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k (阿九上任20天股市跌千点!)
看板medache
标题Re: [新闻] 医改会:97%医疗收据不合格 增逃漏税空间
时间Sat Aug 30 16:36:24 2008
※ 引述《cooltyus (Ryan)》之铭言:
: 推 Duarte:卫生署睡着吗? XDDDD 睡很久了. 公布一个固定格式嘛. 08/26 20:13
: → Duarte:不然医疗改成免税行业嘛. (中肯) 08/26 20:14
各电脑系统商早就有固定模式了...
不知道是哪一个单位自己有问题...
下面是台南卫生局的声明稿...
http://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60&t=18372
反驳医改会新闻稿:反驳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公布高达97%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收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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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卫生局新闻稿
发稿日期:97年8月28日
标题:避免医疗纷争,保障就医权益,就医後请索取收据
日前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公布透过「寄医疗收据抽大奖」活动,发现高达97%医疗机构
所开具的收据不合格。针对如此高的不合格数据,台南市医师公会、中医师公会与牙医
师公会联袂卫生局共同声明:本市医疗院所会员们绝大多数都是自制的,医疗收据也都
依规定开具,而且卫生局每年都有固定的稽查员在查核,所以绝对不会有如此高的违规
率。
卫生局表示:今年度於7月时曾接获民众检举,到诊所就医时医师开给自费中药却没有
给收据,针对本案已进入调查,若调查属实,将依规定处1-5万元罚锾。
依目前常见医疗收费有争议者,多为自费及健保不给付项目,在自费给药或疗程中,医
师未向病患明确说明,由於病患对整个疗程不清楚而且费用负担增加,尤其是当医疗必
须使用较贵之药物与实验用药,更容易造成民众之猜疑。医疗法规定:医院须对药物或
疗程给予说明,若为较贵之自费药物亦应在问诊时当面告知,并徵求病患同意方可为之。
建议民众就医时务必针对收据与处方签项目细察并当场说清楚,避免不必要之医疗纠纷,
若有疑虑时,亦务必迅速向院方反应,澄清疑虑为要。
台南市医师公会理事长王正坤表示,目前民众的教育水准很高,充分了解「民众有知的
权利」,因此民众看诊时,常常要求收据明细、药品明细、询问药品副作用等问题。每
年的医院评监与卫生局稽查诊所,都包含了医疗收据检查,不合格的诊所早就遭到卫生
局辅导改善。而
医疗院所的收据设计,都由全国几家知名的电脑资讯公司设计,全国统
一版本,只要装设医疗电脑软体,应该是百分之百合格,并非如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所
言,高达97%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收据不合格。最近医师公会接获部分医疗纠纷案件与医疗
收据有关,是因为患者与医师发生冲突,少数民众挟怨报复,以偏概全,藉此来否定全
体医师,也抹灭了卫生局的辛劳。而
医改会采用「寄医疗收据抽大奖」,会导致采样错
误的情形,对於医疗收据满意的民众不会寄出收据;对於医师有怨言的民众,即使没有
奖品也会藉此机会寄出收据,因此反应出来的数据只是代表有医病纠纷的收据,而非全
国医疗收据有97%不合格,对於此种误导民众的数据公布,有点譁众取宠,王正坤觉得
此风不可长。
本市各医师公会及卫生局再次呼吁,医疗机构针对同一医疗服务行为,不得巧立名目重
复收取医疗费用、超额或擅立收费项目收费,且应开给载明收费项目及金额之收据,为
保障您的就医权益,就医後请索取收据。医院、诊所对於诊治之病人交付药剂时,亦应
於容器或包装上载明病人姓名、性别、药名、剂量、数量、用法、医疗机构名称与地点
及交付年、月、日。倘就医後怀疑医疗费用未依规定收取,欢迎向卫生局检举,所超收
医疗费用或擅立收费项目经查属实,而未依限将超收部分退还病人者,最高可处五十万
元罚锾。
发稿人:医事科叶雀惠、台南市医师公会理事长王正坤 电话:06-2679751*3308
台南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 06-29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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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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