泵沟,四至并无妨碍民番地界,现在招
佃开垦,合亟沥情禀叩金批,准给单示,以便报垦升科等情。业经批准:行。查票着该社
社商、通事、土官查勘确覆去後,兹据社商杨永祚,夥长许总、林周,土官尾帙、斗谨等
覆称:祚等遵依会同夥长、土官,踏勘陈赖章所请四至内高下不等,约开有田园五十余甲
,并无妨碍,合就据实具覆各等情到县。据此,合给单示付垦。为此,示仰给垦户陈赖章
即便招佃前往上淡水大佳腊地方,照四至内开荒垦耕,报课升科,不许社棍、闲杂人等骚
扰混争;如有此等故违,许该垦户指名具禀赴县,以凭拿究;该垦户务须力行募佃开垦,
毋得开多报少,致乾未便,各宜凛遵,毋忽,特示。
康熙四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给。
上面的意思是说,有一群人合股开了一家公司叫陈赖章,打算在台北投资地产事业,
所以向县太爷申请土地开发投资许可,县太爷不知道这块土地有没有主人,所以找了
几个地方上有头有脸的家伙,到那块土地去看看。後来这几个人可能收了红包,也可
能秉公处理仔细察看,没有发现陈赖章打算开发的土地有其他的主人,所以就发了一
张公告说,陈赖章可以合法在那块土地上动手动脚,有哪个不长眼的去无端生事,可以
去找县老太爷出头,给那几个家伙打屁股。不过,陈赖章你们也要努力开垦,也不要
偷偷地开发一大遍土地却给我报一点点,害皇帝收不到税。
从这篇垦荒告示约略可以看到,至少在清代也有土地登记事务,也有无主土地先占的情
形,一旦取得官方的许可,就可以取得所有权登记,相对的也负担向皇帝缴纳租税的义
务。然而事实上,因为逃税是自古以来的人类天性,所以有许多土地并没有在官府登记
,这种没有登计的隐田数量非常多,所以清代刘铭传曾经想花心力重新丈量田地清理赋
税,但是却没有成功,一直到日本占领台湾,才有详细的土地登记资料。
至於地契有没有人造假,这应该是有,忘了在哪里看到,好像是清代彰化地区有人
为了土地所有权告官,告了很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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