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ayta (foolman@birdnest)
看板medache
标题Re: [转录] 看病分普卡金卡 医病双输
时间Fri Jul 4 22:35:32 2008
※ 引述《oneders (S.C.I.E.N.C.E.)》之铭言:
: 根据国外的一些临床治疗准则参考国内判例来看
: 临床治疗准则往往在法官心中都不是准则
: 因应我国国情
: 临床治疗准则 应由法界跟健保人士共同订定
: 医界为辅
: 如此方为上策
法界参与还会有啥好事?
最近也最出名的例子就是 HIV 的法律,
完全不把医疗和传染病防治专业当成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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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42.27.45
1F:推 lOcm:HIV什麽法律? 07/04 22:50
2F:推 TallGuy:後天免役力不全XX防治法.名字很长,记不太得(这立法很久了) 07/05 13:47
3F:→ wanderful:就是规定要保护"HIV病患人权, 所以没有告知义务"的条例 07/06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