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onead (...)
看板gallantry
标题Re: [问题] 古韩国的刑罚
时间Sat Aug 9 14:45:03 2008
这个可能不是历史上的八卦
中华民国法院里 假如某人在不同时间分别犯下数件案件
要怎麽处理 可以参考一下刑法第50条以下的竞合关系
所谓判决两个无期徒刑 一个死刑 指的是宣告刑
在有数个宣告刑的情况下
宣告刑不能直接用来作为执行刑罚的依据
必须另以执行刑作为执行刑罚的依据
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记者不太能够理解中华民国的法律
所以让人误解了 奈何一个人会出现这麽多种刑罚
献丑了 囧
※ 引述《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之铭言:
: ※ 引述《pshuang (Angus )》之铭言:
: : 刚刚看韩剧李蒜: 今天把一些官员判刑: 判刑的内容是: 流放後赐死
: : 问题是既然判留放: 干麻还赐死?: 请问真的有这样判法吗?
: 当然有啊!
: 大概是十几年前吧,光是在台湾,有个判决书上就这样写:
: "两个无期徒刑跟一个死刑."
: 好吧,把一个人关了两辈子之後,再给他一次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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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52.9.21
1F:→ mu178:也不能说是记者误解 因为记者也没有说这是执行刑 08/09 19:39
2F:→ vvus:刑法总论的法律竞合 08/09 23:46
3F:推 LUDWIN:台湾记者的法治教育。。。 08/11 01:35
4F:推 sheanwen:记者总喜欢一些煽动的词语!! 08/21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