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ytube602 (怪力x)
看板juniorhigh
标题Re: [问题] 公民问题-当总统的条件
时间Thu May 7 23:27:25 2009
※ 引述《grdiro (我在想。)》之铭言:
: 这次模拟考...
: 因为漫画看太多想东想西...
: 加上生理期痛死人...
: 才PR82而已(PR不是92就是82...跳真大..)
: 想请问一下...
: 拥有中美双重国籍的跨国企业负责人..
: 不符合我国的总统候选人资格吗....
: 除了这个条件以外..
: 还有哪些阿...
选罢法:
第 20 条 在中华民国自由地区继续居住六个月以上且曾设籍十五年以上之选举人,年满
四十岁,得申请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回复中华民国国籍、归化取得中华民国国籍
、大陆地区人民或香港、澳门居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者,不得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
人。
只有中华民国国籍的人才有资格选总统,
而且要在中华民国居住六个月以上,
满四十岁,
设籍十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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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7.80.152
1F:推 grdiro:哦~我了解了......... 05/08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