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uarte (Where to go?)
看板medache
标题[新闻] 成医吁签署DNR 不拖延无可避免的死亡
时间Thu Feb 12 04:19:30 2009
成医吁签署DNR 不拖延无可避免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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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0140&pType0=READTIME&pType1=&pTypeSel=0
2009/02/11 16:11:26
(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市11日电)末期病人医疗不仅痛苦,家属也可能因观念
不清对医院有所误解;成大医院今天呼吁国人签署「不施行心肺复苏术意愿书」
(DNR),让医院得以不拖延无可避免的死亡。
成大医院神经科医师赖明亮指出,很多病人生命危急时都会被插管急救,绝大多
数在治疗後得以恢复拔管,但有些和呼吸功能逐渐丧失有关的疾病,却让意识清
醒的病人承受很大的痛苦,甚至直到死亡才解脱。
赖明亮举渐冻人为例,一旦插了管,除非事先签署DNR,否则医院不能拔管,病
患只好等到再罹患另一个重大疾病,如心肌梗塞或中风,生命结束,才能免除病
苦。
赖明亮说,签署DNR,最重要的是让末期病人不需再接受根本无法治癒的医疗痛
苦,撤除治疗无效的医疗行为;但签署DNR不代表医院放弃抢救治疗病人,只要
有一丝希望,医院还是会尽力治疗病患。
赖明亮表示,中央健保局统计,民国95年7月至97年12月,台湾已有2万4000人签
署DNR,大都会区的大医院安宁病房病人,也多会签署DNR;DNR的签署不只让病
人不会落到插管无法拔除的地步,还能让医院得以尽力抢救病人。
赖明亮呼吁国人在意识清醒时,可先签署DNR,让到疾病末期,医院抢救医疗不
必绑手绑脚,国人自己也不用受尽折磨。
-<短评>-
没有法律地位的 DNR, 签了有什麽用?
真的想推动, 应该要推动在医疗法中明文规定:
1. 预立医嘱
2. 医疗决策代理权
这两个才是问题的核心. 签 DNR 只是浪费纸罢了.
老是重覆讲同样的问题, 我都觉得自己变成念佛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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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碛石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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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乱无章的文字堆积, 酷寒且坚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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