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llgen (就这样)
看板gallantry
标题Re: [问题] 抽税与贪污这两问题
时间Wed Dec 17 23:24:13 2008
※ 引述《aoishingo (脚踏实地)》之铭言:
: 古代农夫规定依年要缴多少米或是布或是金钱
: 但是做店铺生意的 摆摊的 又没开发票 政府要怎麽抽税
谈谈宋朝的情况
商税是按货物的价格征收,用今天的角度看比较像货物税而非营业税
政府在首都设立都商税院,州一级设都税务,县、镇设税务或税场
商人载运货物经过这些地方的税务机关,要按商品价格缴交「过税」
到了贩卖地点後,也是按照货物价格,先到税务机关缴交「住税」,才可以开始卖
过税税率一般是百分之二,住税是百分之三
但商人经过的税务机构很多,未必只缴一次过税
各地税务人员的素质不一,重复课税,或徵收非商品的税,这种情况所在多有
政府有时也会出让某地区的徵税权,称为「买扑」,也可理解为包税制
承揽到该地区税务的人,只要交给政府约定的额度,多收的钱归承买人所有
当然亏欠的话也要自己贴钱
承买的方法有时候按照申请人的家产,评估他有没有办法完成额度
有时候也会开放投标
大概是这样
: 宋朝的官员薪水福利高
: 明清的薪水不多 到远方赴任的车马费花完 口袋剩下没多少钱
: 根本没钱付给钱粮 刑明 公文等几位师爷 以及捕头 衙役等的薪水
: 所以官员不得不贪 比如收取地方有力人士的献金
: 或是税收500两 但往上报的税收450两 (这是以少报多还是以多报少?)
: 朝廷难道不知道这些情形吗 为何不多给点银两
: 就算不用像宋朝这摩优渥 至少多给点银子付给基层公务员薪水不就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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