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gVictor (只愿君心似我心)
看板medache
标题Re: 连署 吗啡成瘾患者骚扰急诊医师以妨碍公务罪论处!
时间Thu Jun 25 16:55:04 2009
第135条 对於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施强暴胁迫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
元以下罚金。
意图使公务员执行一定之职务或妨害其依法执行一定之职务或使公务员辞职,而施强暴胁
迫者,亦同。
犯前二项之罪,因而致公务员於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把急诊医师当作公务员
也必须要有强暴胁迫之行为
才能够成立妨碍公务罪
光是骚扰应该很难
※ 引述《ChienLijen (累…死…了)》之铭言:
: 最近收到的转寄信件
: 我个人是很支持
: 之前就碰到过病房不给打Demerol
: 病人就AAD到急诊打 打完又回病房住院的案例
: 寄件者: maxchien <[email protected]>
: 主旨: Fw: 各位先进 是否赞成连署 吗啡成瘾患者骚扰急诊医师以妨碍公务罪论处!
: 收件者:
: 日期: 2009年6月22日,一,下午8:49
: 抱歉打扰 ! 各位急诊医学会员先进
: 我是成大简立建医师
: 因为最近和几位同是在急诊工作之医师讨论
: 发觉仍有许多止痛药成瘾患者
: 四处骚扰急诊医师
: 尤其是在深夜 或是 酒醉後到急诊来
: 要求急诊医师 施打 吗啡类止痛针剂
: 有些也已通报健保局
: 但是往往药局会事後 再发给医师一张建议不要施打之通知
: 根本於事无补 也无济於事
: 找来警察 他们多认为是医疗纠纷 不愿意介入!
: 在下和几位急诊先进 研议
: 因为责任救护医院急诊根本难以拒绝病患 又无法停诊
: 而这些成瘾者要求施打之吗啡类药物为政府列管之管制药物
: 似乎有构成 [准执行公务] 之要件
: 是否可以通过全国急诊医师连署
: 来让 政府 卫生署 健保局 警政单位 共同来正视这个问题
: 所以本周急诊年会 我和几位朋友们希望能推动连署
: 会有两个方式来进行
: 一是以电子邮件
: [ 是否赞成连署 吗啡成瘾患者骚扰急诊医师以妨碍公务罪论处? ]
: 麻烦您回覆电子邮件
: 说 赞成 以及您的姓名与工作单位
: 这就视为您签名赞成 以上议题
: 二是以附件之连署书 签名
: 寄回台南市胜利路138号 简立建 收
: 或许这样不能成功完成我们的理想
: 不过这会是我们在急诊工作的医师
: 迈出保护自己权益的第一步!
: 发出我们的声音 就是第一步!
: 谢谢您的宝贵时间!
: 简立建 敬上
: PS 当然 这封信件不代表成大医院之立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0.117.3
1F:推 qoomii:而且医师已经不是刑法上的公务员了 06/25 23:41
2F:→ qoomii:前提不成立後面都不用说了 06/25 23:42
3F:嘘 neoma:看清楚点,简医师说的是『准』公务员,虽然他的理由也很牵强 06/29 23:30
4F:推 qoomii:我只看到准执行公务,没看到准公务员,请问在? 06/30 22:04
5F:→ qoomii:另外,刑法没有准公务员这回事 06/30 22:04