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enLijen (累…死…了)
看板medache
标题Re: [问题] ICU病人AAD要不要先联络?
时间Sun Apr 19 10:47:17 2009
※ 引述《johnliou (猪神)》之铭言:
: 标题: Re: [问题] ICU病人AAD要不要先联络?
: 时间: Sun Apr 19 04:08:59 2009
:
:
: → ChienLijen:现在健保转诊只要写转诊单就没事情了 04/19 09:02
: → ChienLijen:如果只是门诊病人,那还ok,住院中或者ICU根本不适合 04/19 09:03
: → johnliou:我们医院现在ICU对ICU,病房对病房转院不再经过急诊 04/19 09:05
: → johnliou:由转诊中心联络.. 04/19 09:06
: → johnliou:不过台北已经很好了,我们这里看过阿伯从他院坐计程车 04/19 09:07
: → johnliou:带着一张V1-V5 ST elevation的ECG来的哩,当然没联络 04/19 09:07
: → johnliou:害我当场很想打电话回去那家医院吓吓那个急诊医师 04/19 09:08
: 推 Kupffer:楼上这个例子应该能通报卫生局异常事件,理由: 不当转诊 04/19 09:23
: → Kupffer:我也这样通报过某间医院,卫生局关心後,真的有改善 04/19 09:24
: 推 Duarte:卫生官员违反医学伦理者, 应受地狱最严厉制裁. 再摆烂嘛! 04/19 09:25
: → johnliou:推K大我也常用这种方式..唉竟然用词是常用.... 04/19 09:42
: → johnliou:我们这里的医疗水准(敝院以外)跟台北大概差了30年有吧 04/19 09:42
: 推 ChienLijen:直接通报卫生单位,违反紧急医疗救护法 04/19 10:22
紧急医疗救护法
第六章 医院紧急医疗业务
第三十六条(遇紧急伤病患应即检视并协助安排转诊)
医院为有效调度人力与设备,应建立紧急伤病患处理作业流程及内部协调指挥
系统,遇有紧急伤病患时应即检视,并依其医疗能力予以救治或采取必要措施,不
得无故拖延;其无法提供适切治疗时,应先做适当处置,并协助安排转诊至适当之
医疗机构或报请救灾救护指挥中心协助。
前项转诊,其要件、跨直辖市、县(市)行政区之医院联系与协调、转诊方式
与医疗照护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定之。
第四十二条(罚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
二、医院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未立即依其医疗能力救治紧急伤病患或
未作适当处置而迳予转诊。
第四十五条(罚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锾:
四、医院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所定转诊办法之转诊要件、方式及应办理之医
院联系与协调事项或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
紧急伤病患转诊实施办法
第1条
本办法依紧急医疗救护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第4条
医院办理转诊,应先联系後送医院。後送医院不得拒绝接受其转诊。
病患或其家属要求医院将紧急伤病患转诊至非後送医院时,医院应告知其可能
之风险,并记载於病历。
第5条
医院办理转诊,应将其原因与风险告知伤病患本人或其亲属,并记载於病历。
伤病患意识不清且亲属不在场时,应於病历内一并载明。
第7条
医院办理转诊应妥适联络接受转诊之医院,并提供病人病情、医疗处置等有关
资料。
前项联络过程,应作成纪录。
如果对方是急诊,那就像卫生局举发
至少罚一万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0.7.130
1F:→ Duarte:这是 AAD 耶... 这个法就不能适用了 04/19 10:57
2F:→ ChienLijen:我是指ST elevation坐计程车那个 04/19 11:50
3F:→ ChienLijen:有没有AAD要看病历记载 04/19 11:50
4F:推 Duarte:喔喔喔... 想说标题还是 AAD 囧"> 04/19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