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yan (废健保救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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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联合笔记》每四案就有一件错判
时间Fri May 1 23:23:22 2009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879780.shtml
联合笔记》每四案就有一件错判
【联合报╱苏位荣】
2009.05.01 05:05 am
根据司法院的「司法周刊」报导,一审法院法官判决的正确率,由去年底的百分之六十九
点九提升为今年二月的百分之七十四点八。表面上看是进步,但换个角度,这意味判决的
正确率仅四分之三,有四分之一的案件是错误判决。
在民间公司,如果员工每做四件事就有一件做错,这种员工早就被老板开除了。在行政部
门,公务员若出错率高达四分之一,一定也会被列入不适任的黑名单。但是法官呢?每四
件案子就有一件判错,社会大众却对这种法官莫可奈何。
一审法官判决的正确率很差,就连高院二审的判决正确率也不高。至今年二月,二审判决
的正确率为百分之七十八点七,还不到八成。也就是说,高院法官每办五件案子就会有一
件判错。
这些数字让人看了怵目惊心,法官的错判率那麽高,民众打官司就只能碰运气。碰上粗心
或乱来的法官,给你黑白判一通,老百姓也只能自认倒楣。
司法院一直强调「司法是为民服务」,如果法官们每四件案子就有一件判错,这种服务品
质也未免太愧对民众了。人民对司法的起码要求,就是要获得公正的裁判;但人民的法治
素质在提升,法官的裁判品质为什麽只有这种水准?
任何人都会犯错,我们不可能要求法官判决百分之百正确,所以才设有审级制度救济。但
不到七成五的判决正确率,显不符合社会期待;至少要提高至九成以上,才对得起民众。
何况,法官职司审判,正确判决是他们的责任;但有些法官即使连连错判,也从来没有受
到处分。可见,要提升审判的品质,必须把错判率很高的法官列入不适任名单中,将其淘
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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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司法长久以来就不被大家信任
加上常常出现许多匪夷所思的判决
或是不尊重(其实是不懂但又不接受)专业意见
此篇报导的内容似乎没啥好令人惊讶的
司法改革说了很多年了
但真的符合期待吗????
判错的法官
滥诉的检察官
能被淘汰吗????
他们肯认错吗????
受害者又要如何补偿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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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143.29
※ 编辑: monyan 来自: 114.40.143.29 (05/01 23:26)
※ 编辑: monyan 来自: 114.40.143.29 (05/01 23:33)
1F:→ Duarte:怎样叫判错? 被上级审推翻就叫作错的话... 简单嘛~ 05/02 00:21
2F:→ Duarte:上级审看都不看, 照判, 那就 100% 对了! 有很爽吗? 05/02 00:21
3F:→ Duarte:同一个病人同时看两个医师, 三个医师, 一致性会有多高? 05/02 00:22
4F:→ Elleria:不过判错也很容易死错人就是了... 05/02 01:02
5F:→ enos:皆大欢喜 很难 05/02 01:18
6F:推 glorz:2位医师诊断不同会被告 法官判决不同,都没关系 05/02 21:40
7F:推 Duarte:楼上点出有趣的问题了, 谁来审判法官? 05/02 21:52
8F:→ Duarte:再来俵一下律师公会, 人家律师公会都还有 "内部控制力" 呢! 05/02 21:53
9F:→ enos:可以召唤V大吗 05/02 21:54
10F:推 Duarte:要炸哪里? 05/02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