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9108018 (我的小天使不见了)
看板logic
标题Re: [请益] 被强暴与得性病(字义的澄清)
时间Mon Apr 2 21:33:28 2007
首先,我们得知道「活该」是什麽意思。
在《国语辞典简编本》网路版(ver 1.0)中说明:活该,是罪有应得的意思。
你认为我举的例子是有破绽,那是因为我并没有澄清「活该」这个有争议的词义,
而因为原论证就用「活该」这个字,所以我在批评类比论证的效力时,便在例子中
保留了这个字。
活该成立的条件并非是「有能力避开危险或降低危险发生率却不去做」,而是行为者
有不道德的行动,且行为者因此行动而导致了对他自己不利的後果,这样的後果成为
对行为者的惩罚,在此我们才说行为者活该。
对於这个例子:"期末考了还不看书 被当活该!!"
可以说是罪有应得,身为学生修习课程,却不努力使自己获得相关的知识,一来不重
视老师备课的用心、二来残害阅卷者的眼睛、三来浪费用来缴学费的钱、四来更是浪费
自已的时间,前三者对父母、师长是伤害,伤害他人是不道德的行为,说罪有应得不为
过。
我在最後一段已经明说,我们不会说「银行被抢活该」,银行开门营业又不犯罪,怎麽
会罪有应得?被抢当然是无辜!它开门是为了营业,又不是为了被抢,它地点固定,稍稍
观察几天还说不定真给歹徒观察到了抢劫的机会,即使银行疏於防范,而导致被抢,银行
也肯定是无辜的。
走在路上也不犯罪,如何说是罪有应得?何况怎麽证明「被强暴者并无曾经试图避开危
险」?而且「并无曾经试图避开危险」能证成活该吗?假设活该是依照kylechen所给的
定义:「有能力 避开危险或降低危险发生率」假如事发地点是他走了十几年的路,而且
这些年来从没发生过大大小小的案件,当天只是如往常一般地走着,事情就这麽发生了,
如果他今天能知道会被强暴他就一定会避开(俗称的强暴意指在被害人不愿意的情况下,
被强制性交),我们能说他因为没有试图绕过危险(的地点)因此活该?
再谈嫖妓而得性病好了,如果从「活该是罪有应得」的定义来谈,可能要说是活该还有
得争,但这如果要按照kylechen所定义的活该来讲,应该是最不能被翻案的了。因为嫖妓
的目的应该是为了「解决性需求」,但解决性需求有一个最最最保险的方式,就是靠双手
或情趣工具,保证不管多少次都不会得病。跟这两个方法比起来,戴保险套去嫖妓者,根
本不能说是「有能力避开危险或降低危险发生率」,反而是明知道用嫖妓来解决性需求有
得性病的危险,却不用较好的方法(如双手或情趣工具),反而甘愿冒着得性病的危险去嫖
妓。从kylechen的定义来讲,这真的是活该耶!
但若从公认的定义来谈,也就是活该是罪有应得这点,就得先证明「因为嫖妓是不道德的
行动,因此得性病是对嫖妓者的惩罚。」关於这一点我目前还想不到怎麽证明。有兴趣者
可以试着论证看看。
P.S.1 附上国语字典定义「活该」的网址:
http://0rz.tw/e42yo
P.S.2 最近刚改完第一次段考的考卷(跟同学协议大考分成四次).....阅卷过程对我来说
是种伤害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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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30.124
※ 编辑: b9108018 来自: 61.229.30.124 (04/02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