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cm (十公分)
看板medache
标题[心得] 检验HIV
时间Sun May 10 15:11:37 2009
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
第 12 条
感染者有提供其感染源或接触者之义务;就医时,应向医事人员告知其已
感染人类免疫缺乏病毒。
第 15 条
医事人员除因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外,应经当事人同意及谘询程序,始得
抽取当事人血液进行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检查。
(第十一条第一项 就是捐血)
那要是高度怀疑呢?
risk factor都符合好几个了
还要病人同意?
这个法条有够脑残的
一点都不把专业交给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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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 Z9 我不是 mini 我不是 爱抚妻
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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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5.24.250
1F:→ ufish:这已经不是新闻了,而且国外已经废除这样的规定 05/10 21:42
2F:→ lOcm:楼上可以提供网址之类的参考吗? 05/10 21:47
3F:→ mdjenq:这不是专业的问题,而是人权的问题,你不可以未经病人的同 05/10 23:02
4F:→ mdjenq:意,就做一些有关他身体的测试。 05/10 23:03
5F:推 Duarte:楼上的讲法昧於现实, 来就诊的时候我们就要求对等而适当的 05/10 23:09
6F:→ Duarte:权利和义务, 透过社会共识和法律的规定来 "定型化" 这个关 05/10 23:10
7F:→ Duarte:系, 简单的说, 不肯验的我们不承接这样的病人. 05/10 23:10
8F:推 captdavince:然後又被骂没医德...唉.. 05/11 06:34
9F:→ ramses1101:如果患者隐瞒 护士抽血时被泼到眼睛 有法律可处罚吗 05/11 09:59
10F:推 jagdzaku:他会说你工作人员本来就应该做好防护,不因病人有无HIV 05/11 11:50
11F:推 labello:反问 说 如果排胃镜 你愿意在HIV下一个吗? 即使有消毒 05/11 16:29
12F:→ labello:我觉得应该告知耶 通常HIV 检查或开刀 都排在最後一台 05/11 16:29
13F:→ ramses1101:蛮无奈的 只好把所有的病人都当作有HIV或H1N1好了 05/11 16:42
14F:→ enos:楼楼上 千错万错都是医院/医师的错 病人一定不会有错 05/11 17:15
15F:→ enos:反正已中标时 害到下一个人 是医院/医师设备能力不够 05/11 17:16
16F:→ enos:被害中标 还是医院/医师设备能力不足 SO.... 05/11 17:16
17F:推 sifon:以前跟老师讨论过 你抽病人B C肝为什麽 不经病人同意 05/12 01:41
18F:→ sifon:同样是病毒感染 你是不是本质上歧视这个病 才要经同意 05/12 01:42
19F:→ lOcm:sifon讲的有道理耶 那些人权团体应该是类似驼鸟心态吧 05/13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