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ne1980 (天真的酷儿人类学家)
看板lesbian
标题Fw: [新闻] 苹论:让婚姻私有化吧
时间Tue Jun 19 14:01:22 2012
※ [本文转录自 gay 看板 #1FtrELyT ]
作者: stone1980 (天真的酷儿人类学家) 看板: gay
标题: [新闻] 苹论:让婚姻私有化吧
时间: Tue Jun 19 00:13:04 2012
来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20618/34307670
苹论:让婚姻私有化吧
2012年06月18日
台湾有很多的伤害性案件源於两性及婚姻关系。民间要求国家不要介入男女及婚姻关系的
呼声也从未断过,最明显的是通奸除罪化和离婚自由化。由於种种原因,我们保守的司法
界和政界都反对国家退出人民的婚姻关系。
清官难断家务事
国家使用司法手段介入两性(现在还包括同性)婚姻关系是中国传统;尤其儒家思想里面
的家庭关系是政治与社会秩序主要支柱之一,因此家庭不只是私领域的个人问题,而是攸
关国家稳定的工具,须由国家予以「规范和惩罚」。
但是自由主义法学潮流却认为,司法介入公民私领域须非常谨慎,否则动辄侵犯个人的权
益;而国家介入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徒然自缚手脚,浪费司法成本,多管闲事,有伤政府
的权威与尊严。西方和中国都已将通奸除罪化,台湾还由国家抓奸抓得不亦乐乎。进步国
家男女私人争执只剩下《民法》有关财产、子女监护权的裁决,与《刑法》早已脱钩。
哈佛大学哲学教授桑德尔在《正义》的系列演讲与出版书中指出:政府对婚姻有3种可能
的政策:1,传统的那种:只承认一男一女的婚姻。2,不仅承认男女婚,也承认女女婚和
男男婚。3,任何形式的婚姻都不承认,由民间机构扮演这个角色,像是教堂、寺庙、酒
店、百货公司、游乐园、婚纱公司等。第3种只是假设,至少美国还没有任何一州放弃承
认婚姻这项政府功能。
第3种婚姻政策值得社会思考。它不废除婚姻,只是废止婚姻由政府承认之必要,可称为
婚姻的「去建制化」,让婚姻「私有化」,把婚姻从政府正式功能中拿掉。
同性婚姻迎刃解
如果这样,同性结婚的问题即可迎刃而解;甚至3人以上的婚姻亦无不可。政府只需藉《
民法》解决婚姻破裂後的财务、儿女、继承等争执。这一选项优於前两种,法官或公民「
从此不必为了婚姻的目的与同性恋道不道德这些问题吵得不可开交。」
当然《正义》也引述了维护传统婚姻的严谨论述。不过,台湾出现的婚姻问题是法律所跟
不上的,已经成为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第3种选项是各界可以讨论与参考的。
--
这篇好像之前有版友讨论就有提到类似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stone1980 (115.80.253.222), 时间: 06/19/2012 14:01:22
※ 编辑: stone1980 来自: 115.80.253.222 (06/19 14:01)
1F:推 withdream:这个想法只考虑对内,没有考虑对外的外交问题,跨国婚姻 06/19 15:28
2F:→ withdream:还会牵涉国籍问题 06/19 15:29
3F:→ westgatepark:这只是理想论罢了 现在还是有政府承认的必要性在 06/19 16:12
4F:推 nononos:推桑德尔的<正义>! 还有这篇文章! 06/19 22:54
5F:→ nononos:第三种"可能"会有很多问题,需要有配套.. 06/19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