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tyu (wei~)
看板medache
标题[心得] 开诊所前要问清楚
时间Wed Dec 10 13:05:27 2008
刚从卫生所办支援回来...刚好我後面是一个正阿姨
经验告诉我 这个是医师娘或是医师第二任老婆 通常第二任老婆都比较漂亮...
要设立诊所 结果因为"建筑法规"不符规定设立不成
(地目不符 住宅或店舖需要变更为医疗用地才行)
卫生局的公务员说这个法令92年就通过了
只是一直没落实 去年嘉义出事了 所以现在才要认真来落实
所以那个阿姨就一直要噜...他说装潢的$已经花了一百多万了~~
不过经验告诉我 噜是没有用的 因为如果让你过了 公务员就会出事
而这个"新"规定 各县市落实的时间点不大一样
屏东县是今年3月左右 高雄市是今年11月
也就是说同样的条件设立诊所 在高雄10月可以通过 11月就没办法...
(必须办理地目变更 要给建筑师赚一笔 如果房东不给变更就更麻烦了...)
所以跟大家分享一下...大$不要太快花
等行政程序都确定了再花...才不会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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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232.160.234
1F:推 sheepin:没差,因为最後一个实施的地区是高雄县、就是月底 12/10 14:03
2F:→ sheepin:所以以後开诊所的困难度高很多,就在建筑法规这块 12/10 14:03
3F:→ sheepin:而且不只地目变更那麽简单,还涉及任何建筑物的改建 12/10 14:05
4F:→ sheepin:就算把後院加盖成厨房或仓库,也不会通过了 12/10 14:05
5F:→ sheepin:所以很多人赶着今年底前开诊所,就是这个原因 12/10 14:05
6F:推 DrBear:我居然都不知道有这些事,妈呀 12/10 16:07
7F:推 monyan:能给相关法规吗????我想看看~~~~ 12/10 16:39
8F:→ ftyu:法规喔...卫生法+建筑法 仔细翻翻看吧! 12/10 20:28
9F:→ ftyu:对了 地目主管机关是"建管课" 以後要设立诊所前 第一站变成 12/10 20:29
10F:→ ftyu:县市政府建管课喔~ 12/10 20:30
11F:推 frogchine:建筑法规包含消防 线在的规定比以前严很多 12/11 00:15
12F:推 pku:王公原本在这po文阿 12/20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